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網站“行政執法公示平臺”發布了南皮縣應急管理局于9月26日作出的“(冀滄南)應急罰(2024)危化-12號”行政處罰決定書。
據介紹,河北殼牌石油銷售有限公司南皮縣馮家口鎮加油站存在以下違法行為:
1.卸油區靜電報警裝置損壞;
2.總配電箱安全警示標志設置不明顯;
3.卸油區安全警示標志設置不明顯。
違法行為一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 的規定;違法行為二、違法行為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
南皮縣應急管理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河北殼牌石油銷售有限公司南皮縣馮家口鎮加油站處以罰款3萬元。
來源:河北省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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