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數較多,非喜莫入。
【序】
1946 年5月26日;
朝天宮大成殿;
人頭攢動、水泄不通;
這天,國民政府首都高等法院將要在這里對漢奸林柏生進行公開審判。
林柏生這三個字,時至今日愈發默默無聞、聲名不顯。
比起張愛玲的首任丈夫、漢奸胡蘭成來,可謂天壤之別。
他,差不多已經將要被歷史的塵埃深埋。
很少有人會知道,這位汪精衛偽政權的"戈培爾"、宣傳部長,竟然還曾為對英美宣戰而大造過輿論;
這個劣跡斑斑的文化漢奸之所作所為,對國家、對民族所造成的危害絲毫不亞于那些政治漢奸、軍事漢奸和經濟漢奸。
如此一死了之,豈非便宜了他?
時值今日見到"港毒"黎智英再度被保釋,筆者則感到,更是時候要將這林柏生從漢奸隊伍中單獨拎出來游街、示眾一番了。
林柏生被押赴法庭
【一】
據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中華民國研究室編撰的《中華民國史·人物傳》:
林柏生,號石泉,廣東信宜縣人。
1902年(清光緒二十八年)出生于一個地主家庭。
1915年就學于高州中學,課余向一位美國神父學習英語。
1920年赴廣州,入美國教會學校嶺南大學讀書。
1923年初,林柏生在嶺南大學因參加罷課活動,被學校開除。旋執教于廣州執信中學。
1924年由執信中學校長曾醒(可敬又可悲的女性,本為巾幗英雄,誰知竟無恥地叛國投敵)引薦,任汪精衛秘書。
1925年10月,他由汪精衛保薦,偕其妻徐瑩赴莫斯科中山大學留學,并與陳春圃(后亦成漢奸)一同被指定為國民黨方面選派的學員以及國民黨中央黨部的聯絡人。
在莫斯科中山大學時,他的同學還有有王明、張聞天;
1926年9月,林柏生離蘇返穗,任黃埔軍官學校政治教官。
從此, 他成為汪精衛最忠實的追隨者之一,長期效忠,成為親信。
(鳴謝詞條執筆:黃美真、張云先生)
插幾句閑話。
自古以來,中國人喜歡拉幫結派,慣于把幫派利害置于國家利益之上,并把幫派首腦尊為主子"圣上"。
以國民黨中的汪精衛派為例,其門下若陳公博、褚民誼、曾仲鳴、林柏生之流,竟甘為汪某效忠效死而不悔。
汪派第二號人物陳公博,在汪叛國之先,也曾曉以大義,勸汪懸崖勒馬。但當汪精衛決然遠走河內,陳卻敵不過二十年主從厚交,仍追隨而去,犯下十惡不赦的罪行。最后系獄待死(這篇過審了,可查閱),仍在絕命長詩中寫下了"恃此肝膽烈,愿為朋友死.....友誼泰山垂,性命鴻毛...."一類詞句。
褚民誼,在受審答辯之際,對汪仍大加吹捧,說什么我與汪先生的關系,論親戚為連襟,論私交為早期留法同學,在黨內為同志。而我對汪先生的為人非常敬佩,所以與他盛情之篤,非僅為親戚、同學、同志之故。
曾仲鳴,也是與汪生死與共,不吝在河內代死;
至于其他原非汪所屬直系人物如周佛海、梅思平等人,也多在臨死之前,還在一口汪先生如何,一口汪先生怎樣喋喋不休。
這種因私害公的派系愚忠,不知何時才能根絕。
汪精衛、林柏生與汪偽政府人員
此后,林柏生的表現,也沒有跳出這種窠臼!
【二】
因為與當今"港毒"黎智英同為"宣傳口"的大V,林柏生的其他惡行筆者就不再絮叨,單單說說他的妖言惑眾。
無論何事、無論是非,均能不余遺力為汪精衛搖旗吶喊的林柏生,深得汪精衛的贊賞。
1929年冬,林柏生被汪精衛調到香港創辦南華通訊社,次年2月,又創辦《南華日報》,自任社長。
1938年12月31日的《南華日報》發表了汪精衛臭名昭著的"艷電";
1943年1月9日,汪偽政府發表《國民政府宣戰布告》,向英美宣戰。
11月,林柏生所控制的偽宣傳部宣布"確立戰時文化宣傳體制,動員文化宣傳總力"。于是,他旗下的廣播、報刊、電影、戲劇無一不成為工具;
他們鼓吹在"大東亞戰爭"時期,要加強"反蔣"和"反英美"宣傳,"務使思想上之決戰與武力上之決戰相互輝映,以共同完成此偉大艱難的戰爭",表示"有一分之心血,當為協力大東亞戰爭而盡其一分之努力,有一分之物力亦當為保衛東亞、建設東亞而用得其當","吾人之筆即吾人之槍桿","雖效死疆場亦所弗辭"。
至于其他惡行,不在宣傳口,這里就不再贅言,朋友們自行拓展閱讀好了。
“和運”宣傳車
【三】
此段可讀可不讀,立場不堅定者勿入。
"艷電"在《南華日報》刊出以后,軍統"戴老板"曾親赴香港,托人要求和林柏生談談。
見面后,戴笠說:"最近看到你寫了很多和平論的東西,和重慶對立著。
可不可以到我們所屬的陣營里來做宣傳呢?
攻擊的文章可不可以停止呢?"
林柏生一向認為(天真幼稚病),香港是英國殖民地,重慶特工不敢亂來。
因此,面對"戴老板"的要求,林柏生不屑一顧、置之不理。
不久的一天,下午四點左右;
林柏生經過歷山大廈門前時,突然有兩個大漢用鐵棒從后面向其頭部猛擊;
他受傷倒地,頓時血流如注,奄奄一息。
而兩名大漢仍不罷手,繼續用鐵棒向其額頭面部痛打(為國、為民,必須早日取其性命呀)。
哎,可嘆呀,有時"蒼天無眼、天亦藏奸";
就在奸賊即將納命、授首之際,有兩名外國水手從那里經過;
他倆狗拿耗子,當場將一名義士羈絆,另一名義士則趁機脫離現場。
匆忙趕來的香港警察將林柏生送往瑪麗醫院急救。
雖然遭到兩名義士的突然襲擊,但由于林柏生頭上戴著軟質薄絨禮帽,傷口并不深。
他隨后住了數月的醫院。
頭上所留下的疤痕使他在汪偽"公館派"中大出風頭,壓倒了褚民誼和陳春圃等人,成為汪精衛集團投敵的八個"首義"分子之一。
為何要講述這段,呵呵,給黎某某聽聽;
似乎,他也被正義市民"鋤奸"過。
林柏生、褚民誼接受記者采訪
【四】
抗戰勝利以后,林柏生曾隨陳公博等人逃亡到日本一陣子,后來被押送回國(這是一段軍統電訊臺和駐日盟軍協作的故事,再講)。
1946年4月18日,他被關押在南京寧海路看守所;
檢察官陳公虞(司法行政部任命的代理首席檢察官)開始了對林柏生的偵訊工作。
回到1946 年5月26日;
朝天宮大成殿;
9:00;
審判長趙琛(首都高等法院院長)和幾位法官都依次入席。
當法警將林柏生押進法庭的時候,會場人聲喧嘩,有的在議論今天的公審會、有的在咒罵汪偽群奸。
庭上宣布審判開始,會場立刻肅靜無聲。
林柏生身著長衫,戴了一副金絲眼鏡,夾著皮包站在被告席上。
從表面上看,他態度似乎沉著,好像若無其事,但眼神中流露出惶恐和不安。
公審一開始,趙琛審判長詢問些慣例的問題,他都一作了問答。
緊接著從抗戰初期,林柏生任香港《南華日報》社社長時的一些問題問起:
為什么要在1938年12月29日發表汪精衛響應日木首相近衛文磨誘降的聲明"艷電"?
怎樣得到汪精衛的賞識擔任偽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常務委員和中央黨部宣傳部長的?
1945年抗戰前夕任安徽省省長和安徽省保安司令兼任蚌埠綏靖公署主任等偽職的所作所為?
在上述任職期間做了多少叛國害民的事情?
這一連串的問題,就像聯珠炮彈一樣, 問得林柏生無法正面回答,僅僅是承認所任的職務,而卻只字不提賣國的行徑。
1941年汪精衛、林柏生(左二)與日軍方商討聯合清鄉
這時法庭上當眾播放了1943年11月12日林柏生在日本東京參加的東亞青少年指導者會議上發表的《團結大東亞青少年,實踐大東亞宣言》,以及在南京廣播的《正義的和平與道義》唱片。
內容充滿卑鄙無恥、賣國求榮的調子,聽后令人無比憤慨! .
審判到11時半宣布暫時休庭,下午繼續開庭。
這時林柏生被法警帶下,在場旁聽的人,有的離開會場,有的找個空地休息;有的掏出干糧,索性就不走了。
下午2時,林柏生在法警的押解下又次進入法庭。
審問內容大致集中以下幾個問題:
1941年6月隨汪精衛去日本,在東京拜見日本天皇;
1942年10月1日,林柏生一行6人離上海去日本參加興業團體聯絡會議;
1942年12月20日隨汪精衛去日本拜見日本天皇,林柏生在東京時對記者發表談話。
庭上質問林柏生對這三次去日本活動所起的作用和對國民的罪惡,林柏生竟無恥地說是為了尋求中日兩國和平,最終的目的是在減輕淪陷區百姓的災難和壓迫。
隨后,庭上列舉了100多篇林柏生在任偽職期間發表的講話、公開刊登的文章。
林柏生雖然對以上事實和活動供認不諱,但還是盡力狡辯,企圖開脫罪責。
庭上根據1945年11月23日和12月6日國民黨政府先后頒布的《處理漢奸條例》及《懲治漢奸條例》,要林柏生如實的交待叛國投敵的罪責。
1941年汪精衛到日軍軍營參觀
公審到下午4點結束,法庭宜布林柏生漢奸一案另行宣判。
在法瞥的押解下,林柏生蹣跚地退出法庭。
同年5月31日,林柏生被判處死刑;
【五】
10月8日;
南京老虎橋監獄;
因果報應嗎?
戰后處決巨奸的蘇州和南京監獄,名稱也真是巧得出奇。
蘇州的名喚獅子口,南京的叫做老虎橋。
這一獅一虎,果然一張口吃掉了陳公博、褚民誼、梅思平、林柏生、丁默邨、殷汝耕之類人物;
至于周佛海,雖判死而獲減刑,一樣也病死獄中,未脫虎口。
1942年12月,日軍扶植的偽南京國民政府主席汪精衛(右三)前往東京,參加“大東亞戰爭一周年紀念會”。圖為
14:30;
高檢處檢察官陳繩祖隨帶行刑令,率同書記官及一班法警趕到監獄。
先在刑場之旁布置好臨時法庭,然后叫兩名看守去"忠"字監、死囚牢去提林柏生到場。
林柏生雖已淪為死囚,但身任汪精衛的親信,官做大了,居然還留下那么一點官威。
平日,看守們如有啰嗦,他常當面加以申斥。這天他死期將臨,看守們生怕剛愎如他,一旦知曉真情,急切中可能發生意外,因此一打開牢門,便騙說是他兒子前來探監,要他出門相會。
林聞言很是高興,先穿一套中式灰綢短衫長褲,再著灰襪黑鞋;
最后更戴上那副頗為神氣的沒框眼鏡,手拿著一本西文書籍,和寫給兒子的兩紙條幅,喜滋滋隨著看守出門。
正當他剛走近"忠"監大門,迎面卻閃起陣陣晶亮鎂光;
誰都明白在這種場合遇上一群攝影記者準沒好事;
林是聰明人,出身文化新聞界,在強烈鎂光中略略怔了一下,便明白大事不好。
滿洲國答禮團的車隊駛過南京大街
自此,雖說一路上步履如常;
但原來白凈的臉上,卻也不免添上一層淡淡的灰白。
到庭后,高坐臺上的陳檢察官告以奉命前來執行,問他可還有什么話說。
林略一沉吟,隨即向檢察官提出兩個抗議:
"請庭上放心,我今天不想多說什么,既然這是為了國家的事,對個人的生死,我也不必再抱什么詳的遺憾。
不過,對一個臨死的人,你們還騙說是我兒子來訪,實在是有點殘酷。
再說,我事先不曾接到確定判決,遽付執行,似乎法律手續上也還有些欠缺。"
滿洲國的汪偽“大中華民國大使館”
話一說完,他要求寫幾個字。
經準許后,即趨公案之前,相當安詳地在從牢內帶出的西文書空白的扉頁上,寫下一段文字:
余妻徐瑩及諸兒留念:
春來春去有定時,花開花落無盡期,
人生代謝亦如此,殺身成仁何所辭。
柏生,十月八日下午二時五十分。
當日,在場的記者們都曾抄錄此詩(絕筆嘛),并在報上予以發表。
最初,大家原以為是他即席賦出的絕命詩,繼而一查,方知他是摘自汪精衛《雙照樓集·飛花》一詩中的結尾一首。
林柏生在書寫遺書時依然還相當鎮定,手腳也不見顫抖。
寫完,他抬頭再向監刑官進言:
"人死了,一了百了。
聽說上次在思平先生(梅思平,歷任汪偽政府工商部部長、實業部部長、糧食委員會委員長、內政部部長、浙江省省長,此前被處決)受刑之后,你們還叫仵作(指法醫、驗尸官)任意撕毀衣服檢驗,辱其遺體,這不免有點過分,希望這次不要故伎重施。"
話一說完,他便自動取下所戴眼鏡,交給了監刑官,然后徐步走向刑場;
走不上兩步,便回頭問上一句:
"今天是哪位兄弟執行?下手時,請爽快一些。"
說完,便繼續踏步走向墻角。
面對日本記者發表所謂“和平見解”的林柏生,擔任宣傳部長,不遺余力的進行賣國宣傳和奴化教育
本來,跟在他后面的,是高院法警室一名神氣活現的警長;
可是,說時遲那時快,剎那間,警長后邊閃出一名壯漢;
只見他舉起手槍便向林的后腦開了一槍;
林先是應聲倒地,然后一躍翻身,仰臥草地;
此時,他前額雖已血流如注,但胸部依然急促起伏,不曾斷氣。
血從頭上洶涌而出,他在盡力的嘶吼,嘴里也在往外噴血沫。
原本站在他身前的人,都不由得后退了幾步。
5分鐘過去了,林柏生還在嘶吼和噴血沫。
警長見狀,于是法警又上前對著他的前額開了一槍。
這一槍直接將他腦漿都打了出來。
就這樣林柏生都還在喘氣,并持續了整整一個刻鐘方才死去。
林柏生受刑時,等于受了20分鐘活罪才死。
事后,那名警長上前向記者群招呼,說實地行刑助手是個不曾補上名額的伙計,敬請大家在發新聞時,還是指出是他自己下手。
這是早年獄吏捕快留下的陋習,可見人人都想留名。
汪偽軍政首腦參加“國府還都”慶祝活動
呵呵呵,再呵呵,黎某某,想明白了?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