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法德東恒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藍天彬律師、北京市京哲律師事務所副主任龔華律師公益辯護的龐某某涉嫌尋釁滋事罪案件,入圍2023年度第九屆“全國十大無罪辯護經典案例”。
西北政法大學刑事辯護高級研究院自2015年啟動“全國首屆年度十大無罪辯護經典案例評選活動”至今,已歷經八屆。2023年度第九屆“全國十大無罪辯護經典案例”評選活動啟動以來,受到了全國各界刑事辯護同行的廣泛關注。經過組委會初步篩選,評選出 50件無罪辯護案件入圍。
龐某某尋釁滋事案無罪辯護基本情況:
2022 年底,一份求助信在網上流傳,求助人是龐某某。他說,他是一名貨車司機,住山西省,平時寫寫自媒體文章,還被聘為山西省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員。然而,如今卻因網絡發帖監督山東省某縣交通執法有違規行為,被山東省某縣公安定為涉嫌尋釁滋事罪網上追逃,只能向律師和媒體求助……藍天彬律師和龔華律師路見不平,隨即提供無償的法律援助。
藍天彬律師和龔華律師認為,某縣交通運輸局執法人員執法有待進一步規范,應當允許網民監督。龐某某發布的內容以現場視頻和照片為主,輔以監督政府部門的評論性文字,不屬于編造或散布虛假信息。文章中龐某某并沒有對關鍵性信息進行篡改,相反地,還在微信文章貼出了某縣官方的回復。龐某某還多次在微信提醒苗某某“千萬不能有假”“必須說真實事實”,不屬于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進行散布的情形。龐某某的微信文章沒有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龐某某不具有尋釁滋事犯罪的主觀故意,而是出于監督政府部門規范執法的善意,因此不構成尋釁滋事罪。公民對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批評、建議的權利,司法機關應當予以尊重,不能動輒因言獲罪。
本案的典型意義是,(一)厘清何謂虛假信息和真實信息,厘清何謂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厘清何謂尋釁滋事罪的主觀故意。(二)厘清公民監督的權利與尋釁滋事罪的邊界,要保障公民對于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三)有些案件存在重大問題,同時具有一定的新聞與社會價值,媒體可以進行輿論監督報道,推動案件良性發展。
天下苦尋釁滋事久矣!本案在辦案人員明確表示要報請檢察院審查逮捕的情況下,藍天彬律師和龔華律師無償提供法律援助,開展頑強的無罪辯護,多次前去某縣會見和辯護,同時媒體及時進行輿論監督報道。2023年2月17日,某市某縣公安局在對龐某某刑拘18天后,決定取保候審。當天,某市公安局發布通報,針對媒體報道“男子網上發文質疑交通執法有違規遭警方跨省抓捕”一事,市公安局已派出調查組全面調查核實有關情況,根據調查結果依法依規處理。
2023年4月28日,某市某縣公安局對龐某某決定解除取保候審,退還保證金二千元,并作出《終止偵查決定書》,經查明,龐某某不夠刑事處罰,現決定終止對龐某某的偵查。至此,藍天彬律師和龔華律師公益代理的龐某某網絡尋釁滋事案,以無罪告終。
來源:西北政法大學刑事辯護高級研究院
藍天彬律師:江蘇法德東恒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江蘇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咨詢專家,江蘇省律師協會維護律師執業權利工作委員會委員,南京市律師協會刑事訴訟法律專業委員會秘書長,前政法記者,畢業于廈門大學,專注于刑事辯護,多起案件獲得不起訴或撤銷案件、終止偵查、改判緩刑等結果。著有《正義不倒:刑辯律師辦案手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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