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不是中立國的國家所有的話都標榜自己是中立,另一個是中立國的國家卻有鮮明的立場,是不是很魔幻?
轉忘川邊的但丁
個人自由,是以不侵害他人的自由為自由的。
昨天《怯者抽刃,為何總向更弱者》,大約是批評到了一些人的痛處,但魯迅先生罵人比我嚴密和很辣的多,一借了他的力,竟讓這些人沒法回嘴。所以很多人就只好惱羞成怒,攻擊謾罵。
大部分罵的都沒什么新意,只有一個,說的似乎有點道理:
“號主,我看你每篇文章底下都是贊同你的留言,你不是要求言論自由么?你怎么不在自己的號上言論自由呢?我罵你的留言,你敢不敢放出來?!”
直白告訴這位朋友,我不敢。
因為您罵的太臟了,平臺是有審核機制的,精選出來的留言號主需要為其負責,過于嚴重了也會關評、刪帖、乃至封號,最后處罰的都是我。我沒必要為一篇直奔下三路去的留言冒這么大的風險。
其實即便你嘴巴干凈我也不會放,因為為什么要放一條對自己明顯不懷好意的留言給自己找不自在呢?
另外就是,要糾正一下這位讀者,我雖然贊同言論自由,但我從來沒有“要求”過言論自由。
我知道平臺也有他們的難處,所以我現在寫文都是盡量在保證不給自己、借我號的朋友、以及平臺三方添麻煩的基礎上,謹慎選擇選題和言說方式來寫的。
我接受現實,并且愿意遵從這個游戲規則,這和您在留言區里想說什么就說什么,還要求我必須放出您的評論的任性,是不一樣的。我很羨慕您。
可能很多不寫公眾號的朋友不知道,目前大多數新公眾號都是沒有留言功能的,但我的很多資深讀者很希望我的文章下面有這個功能,為了給他們更好的服務,我才很費了一番功夫和真金白銀,搞了一個帶有留言功能的號。
這已經算我很有服務意識了,而這個服務意識,只是針對喜歡我的讀者的。
而在公眾號平臺目前的審核機制下,其實精選留言區是一個“號主負責制”,你可以把這個留言區視作號主本人的一個“私人客廳”,我看到了哪位朋友“登門拜訪”想表達一下他讀文后的感受和觀點,我就把他請進門來和我聊上兩句。而由于我也沒辦法24小時守在后臺看留言,更多善意的、很有真知灼見的留言其實都“尋隱者不遇”、“小扣柴扉久不開”。
在這種情況下,你發一條對我不友好、批評我的留言,還非要逼著我給你放出來,否則就說我“言行相違”,這相當于什么?
這相當于一個人強行闖到別人家精心布置的客廳里、高聲喧嘩、吵架,打砸搶燒,甚至拉屎撒尿,然后振振有詞的宣稱這是他在公共場所的行為自由,而我閉門謝客、就是干涉了他的自由,就是言行相違,就是偽君子。
我鄭重地提醒一下這位“客人”,自由不是你理解的那個樣子。
這里不是公園,這里是我的客廳,是私人領地、非請勿入,而我沒有義務必須請你進門。你說我這樣做沒有“雅量”,對自由是葉公好龍……
那就是吧。你要這么想,我也沒辦法。
我發現中文互聯網上有些論者是很奇怪的,對“自由”這個東西,他們一方面經常鄙視之,贊同成龍大哥的說法,覺得“中國人就是欠管”。另一方面他們又從未真正理解“自由”是個什么東西。把無節制、無法度的傷害、構陷、攻擊他人,甚至在他人的“私人領地”上這樣做,也都視作了自己自由。
前段時間深圳刺童案發生的時候,網上有反思互聯網煽動仇恨的聲音,竟有大V堂而皇之的反駁說“就算是煽動仇恨,難道不是一種言論自由么?你們的自由精神哪兒去了?!?br/>
如此沙x而禽s的發言,竟然還能獲得一群人的點贊。也真是奇葩。
對于這種無厘頭到匪夷所思的觀點,我嚴重建議他們先去讀讀約翰·穆勒的《論自由》(更好的翻譯是《群己權界論》),如果嫌書太厚,以自己的智商和能力啃不下來,記住穆勒的一句經典定義就好了:“個人自由,是以不侵害他人的自由為自由的?!?/p>
也就是說,每個人生來就具有一定的不可剝奪的權利(自由),比如生命權、財產權、名譽權等等,這些權利也相當于個人自己家里的“客廳”,未經允許他人不能強闖進來以“行使自由”為名撒野,而劃定出個體權利與他人自由之間的那道“客廳邊界”,這條界限就是傳說中的“群己權界”。
所以很多國人對自由的理解是本質錯誤的,他們似乎覺得自由的精髓無非是(強者)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但實際上自由哪里是那么簡單的是——明群己之邊界,這才是自由的精髓。
讀《論自由》要讀三遍,推薦先看嚴復的經典譯本,再延展。
而理解并熟練使用這個精髓,最終做到“從心所欲而不逾矩”,這才是一個現代公民教育中最關鍵的一環。
我們??吹胶芏嘈芎⒆咏逃。艿焦矆鏊騽e人的家里高聲喧嘩、亂打亂拆,就是沒受這種基本教育的殘次品。
而我們要理解沒受過這種基礎教育的,可不止這些熊孩子們。那些宣稱捏造事實煽動仇恨也是“言論自由”的壞種,以及跑到別人的留言區里攻擊謾罵抬杠一通,末了還自鳴得意的說一句“你不放我留言就是不尊重我自由”的孱頭——他們,其實都是殘次品。
而且這種殘次品比普通熊孩子更不可救藥,因為他們都老大不小了。
我得承認人生是一個成長的過程,幾年前我剛開始寫公眾號的時候,那個時候我真的很看重留言這個東西。每天花幾個小時把文章寫完,然后就掐著手機,受著留言區看,每一條評論,無論夸獎的還是貶損的、善意的提醒的還是惡意抬杠的,我都用心看,還用心回復。
記得有一篇文章,我確實寫錯了一個事實,結果有個讀者留言指出,我就回復、并且向他道歉了,沒想到那個讀者非但不諒解,還在后面跟帖指責我??赡艽_實是虛榮,為了呈現自己有“雅量”,他每個留言我都精選,并且和他討論,說些什么“我確實知識有限,不可能保證自己寫的每篇文章都沒問題”之類的話。
但到最后,這位讀者依然無法諒解,甚至(我至今想不明白為什么)我越解釋,他反而好像越痛恨我,最后直接給我下定論——“這是個欺世盜名的偽博學家”,號召所有讀者都取關我。
我還真把這個留言也放出來了,并且說我已經道歉了,您要這么認為,我也沒辦法,要取關您請便。
結果我一位非常好的讀者朋友看到了,他怎么說呢?
“我靠,小西你傻x啊?這種人你跟他浪費時間干嘛?”
那一刻,我恍悟。
是啊,無論寫文章,還是做人,其實有些道理是一樣的,你沒辦法去討好所有人。你憑什么讓所有人都喜歡你?你又不是人民幣?
有些人可能看你第一眼就是討厭你,甚至恨你的。這種感覺可能他們自己一開始都沒意識到。他們對你挑刺兒、給你抬杠、對你求全責備。你遵照他們的意思把該做的、能做的都做了。但但到頭來他們還是會討厭你、恨你,甚至變本加厲。因為你的寬容更凸顯了他們的戾氣。
對這種人,你還不如從一開始就端茶送客,讓大家一別兩寬、各生歡喜。
所以后來我放留言的原則就轉了性,在此也跟大家再次申明一下:
我放留言的原則,就是看到有對我友好的、贊同我的、甚至捧我的留言,隨緣放幾條。善意探討、指出我錯處的我偶爾也隨心放幾條,但不敢保證每條都看到、看到了也不一定放。惡意攻擊的則想都不要想,慢走不送。
因為我在公眾號上寫的大部分文章本來就是免費的,我不欠您什么,我沒有義務把您對我的攻擊也笑臉相迎。
當然,耶穌基督曾教誨我們說“當有人打了你的左臉,把右臉也伸過去由他打”。
但我不是耶穌基督——人生過了三十歲,我也深知我此生怕是學不會這么好的脾氣了。若是將來死后真有最終審判,上帝寬不寬恕我這罪?難說。
但您若想找這么好脾氣的人,請您上天堂去找,人間我們實在伺候不了——都挺忙的,我沒工夫和您拌嘴。
公眾號這邊,我做不到這一點。
因為這邊是免費的,找一個能留言的公眾號我還另貼了錢。說實在的,其實每次看到有負面評論——比如,“跟了你這么久,你今天的觀點真讓我寒心”——時,我還是會點看讀者信息看一眼。
主要是看看這位讀者有沒有打賞過我。如果有,那我還真會繼續解釋一下。
如果沒有,那我就很奇怪——您都沒有為我付出過什么,寒哪門子的心?咱們本就不熟。
別說我話說的這么現實,我們就活在現實中。
我愛我們的國,更愛這世間的正義、真理,我甚至覺得我愛每個讀者這篇文章的你,可誰愛我啊?
結尾還是想說一下那個我覺得很奇葩的那個迷思
為什么會有那么多人,在當行他們的權利、他們的自由的公共領域,對自由與權利棄之如敝履,到了別人的私域里來時,卻立刻又打出“這是我的自由”的旗號,無所不求其極?
想來想去,可能還是魯迅先生那話說得對——這是一群“在兇獸面前是羊,卻在羊面前是兇獸”的人。只敢在我這一畝三分地上,反復要求某種本來就不屬于他們的“自由”。
文明的首要標準是對等,對這些人,我的答復是——對,我就不放你的留言,你能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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