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旅游業的蓬勃發展,旅游合同成為保障消費者權益的重要工具。但是,不良旅行社可能會在合同中設置陷阱,損害消費者利益。政訊通全國旅游市場法制調研中心在此將為您揭示旅游合同中的常見陷阱,并提供防范策略。
一、旅游產品內容模糊
旅游產品名稱相近,但內容可能天壤之別。在簽訂《旅游合同》時,應明確旅游產品名稱、團號、組團方式、出發日期等關鍵信息,以免發生不必要的糾紛。
二、隱形消費
一些旅行社通過低價吸引游客,實則通過大量購物點賺取回扣,彌補差價。消費者在遭遇零團費、品質特惠等出團價明顯低于成本價的情況時,應保持警惕。
三、合同條款不明確
不良旅行社可能會簡化或模糊化其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同時夸大自身的免責條款。消費者在簽訂合同時,應要求旅行社對合同中沒有約定的重要事項,或雖有約定但不明確、有歧義的條款給予解釋說明。
四、行程與合同不符
旅行社在給消費者安排吃、住、游等方面可能與雙方簽訂的合同不符,如景點數量“縮水”,住宿條件降低等。消費者應將旅行社在廣告中的承諾都寫進合同中,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旅游合同陷阱多種多樣,消費者在簽訂合同時必須保持警惕,仔細審查合同內容,并在必要時尋求法律幫助。通過這些防范措施,可以有效地避免落入不良旅行社的圈套,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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