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依然記得 2017 年初,當楊松發年近八旬的母親拄著拐杖顫顫巍巍地找到我,含著淚希望我接受楊松發案申訴時,我跟她說,這個案件確實有冤情,放心吧,我不收律師費了,盡我最大努力。這句話一諾千金。以后多少次奔波于北京和天津之間,再苦再累沒有抱怨過,多次會見受阻、閱卷受阻,也沒有退縮過。楊松發能獲得無罪的結果,作為兼職律師,我是欣慰的。
楊松發的母親比我們辛苦多了,她拖著貧病之軀,奔走了十幾年,靠撿垃圾維持生活,申訴上訪路上睡火車站、住橋洞,我們律師還不至于。三年多的申訴,無非是心累一點。我的主業是教學科研,刑辯只是我的專業熱愛,是連接理論與實踐的橋梁。所以,以后再遇到楊松發案這種冤案,我還是會義無反顧,因為艱辛而又充滿希望的申訴之路,能讓我體會到法律人的使命。
同樣艱辛的還有我最得力的助理,親密的戰友趙德芳律師。從最初邀請他加入會見,到后來的閱卷,寫申訴狀,開庭,沒有一分錢報酬,可他從無怨言,并且全力以赴。從他身上可以看到職業律師專業、敬業以及百折不撓的毅力。雖然我沒有當面跟他說過感謝的話,但從我內心深處,是認同并感激他的。從死緩到無罪,軍功章有他的一半功勞。
這三年多來,的確看到體制內的很多幽暗。當年那些窮兇極惡對楊松發進行刑訊逼供的警察,制造冤案的劊子手,現在也不知道何處高就;明知證據破綻百出而堅持起訴的檢察官,甚至一度抗訴要判他死刑;而知道該案有問題而作出留有余地死緩判決的法官,在十幾年后依然千方百計阻止我們閱卷。但凡這條流水線上有一個環節有人嚴謹把關,認真審查,這個毫無任何客觀證據的案件也不會毀掉一個年輕人近二十年的青春。
我當然也要感謝這個體制內正義的力量。那個在視頻接訪中當著原審法院法官的面義正言辭地要求他們配合我們閱卷的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甚至至今都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那個在我們多次往返某中院一直默默給與我們幫助的人,我怕影響她工作連她的名字都不敢公開說出來。還有到天津經常義務接送我們的老郭,請我們吃飯的熱心網友,以及無數一路上陪我們走來的不具名的好人。他們始終相信,正義的力量會破繭而出。
四年前第一次在監獄見到楊松發起,我就知道他是冤枉的。十余年來,他從不要求減刑,只說自己沒有殺人。沒有殺人動機,沒有作案時間,作案工具不對,作案細節不合,現場沒有任何生物檢材能指向他,他連個證人都算不上。但長時間的羈押,讓一個風華正茂的年輕人,變成了枯瘦的小老頭。當時剛上小學的兒子,已經年屆而立,當時談的女朋友早已撒手人寰,獨自把自己撫養成人的母親,也是風燭殘年……
但楊松發從來沒有放棄過信念。除了見面第一次的大哭,他此后堅定地信任律師,陳述清晰,表述穩定,把十余年的冤枉與委屈,都化成配合我們申訴的動力,并經受了最嚴苛的考驗。在中國刑事司法體制下,一個死緩案件要翻案成無罪,必須有百分之一萬的確定,他沒有犯罪事實,而不是最終判決書所述的證據不足。要定一個人罪很容易,但要讓一個服刑多年的人無罪出獄,很難。所以在最高人民法院決定再審后,我們又等了近兩年。
還是要感謝天津市人民檢察院,以及天津市高院。雖然當年楊松發的冤獄,一定程度上是由他們造成的,但有錯必糾也需要勇氣。當出庭的三位年輕檢察官不僅完全同意我們的辯護意見,還補充認為該案證據嚴重不足時,我還是情不自禁地佩服他們。當再審法官一次次不厭其煩地跟我們溝通,并最終做出無罪判決時,我還是忍不住流下激動的淚水。若沒有法治這些年的進步,這種冤案哪能等到平反的這一天?
盡管在楊松發案判決那天,各路媒體被提前勸止,所有的報道都沒法刊登,我們也無法公開發聲,甚至連庭審后律師和楊松發的見面也被取消,但我們理解當地輿情部門的苦衷,他們害怕楊松發案會像張玉環一樣被炒作,讓天津有司難堪。但實話說,我們從來沒有炒作過,也反對炒作,我們最多希望讓諸多關心該案的朋友們知道該案被改判無罪,知道天津的司法機關這次堅守了正義底線。這其實是天津檢法兩家正名的一個機會。
楊松發獲得無罪后,本來是要跟母親到北京感謝我們的,但被街道“好心”勸阻了。甚至有關部門還善解人意地替他們找好了后面程序的律師。前段時間,當楊松發母子最終決定來北京時,他又因為病重要做手術住院了。我問他兒子,是否給楊松發做一個全面的體檢,看看關押這十九年多,他身體糟糕到什么程度了。他兒子說沒錢。我問需要多少,我可以先借你們看病,他婉拒了。
其實,自楊松發無罪獲釋后,我和趙律師從來沒有見過他,只在微信上跟他兒子聊過。他獲得了國家賠償,重新開始了生活,我們默默祝福。有些網友為我們抱不平,說辛苦了三四年,最后還沒有律師費。我并沒有任何怨言,我跟趙律師說,但行好事,莫問前程。反正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該跑的路程,我已經跑過了;心中的法治信念,我也守住了。
案情簡介
此前的裁判認定:2001年3月3日晚,與楊松發同一公司的一名女工慘遭殺害并被拋尸,時年36歲的楊松發被指控“為擺脫與受害人戀愛關系”而行兇殺人。在歷次庭審中,楊松發均堅稱沒有殺人,有罪供述系在刑訊逼供下被迫作出。2003年楊松發被判處死緩后堅持申訴,拒絕減刑。
辯護律師接手申訴后,閱卷受阻,最終通過最高人民法院遠程接訪,突破原審法院的阻力,成功閱卷;律師在多次會見中與楊松發一一比對案件細節,詳細了解楊松發遭受的慘烈刑訊逼供。隨后,辯護律師圍繞楊松發并非殺人兇手這一核心事實,從作案動機、作案時間到殺人兇器、運輸工具,從現場足跡、現場物證到DNA鑒定、尸檢報告,從楊松發在刑訊逼供下編造的作案細節到偵查人員偽造的各種證據等各個方面對原審判決書認定的每一個案件具體事實逐一進行了有力批駁,全方位推翻了原審判決認定的指控楊松發殺人的全部證據和所有事實。
最終,2018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認為該案事實不清、主要證據存在矛盾,指定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再審,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24日依法對該案進行公開審理,2020年12月17日依法判決楊松發無罪,當庭釋放。
獲評理由
刑案申訴難首先就體現在閱卷難,本案律師通過最高人民法院遠程接訪,突破原審法院的阻力,成功閱卷,為后續辯護工作的開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礎。基于對公平正義的追索和對當事人遭遇的悲憫,本案律師用四年的時間,圍繞事實和證據展開全方位的分析論證,最終在真兇未歸案的情況下推翻了當年留有余地的死緩判決,成功幫助當事人洗刷了冤屈。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辯護研究中心,202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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