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整30年之后,
清華大學1992級化學系女生朱同學于1994年11月第一次出現疑似中毒病癥,
據現代快報等媒體報道,
2024年10月29日,朱同學父母按照通知,到了北京當地檢方,
檢方包括主要負責人在內的4位公務人員接待了朱同學父母,當面告知了對其次女朱同學鉈中毒一案偵查監督申請的復查結論,
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條:
1.經查閱案卷材料,沒有發現偵查機關在偵查過程中存在違法行為;
2.沒有撤銷本案,實際上是無法偵破而掛案;
3.孫W曾經被認定為犯罪嫌人,沒有解除其犯罪嫌疑人的手續;
4.依據有關規定,偵查機關有解除孫W出境限制的手續;
5.對于孫W改名和出生日期,是否符合戶籍管理的有關規定,不在檢院偵查監督的范圍;
6.現有證據不能達到將孫W作為犯罪嫌疑人移送審查起訴“證據確實充分”的標準;
7.清華毒物管理不嚴,不能排除其他人投毒的可能;
8.現有證據只能證明孫W1994年11月開始接觸鉈鹽,該證據不能推動案件。
隨后,在11月11日,朱同學父母收到了市檢院的上述內容的書面答復。
清華大學1992級化學系女生朱同學案簡歷:
1994年11月、1995年2月,朱同學先后兩次離奇突發怪病,全身劇痛,頭發掉光,不久被專業人士確診為劇毒物鉈中毒;
由于延誤了確診和及時對治治療,毒力損傷已不可逆轉,導致朱同學腦神經永久受損,智力退化,全身癱瘓,終生生活起居無法自理;
有人懷疑朱同學是受了人為投毒之害;
1995年4月28日,北京職業病衛生防治所專家陳振陽出具了檢測報告,確定朱同學病因乃鉈毒,懷疑人為蓄意,當晚,朱同學父母報案;
2013年5月8日,北京警方回應,證據滅失無法偵破,且過程中未受任何干擾,呼吁公眾理性看待此案;
2023年12月22日,朱同學因患腦瘤不治,在北京去世,享年50歲;
2024年4月15日,吳承之向有關方面郵遞了一份《偵查監督申請》,他請求:
“對朱L被投毒一案偵查過程中有關部門的違法行為進行監督,對其提出糾正意見或者檢查建議并督促其對該案繼續偵查。”
吳承之對媒體表示,“朱L……很冤??!我們就要把事情搞清楚。”
(文中圖片來自網絡,如果原作者介意,請聯系刪除。感恩?。?/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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