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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港口法院!
想象中的網戀:“哥哥,談戀愛嘛?超甜那種!”
實際上的網戀:“兄弟,談戀愛嘛?騙錢那種!”
讓我們來看看下面這場網絡愛情“殺豬盤”到底有多坑?
案件詳情
2021年11月份,被告人黃某某在某社交軟件偽裝一名離異且單獨撫養孩子的女性“小蘭”,與被害人小鏡在社交軟件上確立男女朋友關系。同時,為了進一步取得小鏡的信任,黃某某還捏造“小蘭”弟媳和母親的身份與小鏡進行聊天。在此期間,黃某某虛構“小蘭”的孩子需要用錢等各種事實,對小鏡進行詐騙。經統計,自2021年11月至2024年2月期間,黃某某共騙取小鏡人民幣22萬余元。
港口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黃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女性身份,以談戀愛為名騙取小鏡錢財的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
法官提示
Tips
“殺豬盤”詐騙是一種新型網絡電信詐騙方式,是目前最流行、破壞性較大的一種詐騙手段,它是指一種打著交友名義,通過婚戀網站、聊天交友工具等,以“談戀愛”“交朋友”等方式慢慢培養感情,獲取信任后,實施斂財的新型情感投資類詐騙。在日常網絡交友過程中,要擦亮雙眼,謹防“愛情”陷阱!在投入感情之前,務必保持清醒的頭腦,對對方的身份信息進行核實,避免在未充分了解的情況下發生金錢往來。此外,要加強網絡安全知識的學習,了解常見的網絡詐騙手法,提高識別騙局的能力。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圖 | 來源于網絡
文 | 童 瑤
編 | 覃海云
審 | 林俊臣
簽 | 徐毅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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