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少年兒童是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的接班人和未來主力軍。
——習近平
為強化未成年人的全面司法保護,推進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落地落實,形成未成年人保護合力,近日,縣檢察院第五檢察部主任陳強應邀來到縣衛生健康局開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及醫德醫風專題培訓。本次培訓采取視頻形式,縣衛生健康局設主會場,各下屬衛生單位設分會場,全縣衛健部門干部職工共300余人參加培訓。
檢察官主要圍繞強制報告,詳細全面介紹強制報告制度的重要意義、報告主體、報告渠道以及不履行強制報告義務產生的法律后果等內容,并表示醫療機構工作人員作為直接與未成年病患接觸的重要關口,在日常生活對未成年病患多關注、多詢問,發現應當報告的情形及時報告,將更有利于依法打擊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護未年人合法權益。
鑒于近期發生醫生猥褻未成年女病患案件,部分醫療機構存在醫德醫風教育缺位、相關規定執行不到位等問題,檢察官提出算好“經濟賬、家庭賬、事業賬”,旨在引導醫護人員深刻認識到違法行為的嚴重后果。同時還著重講解了如何通過改進和完善管理機制,如實施“第三者在場”、“診療活動中事先告知義務”等制度,有效防范和化解此類案件的發生,切實保障女性患者的合法權益。
在講座互動環節中,與會人員紛紛積極參與,與檢察官深入探討強制報告制度貫徹落實中的具體操作問題。檢察官還分享了自己辦理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典型案例,通過以案釋法,讓與會人員充分認識到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壓實了醫療機構主體責任,強化醫務人員強制報告意識。
強制報告制度實施以來,閩侯縣人民檢察院對教育、醫療、社區、酒店賓館行業等從業者多次開展宣講活動,向轄區醫院、學校、賓館等重點地方發放強制報告宣傳海報二千余份,向縣教育局公開送達強制報告檢察建議書,不斷提升了強制報告制度知曉度,取得了良好的普法和警示教育效果。
2020年5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監察委員會、教育部等九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的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2021年6月1日開始實施的新《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從法律層面確認了強制報告制度,對加強未成年人的全面綜合司法保護,及時有效懲治侵害未成年人違法犯罪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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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姐姐,什么情形需要報告?
意見規定9類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情形,有關單位和個人須立即報案。
9類情形:
1、未成年人的生殖器官或隱私部位遭受或疑似遭受非正常損傷的;
2、不滿十四周歲的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懷孕、流產的;
3、十四周歲以上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所致懷孕、流產的;
4、未成年人身體存在多處損傷、嚴重營養不良、意識不清,存在或疑似存在受到家庭暴力、欺凌、虐待、毆打或者被人麻醉等情形的;
5、未成年人因自殺、自殘、工傷、中毒、被人麻醉、毆打等非正常原因導致傷殘、死亡情形的;
6、未成年人被遺棄或長期處于無人照料狀態的;
7、發現未成年人來源不明、失蹤或者被拐賣、收買的;
8、發現未成年人被組織乞討的;
9、其他嚴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情形或未成年人正在面臨不法侵害危險的。
檢察官姐姐,報告需要核實情況嗎?萬一搞錯了不就麻煩了?
不需要,不用擔心,強制報告不追究報錯案責任。
保護未成年人義不容辭!那發現情況不報告有什么處罰嗎?
不報告造成嚴重后果的,視情況追究行政、刑事責任,阻止工作人員報告的,予以從重處罰;長期不重視,不按規定落實的,視情況進行問責、涉嫌職務違法犯罪的依法調查處理;因報告保護未成年人的,予以獎勵、表彰并進行保密;因報告引發糾紛的,報告人不承擔法律責任。不報告追責,報告免責。
報告人只要發現未成年人
有遇到危險的可能性就可以報告
當你發現未成年人
遭受或已經遭受侵害時
請你多問一句,多想一層,多做一些
及時履行強制報告義務
讓我們共同織密未成年人保護網
筑牢未成年人防護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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