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女子為離婚設局帶丈夫去嫖娼被判刑”一案在網上引發關注,那么事情的經過究竟是怎樣呢?
12月15日,有媒體報道,貴州黔南,女子與男友等人密謀后,與他人相親結婚并收取136666元彩禮、價值4.8萬元的“三金”。為了順利脫身,男友以表哥身份與新郎喝酒并引誘其與嫖娼。但新郎發現被騙后還是果斷報警處理此事。目前,4人被判刑、新郎要回部分損失。
據了解,男子李某與女子熊某是戀愛關系。熊某平時喜歡打牌,但都是輸多贏少。為了找錢翻本,今年1月,熊某想到了網上貸款。可與放貸款方線下見面后,工作人員周某、宋某卻又以征信不行為由,拒絕為二人辦理貸款。可當二人心灰意冷之際,周某、宋某卻又為熊某介紹一個“生財之道”。
周某、宋某表示,現在有人想找人結婚,而且愿意出十幾萬的彩禮,只要熊某配合操作,就可以獲得十萬元的彩禮,但前提條件是熊某必須與男方去辦理結婚登記。熊某與男友李某聽后,知道對方說的其實就是騙婚。可二人為了錢,還是同意了。
隨后周某、宋某與婚介公司的人取得聯系。婚介公司確認熊某同意相親結婚后,安排其與來自江蘇的鮑先生見面相親。因熊某長得年輕貌美,鮑先生一眼就相中了熊某,并同意支付彩禮與其登記結婚。雙方談妥后,鮑先生一共支付了136666元彩禮給熊某并與其到民政局登記結婚。
熊某拿到錢后,自己留了10萬元。36666元給了中介田某及宋某、周某等三人。熊某拿到錢后,就與已是丈夫的鮑先生回了江蘇。可之后熊某卻以結婚都沒有“三金”為由,拒絕與丈夫鮑先生行夫妻之事。鮑先生認為合理,并又給熊某購買了價值4.8萬元的“三金”。拿到“三金”后,熊某又要求回娘家貴州,鮑先生又同意了。
可到了貴州后,鮑先生卻被丟下一個人在酒店。事后熊某的男朋友李某、中介人員宋某、周某以表哥身份帶鮑先生去吃飯喝酒。用餐結束后,還帶鮑先生去嫖娼。原來,這些都是熊某、李某、周某、宋某等人預謀好的,就是想讓鮑先生因嫖娼存在過錯,只能吃啞巴虧,不敢要回彩禮。可鮑先生卻毫不猶豫,主動報警處理。
熊某到案后聲稱,事實上其與鮑先生登記結婚了,雙方僅僅是“民事糾紛”。據此,熊某認為,雖然二人沒有長時間生活在一起,但二人已經登記結婚,因此,其行為不構成犯罪,而且無需全額返還。
但民警認為,熊某一開始就是奔著彩禮去的,所以具有非法占有的意圖。而且,其在與鮑先生相親、結婚時還使用了隱瞞真相以及虛構事實的手段,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依法應當要追究刑事責任。民警還認為,李某、周某、宋某事前與熊某共同預謀實施犯罪行為,系共同犯罪,故4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承擔刑事責任。據此,公安機關將熊某等4人刑拘。
法院認為:首先,熊某等4人共同預謀實施詐騙行為,且詐騙共計18萬余元屬于數額巨大的,故4人的行為構成詐騙罪,應予以懲處。其次,基于4人到案后均如實供述了所犯罪行系坦白;熊某、周某、宋某退賠被害人部分經濟損失,故可以酌情從輕處罰。綜上,法院判處熊某、李某、周某、宋某有期徒刑3年至3年10個月不等,并處2-3萬元不等罰金、繼續追繳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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