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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市民凌先生向瀟湘晨報晨意幫忙記者反映,自己應聘長沙一家超市配送工作,工作18天后因不適合要離職,工資算下來要倒貼38元。這讓他十分無奈。經過記者介入協商,長沙極眾物流有限公司相關站點負責人回應,“每個人入職的時候我都會和他們說清楚薪資方案,確實當時沒有發給他,這個流程沒有完善,不嚴謹。”會按照正常考核向凌先生發放薪資。(12月16日《湖南日報》)
工作18天離職居然要倒貼38元,打工居然成了“賠本買賣”,難道不是天大的諷刺嗎?
企業招聘員工,為了是通過經營賺取利潤。員工為企業的發展和盈利付出勞動,企業必須為員工支付相應勞動報酬。這是常識,也是勞動法的規定。可是,在該事件中,員工已經工作了十八天,超過了半個月,怎么可能一分錢都賺不到,反而還要倒貼呢?長沙的最低工資標準為一類地區2100元,二類地區1900元。就拿1900來計算,工作十八天至少也有1140元呀。
市民凌先生介紹,在招聘網站看到長沙有招聘超市配送員的工作,溝通后,他從廣東來到長沙。“通過招聘網站加了那個人微信后,他和我說做超市配送工作,一個月可以有五六千,還提管吃管住提供車輛,每天工作9到10個小時,一單算下來有六七元,然后我就信了他,11月23號就來長沙了。”凌先生說,到長沙后,對方先讓他去車行租了輛電動車,之后來到長沙凱德廣場的一家超市做配送工作。
凌先生與該招聘人員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對方許諾的待遇包括,“基本單量薪資+獎金=到手薪資,月休4天購買保險每天8小時上班時間3小時休息時間,管吃管住提供車輛。我們送山姆超市或者沃爾瑪超市的,全勤獎200,月度貢獻獎150,每個月星級沖單獎500-1000,工齡獎400-600,額外補貼金比如距離、重量、天氣、高溫、價格補貼等,新人獎2000元。”
從事后看,這些聽上去比較誘人的條件,其實不過是騙人入局的套路和陷阱罷了。據凌先生反映,入職后的實際情況是“每天8點半上班到21點半,要13個小時”,比承諾的工作時間居然多了5個小時,這何止是“坑人”,簡直是“天坑”。
加上凌先生對路況不熟,算一下每天就十幾單,最多一天跑24單,賺不到什么錢,就向配送站點負責人提出了離職。這個時候才得知租電動車的一個月租金599元,公司并不會負責。“他說他沒承諾過,讓我找那個和我說提供車輛的人。”事先承諾的“管吃管住提供車輛”,結果成了租車交租金,說白了就是“付費上班”的套路罷了。
提出離職后,站點負責人向凌先生發來一份薪資方案,其中一條為“離職需提前1個月文字申請,且申請后正常在崗,否則所有訂單3元/單,不享受所有補貼和其他福利”。按照這個算法,凌先生算了一筆賬,他工作18天跑了223單合計669元,扣除每天6元保險費用18天合計108元以及599元的電動車租金,他還要倒貼38元。這讓他十分無奈,認為自己受到了欺騙。
入職的時候不給勞動者提供薪資方案,等到人家離職了才拿出來,然后變著法子讓人不僅拿不到工資,而且還要倒貼,這不是欺騙是什么?
“而且我現在才知道,當時我在招聘網站上聊的那個人好像是中介,如果早點和我說清楚,我肯定不會來啊。感覺是聯合起來欺騙我一樣。”凌先生說。
記者聯系了凌先生溝通過的中介人員,但該中介人員稱“我說提供車輛給他,不是說免費給他,我沒跟他說包啊。他自己不看清楚,他是跟車行簽的租車合同。找我有什么用,我又不給他發錢。”按照這種說法,所謂“管吃管住提供車輛”,難道應該理解為“付費管吃”“付費管住”“付費提供車輛”,甚至還要“付費工作”?
從“996”到“貸款上班”“自費上班”,再到“女子拒絕老板潛規則次日被辭退”, 一些招聘亂象不僅從笑話成為現實,而且涉事人員還理直氣壯,不得不引起人們的高度重視。招聘市場是法治市場,絕不能成為藏污納垢、潛規則盛行的法外之地。任何故意侵犯勞動者尊嚴和合法權益的不法行為都絕不能容忍,必須“露頭就打”,堅決鏟除其野蠻生長的土壤。(文/李蓬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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