攢局沒錯,勝敗只是一個概率問題。
——導語
本以為極越的事情會很快的淡去,但最近看到新老朋友密集發言,我才意識到自己低估了這件事的話題度。
其實幾位老友的觀點比較一致,那就是創業就要找到創業者,靠攢局找來的職業經理人,多半很難全情投入。
但讓我想寫點什么的,是很多朋友舉的大量案例。可以說,有多少案例,我就可以找出多少反向的案例。
先說我的基本觀點——所有成功的創業都是一場偉大的攢局,而包括不成功的攢局背后,也都是對資源優化組合的頻繁試錯和躍躍欲試。
創業可以有成有敗,但歸因為是否依靠攢局,則似乎看問題過于表面。
反過來可以看到的是,幾乎成功的所有案例,都有攢局的影子。那種初始團隊就無所不能、角色分明的案例,反而太少太少。有幾個“六君子”、“七君子”走到最后?
至于攢局是不是一定要攢一個從0到1的人,理論上是最優解,但實踐中很難證明。人是會發展的,也許昨天不能,但今天就能。更有可能是你一開始就奔著這樣的一個人而去,但實則始終求而不得。說來說去,攢局和創業一樣,有時候成敗只是一個概率問題。
但至少有一點顛撲不破,就是沒有幾個成功案例里的關鍵先生,不是攢進來的。
美團參加千團大戰的時候,一開始只是二線團隊,加之此前的團隊都是做互聯網社交的輕模式出身,所以地推業務發展的不理想。
幸好美團得到了一個阿里來盡調的機會。
“你們的地推很業余,但干的很認真”,這句話讓王興一下子就相中了干嘉偉。
干嘉偉在阿里干的有聲有色,實在是不想來。無奈王興拿出纏絲擒拿手,江湖于是有了“九顧茅廬尋阿干”的佳話,干嘉偉進來補齊了美團的地推短板,于是后來就順風順水。
你說美團就勝在有了干嘉偉嗎?還真很難說,畢竟地推只是要補的環節之一。你要說不是吧,沒有地推的補強,美團沒準真的成不了團購賽道的天選之人。
但可以肯定的是,阿干很重要,但不是那種從0到1的人,然而這無損于他的價值。朱嘯虎后來專門談過這個問題,有一句話讓人難忘——他說:阿干是美團挖去的職業經理人。
再說阿里,當年也屬于遲遲拿不到移動互聯網船票的巨頭,結果收購了一個區區的友盟,添了一個總監級的蔣凡,最后依賴此人,淘寶天貓雙雙轉型移動互聯網成功。
話說這幾天,蔣凡神奇回歸阿里權力中心,接下電商一號位,終于開始了王興口中的“兩個很有能力的年輕人的電商對決”。
還有字節跳動,當初的商業化道路十分坎坷,結果找到了一個在傳統媒體做廣告業務的張利東,就成了后來的萬億偉業。
他們都是“從0到1”的人嗎?我看不一定是,他們只是當時業務上最需要的人。
所以說,我勸天公重抖擻,不拘一格降人才。
你可能說,這些人都是創業者,或者自帶創業者血脈,自帶從0到1天賦……這個,我真的無法證偽。我只是知道,他們是對的人,但是,他們也是局中人。他們的成功,是個人能力+機會的組合。
如果沒有這些局,也許干嘉偉會在阿里某個事業群的高V上隱退;蔣凡成為連續創業者,一直追風口追到大模型;另一個平行時空里的張利東可能繼續商業化的路徑,只不過那家公司不叫字節跳動……這有可能嗎?太有可能了。
所以,不要說“攢局人”有創業背景才是成功的關鍵,很多人,如果沒有遇到這個局,可能還在自己既往的賽道里沉浮。
如阿里,沒有王堅就沒有阿里云,這是確實的。但沒有阿里云,王堅可能還在搞自己的心理學。
如騰訊,一度高薪閑職養著張小龍。我敢說,那時沒人會說什么“利劍總有出鞘的時候”,但如果沒有騰訊攢的廣研這個局,張小龍可能也只是廣州最大的kent香煙的消費者和體育迷,而不是微信的創始人。
舉以上這些例子只是想說明,攢局與否不是關鍵,攢對了人怎么都對,人錯了怎么都不行。攢局作為一種非常規的引入人才的機制,優點就是效率高,直奔中心;缺點就是試錯風險也很高,所以這次百度和吉利踩雷,也不值得奇怪,似乎也不值得無休無止的討論。
至于《創始人模式》是寫的很好,但里面的三原則:
- 把公司當親兒子
- 隨時做出獨立重大決策
- 隨時重構公司
不要說攢來的人,就是互聯網大廠的創始人本尊來能不能干凈利落做到以上第二點,特別是第三點,我深表懷疑。
所以我的看法是,選擇極越業務的負責人是一個失敗,是人選錯了,錯是概率帶來的,不是攢局的方式不對,不能否認攢局的價值。
《創始人模式》寫的很好,好的領導必須把企業當親生兒子,但問題在于,當你的家業很大的時候,你終究還是得學會授權,比如華為和任正非。
你不能因為任正非的管理沒有涉及華為的所有業務而指責他沒有創業者精神,一個創業者精神的體現,是對企業那種永恒的責任感,而不是看管理幅寬,更不是看是否事必躬親。
更多時候,非創業者也能當大任……當華為的傳統業務受到巨大沖擊時,余承東一個人挑起了終端業務,用手機、鴻蒙系統和造車,撐起了toC的半壁江山,他是企業的老板嗎?他是華為的大股東嗎?都不是。
他只是一個盡心盡力的局中人而已,就有這樣的格局。
其實,極越這件事,發展到今天,真的讓人痛心。有些人的表現太差了,浪費了太好的機會。更可惡的是其本人非常的不專業——不管你是大股東還是小股東,公司暴雷的時候,就是最需要CEO一力承擔責任、面對困難想辦法解決問題的時候,“自己不是企業第一責任人”是不能作為推卸責任的理由的。
實話講,除了員工和車主,我覺得百度和吉利也是受害者。
但是,百度、吉利愿意出來承擔責任,其實就說明了一件事,他們還是愿意在純粹的法定責任外,更多的承擔一些責任,特別維護了相對弱勢的、作為個體的員工、車主的權益。
不得不說,百度、吉利做的很體面。這個體面,會讓吉利和百度在日后得到應有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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