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給我最深的記憶,是頻發的惡性傷人事件。
當悲劇第一次發生時,有人說,這只是偶發性事件。然而,當類似的悲劇一再發生時,依然是偶發事件嗎?
字典里對于“偶然”的定義是這樣的:突然的,意想不到的,不是經常的。
我沒有做過統計,類似于2024年那些被稱為“偶發事件”的悲劇,在其他年份的發生概率如何,然而僅從媒體報道和社會影響來看,這一年“偶發”的悲劇之惡劣程度和社會影響,遠遠超過往年。
這些是造成傷亡或社會影響力較大的部分事件。(文字內容多次發送失敗,只留圖片,各位意會吧。)
2024年6月6日,云南省昭通市永善縣發生一起刑事案件,造成3人死亡1人受傷。
6·10吉林男子持刀傷人事件
2024年6月10日,吉林男子崔某在北山公園持刀刺傷該外籍人士和三名同行外籍人士,以及上前阻止其行兇的一名中國籍游客。
6·19上海地鐵站持刀傷人事件
2024年6月19日,上海市軌交9號線合川路站內發生一起持刀傷人案件。造成3人受傷。
6·24蘇州持刀傷人事件
2024年6月24日,江蘇蘇州發生一起持刀傷人事件,一對日本母子遇襲并受傷,一名中國女性奮不顧身上前阻止被砍并身受重傷,后經搶救無效不幸離世。
9·30上海男子持刀傷人事件
2024年9月30日,上海松匯中路某超市內有一男子持刀傷人,造成3人死亡。
10·28北京持刀傷人事件
2024年10月28日,北京市海淀區萬泉莊路和萬柳中路交叉口附近,發生一起持刀傷人案件,導致5名路人受傷,其中3名未成年人。
11·11珠海駕車沖撞行人案
2024年11月11日晚,樊維秋在珠海市香洲區體育中心故意駕車沖撞正在鍛煉的人群,造成35人死亡,43人受傷。
事實上,2024年發生的惡性傷人事件遠不止這些。
我知道有人會說:某國的惡性事件更多,你怎么不去挑某國刺?
道理很簡單,我并不生活在某國,我只關心自己生活的國家,只關心自己身邊的人和事。
我想知道的是,為什么相較往年,類似的惡性事件增加了這么多?
知其然,還要知其所以然。
我們常說,現代科學之所以沒有誕生在中國,其中一個原因在于邏輯學的缺失。
邏輯學中有一種叫作歸納推理的工具,能夠幫助我們從某些特殊的個例推導出一般原理、原則的解釋方法。
有了歸納推理,我們就不至于在幾千年的文明史中原地踏步,一直在“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怪圈中徘徊。
所以,盡管有人把這些惡性事件稱之為“偶發事件”,但我還是希望能找出其背后的必然原因。
我知道在當下的環境,探索某些事情的原因并不容易,我也知道,某些人因說了某些真話而失去了說話的權利。
但畢竟,生活還將繼續下去,告別2024,還會迎來2025,2026……
若一直這樣渾渾噩噩地生活下去,同樣的悲劇,還會再見。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