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三穗縣人民法院
關于向案外人發放執行款的公示
為嚴格管理執行案款發放,規范執行案款發放程序,確保案款發放安全,落實人民法院向案外人發放案款公示要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規定》及《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全省法院向案外人發放執行款的公示制度》的規定,現對以下執行案款發放事宜予以公示,公示期為七天。公示期間,案件當事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案款發放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內向本院提出并提交相關證據材料佐證,由本院審查處理。公示期滿無異議,本院將依法合議后,按照執行案款管理相關規定辦理發放手續。
特別提示:公示期滿7日后,如無當事人提出異議則該案款將向案外人發放,聯系人:三穗縣人民法院執行局,聯系電話:0855-4520109。
二〇二五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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