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海航,許多人會想到陳峰。
從1993年創立到2021年,28年的時間,陳峰帶領著海航集團演繹了一出跌宕起伏的大戲,最終曲終人散,讓人不勝唏噓。
回首海航往事,曾經的無比輝煌仿佛就在昨日。
陳峰是海航的標志性人物,也是靈魂人物。
即便當年王健執掌大局時,屢屢到前面站臺的還是陳峰。
早在2015年,也是陳峰對媒體采訪時表示,進入世界500強只是海航的新起點,海航立下了新目標:
未來5年,進入世界500強的50名至100名之間。
未來10年,海航將進入世界500強的第一方隊,入列前10名。
在2016年,陳峰在哈佛大學演講時表示:海航高負債是優秀的負債,還批評現場的質疑的人看不懂海航。
2018年7月,王健意外去世后,陳峰重新回到前臺任海航集團董事長。
2020年2月,聯合工作組進駐海航。
2021年,3 月: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對海航集團進行重整。
2021年9月,海航集團董事長陳峰、首席執行官譚向東因涉嫌違法犯罪,被依法采取強制措施。
2021年底,海航集團破產重整方案通過,其中:
航空板塊交給民營企業東北的方大集團
機場板塊給了國資企業海航的海發控
海航集團剩下的資產則變為信托資產,其持有人為債權人
其中海航集團股權由海南海航二號信管服務公司持有,成為信托資產。
曾經名震江湖、聲名顯赫的海航集團從此煙消云散。
原先由陳峰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多數企業相繼完成了人員變更。
不過,令人奇怪的是:
陳峰仍擔任著海航集團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問題是,海航集團的法律案件非常之多。
不過,敗訴之后的海航集團能否執行也是個問題。
沒想到,最近也就是2024年12月底,證監會向北京金融法院申請對陳峰采取限制消費措施。
2024年12月23日,北京金融法院發布限制消費令:
2024年8月26日立案執行申請人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執行你單位行政非訴執行一案,因你單位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本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六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一條、第三條的規定,對你單位采取限制消費措施,限制你單位及你單位法定代表人陳峰不得實施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現在對陳峰執行限高令恐怕是象征意義大于實際意義。
這恐怕是源于2023年9月份證監會的一份處罰。
證監會對海航集團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并對陳峰等高管進行了處罰。
雖然,陳峰申請了聽證,并進行申辯。
陳峰依然巧舌如簧,為自己開脫:
航空產業投資大、資金壓力大,海航集團實行資金集中調度是必然的,違規操作屬無奈之舉。
自己是為了解決危機而出任董事長,無法短時間內調整已有的管理體系,只有被迫沿用。
海航集團前期由國開行牽頭的債權人協調機制委員會主導,后期由海南省工作組主導,自己很難在這段時間有所作為。
相關資金往來操作均是以社會穩定和解決系統性危險為目的,并非為了海航集團乃至個人利益和目的。
總之,自己沒有錯。
有錯的事要么是別人干的
要么是無奈之下干的
陳峰的辯解顯然是蒼白無力的,最終還是被證監會處罰600萬元。
不知道陳峰有沒有交上600萬元罰金。
大概率沒有。
此次限高令恐怕也是源于此。
其實改革開放四十多年來,有多少富豪沒有逃脫“其興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鐵律,從唐氏三兄弟的德隆系,到陳王二人的海航系,再到后來的恒大系。
所以桃花扇中的話流行至今:
眼看他起朱樓,眼看他宴賓客,眼看他樓塌了。
此次限高令,也是是陳峰最后一次出現公眾面前!
陳峰,已曲終人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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