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每天上傳20張勸導交通違法的照片,每月可領300元補助!
碧翰烽/文
據半月談記者在某村現場看到,有一塊摘掉的牌子為“交通安全勸導站”。當地村干部說,這個“站”要求村里安排專人負責,每天上傳20張勸導交通違法的照片,完成者每月可領300元補助,但是這個村常住人口只有100多名,完成任務并不現實。
應該說,這個交通安全部門安排基層工作,還是有一定擔當的,至少給基層組織配套了資金。不像有的部門只是安排任務,只是給責任,不給人、不給錢、不給物,也不給職權。
如果能夠在人財物職權等方面給予保障支持,真正做到“費隨事轉”,相信基層負擔能夠得到很大遏制。在基層工作,哪有沒有壓力的事情?關鍵問題在于保障能力,還有更為重要的自主性與靈活性。
不過,這個交通安全方面的補助內容,還是有些令人費解。
從這個工作的本意來看,就是希望村里加強對交通違法行為的勸導,以便從源頭預防和減少交通違法行為,從而遏制交通事故的發生。
這應該是一種源頭治理、群防群治的思維模式,畢竟在農村,隨著交通工具的快速增加和道路建設的快速發展,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識還沒有跟上,無牌無證,不戴安全頭盔,酒醉駕,闖紅燈,等等一些交通違法現象比較突出,特別是一些老年駕駛人安全意識更為令人擔憂。 從這個層面上講,應該鼓勵基層創新。
可是,這里面有一個比較突出的問題,就是規定每天上傳20張勸導交通違法的照片。這個規定貌似是為了規定基層的工作任務,希望他們能夠上路開展工作。
問題在于這20張照片是不是符合科學、符合常識。首先,能不能完成?100多名常住人口,有沒有那么多交通工具?如果有,是不是都會開出來?如果開出來,是不是會集中到某條道路上?
其次是怎么完成?是真正真實地對道路勸導進行拍照?還是隨便拉幾個人作假成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拍照?
所以說,像這種規定了違法行為次數的操作,一般會存在幾個問題:一是違法行為規定了數量,如果沒有違法行為,為了完成任務,就有可能造假違法行為。
二是規定了數量之后,就會大大增加村干部的工作量。比如每天20張照片,一張照片所需要做的工作,就算15分鐘可以完成,也需要300分鐘,即5個小時,那工作量是非常大的。畢竟村干部不可能只干這一件事。加之還有開會、迎檢、材料等工作纏身。
三是如此大量地上傳勸導照片,是為了說明自己加大了交通安全的預防力度,還是說明自己已經盡到了責任?
因此,要加強村里對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勸導,這個工作思路應該是可以的,尤其是給予補助,更能讓基層村里接受。問題是如何推進這項工作?應該采取怎樣的方法來推進落實?
其實,最好的一個辦法還是結果導向。一方面可以挑選一定時間組織村干部和志愿者進行集中勸導,加大宣傳教育力度。
另一方面根據交通事故起數、查處違法行為等來確定,也就是說,只要在一定時間段沒有發生事故和交通違法行為,就可以給予一定補助。當然,前提是村里做過相關工作,至于具體怎么做,不用過多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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