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廣州的黃某泉、黃某全兄弟2人共同經營酒水貿易公司,自2020年起以個人物品郵運的方式從境外進口山崎18年、艾倫25年等高價值洋酒,但在申報過程中將每個郵包(2瓶酒)的價值低報為人民幣300元左右,涉嫌走私進口威士忌等洋酒573瓶,偷逃應繳稅額合計人民幣1374024.99元,兩人分別被判刑2年和10個月。
01
涉案酒款單瓶價格在1000-20000元間,
部分為國外拍賣會競拍所得
據海關緝私局透露,黃某泉等人通過個人郵遞物品渠道以低報價格、“螞蟻搬家”的方式將在英國、德國、日本等地購買的威士忌郵寄到國內,再集貨后銷售。
威士忌采購渠道主要有兩部分,一是和龔某(另案處理)合作從英國和德國進行購買。雙方采用包稅的形式,無論威士忌價格是多少,只要多加200元龔某即可包稅。
龔某表示:“威士忌郵寄的通關稅率一般是成交價的50%,因為我們成交產品的貨值都超過400元,200元肯定不夠正常繳納關稅,所以是采取的低報入關,如果被海關查出郵包有問題,就進行申報或繳納稅款,如果威士忌價格過高,就進行退運。”
黃某泉等人也知悉整個過程。由于每個包裹只能郵寄2瓶酒,為了規避海關追查,黃某泉等人收集了大量親戚朋友的身份證信息、電話和地址,由這些人進行代收。有親戚進行筆錄時表示:“他們說是交過稅的,是合法的,我就同意了。”
涉案的威士忌單瓶價格一般為1000元至20000元之間,黃某泉等人能獲得10%左右的利潤。
另一個渠道則是黃某泉等人從拍賣網站競拍的威士忌。據海關調查,黃某泉同樣采用低報的方式,將其在“××網”競拍的威士忌等洋酒通過個人物品郵運渠道從日本郵寄進境。采購數量大概100多瓶,因郵寄過程中存在丟失大部分已經退款,實際共收到10多瓶,海關認為相關產品已被出售,同樣屬于低報走私。
02
涉及山崎、響、雅柏等品牌,
僅山崎18年最低可逃稅2000元以上
海關緝私局在黃某泉等人家中查獲威士忌609瓶、葡萄酒14瓶,并在其檔口倉庫中查獲山崎18年威士忌1瓶、響威士忌3瓶,并攔截相關涉案物流,雅柏威士忌2瓶、艾倫25年威士忌1瓶,經核實其中573瓶為低報走私入境。
涉案洋酒均為高價值威士忌,在電商渠道,山崎18年的零售價在5000-7000元、艾倫25年的價格在4500-6500元,此外響、雅柏等涉案品牌雖未透露年份,但通過黃某泉等人的供詞,也可知相關產品價格大部分在1000元以上。
按正常價格繳納關稅,威士忌的進口綜合稅率為48.3125%+0.912元/升。黃某泉等人表示從龔某處采購的威士忌和國內零售價相差不大,按山崎18年來看,如果成交價為5000元左右,則需繳納稅費至少2500元以上,但申報為300元,則只需要繳納150元,可逃稅2000元以上,有著巨大的利潤空間。
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黃某泉、黃某全走私普通貨物,偷逃應繳稅額巨大,均已構成走私普通貨物罪。黃某泉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處罰金人民幣70萬元;黃某全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7萬元。
*文章內容來源:中國裁判文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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