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將兄/文
一條暖心新聞的背后,卻有了爭議,這到底是怎么回事?
來看這個只有9秒的視頻①↓
標題是《銀川一女子不慎落水,消防救援人員蹚進冰河“撈人”》,內容也很簡單“在永寧大隊楊和消防員的救援下,女子成功被救上岸”。
再來看下面這個只有8秒的視頻②↓
標題成了《女子因家庭矛盾跳入黃河,民警到場后開展救援順利救出》。內容則是提到了,“路過市民見狀緊隨其后跳河施救,因脫力和女子一同被困水中”。
可以確認的是,這是同一件事情,但是內容卻大相徑庭。消防說是“在消防員的救援下,女子成功被救上岸”;民警卻說“民警到場不光救了輕生女子,還順道把路過相救的市民也順利救出”。
看出什么問題了嗎?
都說自己是救援者,但卻不知什么原因,忽略掉了其他人。如果按照民警的說法,現場還有一名“路過的市民跳河施救”,但卻在消防的視角中沒有這個人;而消防趟河救人,卻在民警的視角里卻沒有半點畫面。
同一件事,不同的發布就有差異化的內容。更何況,事后還有質疑聲。比如一位女網友就表示,“是我家老公救的,老公回到家臉和身上凍的紫紅紫紅的,手指腳趾都木了,現在人也病了,也沒人問一聲,我是看在眼里疼在心里,最后卻沒有報道出來,心寒的!”
還有很多網友提到,“見義勇為的是穿藍色救生衣的陳先生,消防員和公安趕到的時候他已在水里半個多小時把人救到淺灘, 消防在淺灘協助把人拉上來。”
猛將兄不想指責消防隊員和公安民警,畢竟無論如何大家都在救援現場,而且也算上是齊心協力挽救了一條生命,這值得歌頌和贊許。
但這樣的一件事,從不同角度就有不同的描述,這就很有趣了。
猛將兄曾在報館工作了13年,這件事還原現場真的很難嗎?如此“正能量”之事,只用8秒、9秒的視頻能說清楚嗎?
如今成了短視頻時代,短視頻也成了各個媒體新媒體完成KPI的重要一環,但遇到這么一個好新聞了,怎么就沒人去寫了呢?
絕非自吹自擂,若是此事讓當年的我遇到了,先給空出一個整版,給記者至少2500字的寫稿要求,攝影記者一起出發,盡力去還原那天黃河邊上,到底發生了什么。女子輕生的原因可能無法過多描述,那么我們是不是可以了解一下,那個救人的小伙子,到底是什么勇氣和決心讓他沖入黃河,他又在半個多小時的時間里如何救援的。
我要是記者,寫這個稿子,肯定先描述當天的天氣,有沒有冷風,當時是什么環境,浸泡水中是什么感受;那位救人的小伙子長時間沒有救上來有沒有想過放棄,他是不是等到了消防隊員和公安民警之后,吃下了一顆定心丸,如何又重獲力量,最終如何把人救了上來。
我要是編輯,編這個稿子,標題一定要仔細思量,內容切割以時間線為一部分,以各方救援的視角為一部分,兩邊結合之下,展現當時的緊急。當然還要做鏈接——銀川有愛,這個城市曾經發生過類似的可歌可泣的故事。
不敢說拿個什么新聞獎,至少月度好稿跑不了,寫稿子編版面本職工作的責任和自豪,也體現出來了。
可如今,這么好的一個凸顯正能量的新聞——沒有半點輿論監督的風險,沒有任何容易得罪人的內容,卻成了八九秒的視頻片段,配上千篇一律的BGM,然后就大功告成了?
所以有時候,別抱怨沒人看報紙,沒人看新聞,作為前新聞人,猛將兄也想問問新聞同行們,是不是已經過于習慣了來一篇通稿發上去了事,是不是已經拿到行口單位提供的視頻也從不追問,有了線索總覺得還得跑一趟現場不如直接發上去完成個新媒體的任務?
有人肯定會說環境不同了,渠道也變了,長篇敘事已經不入流了,新聞就應該更快更直接了。
問題是,更快更直接的八九秒視頻,真的就還原了事實嗎?
就此打住,各位共勉!
□校對:英子 搖搖
□審核:老六 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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