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云南賓川,一起震驚公眾的“毒臘肉”事件引發了廣泛關注。一名40多歲的商販,為了防止腌制的臘肉生蟲,竟然采取了令人震驚的方法——用農藥敵敵畏原液浸濕衛生紙后點燃,對臘肉進行煙熏。
更令人震驚的是,在將臘肉存放在房間后,他還把敵敵畏兌水,噴灑在房間的地面和墻面上。
2024年4月28日,賓川縣公安局接到舉報后迅速行動,依法查封、扣押了商販家中未銷售的大量腌肉制品,包括火腿171只、腌三線肉20塊、腌豬腳8只、腌豬肥肉110斤,同時還查獲敵敵畏13瓶、電動噴霧器1臺。
經過大理州質量技術監督綜合檢測中心的檢驗,送檢的各類腌肉樣品均含有《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和易濫用的食品添加劑名單》中的敵敵畏,且敵敵畏含量在0.054mg/kg至9.1mg/kg之間,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經賓川縣發改局價格認證中心認定,商販生產的這些未售腌肉價值合計94267元。
敵敵畏是一種有機磷殺蟲劑,對人畜毒性極大,容易被皮膚吸收導致中毒,被明確禁止添加到食品中,屬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食用含有敵敵畏的食物會引發頭痛、胸悶、惡心、嘔吐等癥狀,干擾神經系統,影響DNA生長,世界衛生組織國際癌癥研究機構甚至將其列入致癌物清單,大大增加食用者患癌風險。
2024年12月24日,云南省賓川縣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為,被告人違反國家食品安全管理法規,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為已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考慮到該商販在歸案后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主動認罪認罰,同時已支付了相應的懲罰性賠償金,法院最終決定對其處以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但給予緩刑兩年,并處以罰金105,000元人民幣。
此外,警方扣押的相關物品將被沒收,并由賓川縣公安局依法處理。在緩刑考驗期間,該商販被禁止從事食品生產和銷售活動。
這一案件并非孤立事件。在浙江東陽,也有商販為了銷售生蟲臘肉并防止臘肉生蟲,在2019年至2021年6月期間,向臘肉噴灑敵敵畏,銷售額達到2600元。最終,這兩人也因生產和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
這些案例對食品生產者發出了警告,食品安全直接關系到公眾的生命健康,絕不能有任何疏忽。同時,監管部門需要進一步加強監管,普及食品安全知識和法律法規,提升食品生產者的法律意識和責任感,共同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您說,這食品安全,到底咋整才能讓人放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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