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所有浮華散去,老年的張幼儀第一次看見侄孫女時,談的也還是婚姻的話題,她問侄孫女什么時候結婚。而張家幾代人聚會時,從來不主動談起張幼儀早年離婚的事,因為覺得離婚是丟臉的。這或許意味著張幼儀其實還是沒有擺脫女子到了一定年齡就必須結婚的思想桎梏,以及雖然時代已到了今天,傳統的不離婚的婚姻信條還是在微妙地影響著娘家人對她的態度。
1
張幼儀在《小腳與西服》里說,“在中國,女人一錢不值的,小時候要聽父母的,結婚了,就要聽丈夫的,老了聽兒子的。還有這樣的嚴格要求:一是身體發膚,受之父母,換句話就是,企圖自殺是不孝之女;第二是去什么地方做什么事情,一定要及時稟告父母。一生當中做重大決定的時候,也必須經過他們的同意”。張幼儀從小接受這些訓誡,轉眼長到了十三歲。
這樣的年齡就要開始論婚嫁了,正好有一個青年才俊出現,他就是徐志摩。按照長幼順序,本來應該是大姐與之訂婚結婚的,然而,相命婆說,大姐不適合在二十五歲前結婚,而張幼儀和徐志摩則屬相不合。但張母很急,認為兩個較大的女兒必須出嫁一個。相命婆拿出辦法,把張幼儀的屬相從鼠改成狗,生年也從1900年改成1898年,然后宣布這門親事乃天作之合。
張家把這個消息送到徐家,略而不提張幼儀的屬相改動的事。一個星期后,徐家把象征堅貞不渝的一對鴛鴦送到張幼儀的家門口,張家接受了這份禮物。張幼儀和徐志摩算是正式訂婚了。
2
訂婚之后,結婚之前,張幼儀又回學校上了一年的課。但不幸的是,老師變得懶得管她了。那個時代,很多女孩到學校讀書,只是為了讓世人看見她們讀過書、受過教育罷了,張幼儀說,她的同學沒有一個完成學業然后真正去就業的。她是極少數訂了婚還返校讀書的女孩之一。
距結婚還有兩個月的時候,張幼儀回家了。六哥被派往歐洲監督嫁妝的采購。四哥斷定僅紅木中式家具做嫁妝還不夠。因此六哥帶回來的家具,很多看起來像是從專門介紹洋貨的雜志上跑出來的,包括一張帶墊腳凳的扶手椅,一座玻璃陳列柜,還有一張帶五個大抽屜尺寸適合高大西方人的櫥柜等。“我的嫁妝多到一列火車都塞不進去,六哥不得不從上海用駁船送過去”。嫁妝一到硤石(徐志摩的老家),一件件又被搬著穿過鎮上的大街,箱子里擺滿了刺繡亞麻織品,玻璃柜里放滿了精致瓷器,餐桌鋪上上等亞麻桌布等,鎮上的百姓看得嘖嘖稱奇。
張幼儀很開心,不僅因為嫁妝豐厚,而且她充滿憧憬,她以為自己會嫁個和哥哥一樣思想先進卻不失傳統,擁有一套堅定價值觀的男子。因為哥哥們是那么喜歡徐志摩,以能和徐家結親為榮。結婚前三天,張幼儀聽從父兄安排,抵達徐家租賃的臨時住處,為的是避免出現意外事件。結婚頭天晚上,新娘家請新郎吃飯,張幼儀因此偷偷看到了徐志摩,張幼儀眼中的徐志摩看上去比較瘦小。堂姐問她英俊嗎,她回答,“他有兩只眼睛,兩條腿,所以不算太丑”。
3
婚后的生活有點無聊,張幼儀常常在女眷室里為家人縫上好幾個鐘頭的鞋子。她還看見徐父抓著錢不放,又在鎮上交女朋友,人數多得沒辦法從中挑選,只好東南西北各個方向都有一個。
徐志摩有時伸著腿在院中長椅上讀書,張幼儀就和他坐在一起縫東西。徐志摩對某個傭人說,給我拿這個,對另外一個傭人說,給我拿那個。可他從不當眾與張幼儀交談。當時的張幼儀才十五歲,不明白徐志摩為什么對自己不聞不問,特別徐志摩還和哥哥是好朋友的情況下。
現在看,張幼儀有點像《紅樓夢》里的薛寶釵,接受傳統禮儀并嚴格按其行事,但也因此失去了少女的活潑和靈動。徐志摩卻是熱情的、詩意的,他用巨大的熱情和詩意把世界筑成一個城堡,然后置身其中。張幼儀是徐志摩眼中的“鄉下土包子”,認為她觀念守舊,是父母強行送給他的“禮物”,就憑這一點,她就沒資格進入他的城堡。于是他們形成了一個奇怪的相處模式:晚上睡在一張床上,白天卻和陌生人一樣互不說話。然而對徐母來說,張幼儀又實在不夠傳統莊重,因為她不甘心總呆在女眷室里,總想著到大街上或更遠的地方一探究竟。
4
某一天,張幼儀吃午飯時,沒有胃口,徐母盯著她說,你有喜了。果然如此。而張母則按照禮俗,在張幼儀懷胎的最后幾個星期來看她。張母拿著一捆嬰兒衣服來到床邊,張幼儀飛快地把那捆衣服從床上抖過,想讓衣服自行散開,飛散到床上,結果衣服并未散開。母親搖搖頭說,啊,好吧,你生的時候會痛很久。然后又示意傭人拿來托盤。盤上有一大碗特別準備的白飯,白飯下面的碗底交替擺了一圈肉丸子和水煮蛋,張幼儀拿筷子戳到碗底,結果筷子帶起一顆肉丸,母親皺著眉頭說,哎,是個女孩。張幼儀認為是筷子的原因,母親不讓她強辯。
生產的時候,張幼儀暈了過去,可沒人叫醒她。張幼儀說,他們懶得叫。后來因為生的是個男孩,產婆尖叫“是個男孩”,張幼儀才醒過來。但在這之前,張幼儀早想好了,假若真是個女孩,她一定好好待她,不會把她的八字別在襁褓上,把她丟在田野里,讓發現她的人當童養媳嫁掉,更不會把她的腳纏起來并限制她求學。結果生了兒子,張幼儀自然也是高興的。但生了兒子的張幼儀,在徐志摩這里并沒有得到優待,而且,他完成了父母的任務要出國了。
出國之前,徐志摩在屋子里踱來踱去,激動萬分的說,他要做中國第一位離婚的人。然而張幼儀并沒有放在心上,因為對張幼儀來說,離婚只有在女人失貞、善妒或沒有好好侍奉公婆的情況下才會發生,這些事她都沒做過;并且女人離婚是件十分丟臉的事情,娘家會不想讓她回去,所以這個時候女人只有三個選擇:賣娼、出家和自盡。張幼儀不相信徐志摩會逼她走上這些絕路。她相信的不是他這個人,而是相信他的出身背景和家庭教育不會讓他這么絕情。
5
隨著時日的推進,徐志摩已出國兩三年了。張幼儀的二哥說,如果徐志摩繼續留在國外讀書,而幼儀留在老家,他們的心就要愈分愈開了。張幼儀雖然已為徐家部分完成了生育任務,但徐父認為她應該繼續呆在家里,侍奉婆婆,照管孩子。后來徐父同意,是因為徐志摩的來信忽然透露出不安和憂郁,他懷疑兒子在國外出了岔子,張幼儀終于被允許出國和徐志摩團聚。
去往異國的船上,張幼儀心情異常沉重,因為她這才發現,在婆家生活已經五年,對丈夫卻一點也不了解,而且這次前往,并不是徐志摩寫信讓她去的,是被婆家送去的,婆家送她去的真正原因則是提醒他對家里的責任。但她還是忍不住有所盼望,自己這幾年的時間并沒有白白浪費,而是一直跟著老師辛苦上課,也許徐志摩會注意到她的學識有所長進。船靠岸了,看到人群里的那個人,張幼儀一下子清醒了,原來他們之間距離還是那么遙遠——徐志摩正眼也不看她一眼,將眼光直接掠過,就好像她不存在似的,甚至他很生氣,氣她來這里團聚。
等張幼儀站到徐志摩的面前時,她已經把臉上的急切、快樂和期望都收住了。徐志摩領著張幼儀去百貨公司買新衣服,看著售貨員把衣服貼在張幼儀身上,徐志摩一邊搖頭,一邊冷冷地上下打量著張幼儀說,不行,這件洋裝不適合她,再換一件來。又帶著張幼儀到照相館,照幾張照片,寄給父母,好讓他們放心。張幼儀說,他這樣做完全是因為看在生活費的面子上。
6
徐志摩每天早上都穿著漿得筆挺的尖領襯衫和釘了三顆紐扣的毛料夾克,匆匆忙忙地出去,對張幼儀來說,徐志摩就是個外國人:言談間加重語勢時,手里拿一根燃著的香煙;喝的是加了糖加奶的淡色濃茶。當和外國朋友在一起時,他手舞足蹈,言語崇敬;一旦獨自面對張幼儀時,就開始露出全然不屑的神色。張幼儀第一次開始反感這樣的徐志摩,但她不知道該如何表達她的這種情緒。她懷疑他有女朋友,并且暗自做好了接納這個女朋友做妾的心理準備。
有一次徐志摩帶張幼儀去看卓別林的電影,他們必須得在白天去看電影,因為晚上沒有交通工具可搭。可是半路上遇到徐志摩一個朋友,那個朋友說還是范倫鐵諾的電影好看,徐志摩就說,哦,好吧。于是他們掉頭往反方向走。徐志摩一向就是這么快活又隨和,但張幼儀很不舒服,因為他們本來要去看卓別林的電影,結果卻去了別的地方。當范倫鐵諾出現在銀幕上的時候,徐志摩和他的朋友都跟著觀眾一起鼓掌,而她只是把手擱在膝蓋上,坐在漆黑之中。
某一天,張幼儀發現自己再次懷孕,異國他鄉,人生地不熟,她不知道該怎么辦。當她告訴徐志摩時,徐志摩立刻說,把孩子打掉,張幼儀說,聽說有人因為打胎死掉了,徐志摩冷冰冰地說,還有人因為火車事故死掉呢,難道就不坐火車了嗎。張幼儀說,可是我要到哪里去打胎?徐志摩說你會找到地方的,這種事在西方是家常便飯。張幼儀開始懷疑婚姻,難道二哥四哥之前錯看他了?一廂情愿假想他是個以學術才華光宗耀祖,事父母至孝,為人正直的人?
7
有一天,徐志摩告訴張幼儀說,有一位女性朋友要來他們家吃飯。張幼儀覺得,自己的猜想成真了,徐志摩真的有女朋友,她心煩意亂,想著自己總要做出端莊大氣的樣子。吃飯期間,她發現這位女朋友竟是個小腳,就很驚訝,吃過晚飯以后,徐志摩把這位朋友送到火車站,而張幼儀留在家中洗碗。徐志摩回來后,呈現一副坐立難安的樣子,在張幼儀身邊轉來轉去。
看到徐志摩這個樣子,張幼儀也有了自己的情緒,她氣憤、失望甚至厭惡。徐志摩問張幼儀對這位女性朋友有什么意見。雖然張幼儀已決定要采取莊重隨和的態度,可因為腦子有太多念頭在打轉,沖口而出的卻是第一個想法,“這個,她看起來很好,可是小腳和西服不搭調。”徐志摩不再繞著客廳走來走去,他把腳跟一轉,好像要把他的煩躁和挫折全都一股腦兒宣泄出來,說:“我就知道,所以我才想離婚!”面對著這個陌生的丈夫,困惑、驚訝和恐懼一起襲來,張幼儀從后門逃了出去。再有一天,張幼儀突然發現徐志摩不回家了,她被拋棄了。
事情已到了這種地步,張幼儀說她可以選擇回國,回國和徐家父母一起住,告訴他們離婚的事,然后逼他們袒護自己。可那樣她就是個逃兵。張幼儀想起打小就學關于“志氣”的教訓,因此打定主意留在歐洲,想辦法憑自己的力量撫養肚中小孩。后來在七弟幫助下,張幼儀到了法國。在一家醫院生下次子。沒任何親朋好友在身旁。當醫生把兒子抱給她看的時候,張幼儀差點哭了,因為她想要一個女孩,一個按她的模子刻出來的女孩,而不是徐志摩的翻版。
8
從懷孕到產子,一直沒有徐志摩的消息,張幼儀請求醫生允許她把孩子先留在醫院,等她先回家整理東西。拖著臃腫、脹痛、虛弱的身子回家以后,卻得到了徐志摩的音訊——家里擺著一個有徐志摩筆跡的信封。張幼儀拿起那封信,握在手里幾分鐘,猜想信的內容。她覺得徐志摩等了這么久才與她聯系,是老調重彈,要告訴她可以做徐家兒媳婦,但不能做徐志摩太太。張幼儀打定主意,不管信上寫些什么,她都可以一個人過。信里只字未提他們的孩子,未提他在沙士頓拋下張幼儀的緣故,而是寫下了下面的文字:真生命必自奮斗自求得來,真幸福亦必自奮斗自求得來,真戀愛亦必自奮斗自求得來!彼此有改良社會之心,彼此有造福人類之心,其先自作榜樣。張幼儀自問,我什么時候告訴過你,我有過改良社會、造福人類這宏大目標了,我只不過是想保全婚姻的一個普通女人罷了,一時之間,張幼儀都被氣笑了。
然而,她還是打電話給中間人了,告訴他,她要親自見一面徐志摩,盡可能堅強地見一面徐志摩,想讓他看看沒有他,她還是活得很好。按照約定時間,張幼儀見到了在四個朋友陪同下的徐志摩。張幼儀先說,如果你要離婚,那很容易。徐志摩一聽高興壞了,他拿來了一堆文件,那些文件都是用中文寫的,上面寫著男女雙方已一致決定終止婚姻,徐志摩已經簽好了字,證人欄里的四個名字也簽好了,就等張幼儀簽字了。張幼儀簽好了字,然后說了句,你去給自己找個更好的太太吧。徐志摩高興極了,他朋友也都向他道賀。徐志摩向張幼儀說了聲謝謝,然后對著四個朋友說,我一定要做給別人看,非開離婚先例不可。離完婚后他們一起去醫院里看孩子,徐志摩把臉貼在玻璃窗上看得入迷,卻始終沒有問孩子該怎么樣活下去。
張幼儀在《小腳與西服》中說,徐志摩之所以急著離婚,是因為受到林徽因的某種暗示和鼓舞,不然一個連看什么電影都無法決定的人,怎么會想起離婚,其實這里要么是徐志摩要求離婚時這么說過,要么就是張幼儀的猜測。事實上,林徽因五個月之前就已經和父親離開了法國,而徐志摩在離婚后七個月才離開法國。我覺得徐志摩離婚的最大原因是,徐志摩不想要一個舊式妻子,之前和張幼儀結婚是礙于父母提供的經濟基礎,不得不聽從父母的安排。但隨著徐志摩在社會上的立足,只要是舊式女子,張幼儀也好,李幼儀也罷,那結果是一定的。
9
但這對張幼儀是不公平的,張幼儀是想好好生活的,她沒有犯什么錯,她卻要面臨離婚的難堪。簽完離婚協議后,張幼儀一度不想回國,因為她找不到自己的位置了。她離開法國來到德國,在德國一連待了三年,學到了當幼稚園老師這一技之長。張幼儀把自己的一生分成兩個階段:“德國前”和”德國后”。德國前,什么都怕;德國后,一無所懼。她很慶幸她在德國呆過的這三年,她說如果當時回國,她可能扛不住輿論的壓力;在德國的三年,她變成了一個獨立自主的人,不再覺得自己是離婚的罪魁禍首。而在德國的這三年,因為她在撫養著徐家的小孫子,所以徐家還是會按時給她寄來200美元的生活費。我想也是張幼儀的幸運之處。
離婚后,她莫名受到關注,一些外國人會讓她參加一些集會,張幼儀也就試著去聽歌劇或到萬湖泛舟,可是她覺得她不屬于那些人。他們之所以找她,僅僅是因為她和徐志摩離婚的關系。
其中有一個男人對張幼儀特別好,一個星期來看她幾次,不是和她一起坐,就是陪她的小兒子一起玩,當然都是公眾場合,有別人在的情況下。有一天,這人問張幼儀打不打算再婚。當時張幼儀只有二十三歲,四哥寫信告訴過她,為了張家的臉面,她在未來五年內不能叫別的人看到她和一個男人同進同出,要不然別人會誤以為徐志摩和她離婚是因為她不守婦道。于是張幼儀告訴那人說自己沒有這個打算。那個男人就再也沒有出現。張幼儀從不覺得自己有魅力,她沒有辦法相信有人會愛上自己,她想的是,也許這個人只是想出風頭,才企圖娶她?
10
《小腳與西服》的作者張邦梅曾經把徐志摩寫的《我的彼得》讀給張幼儀聽,這篇文章里,提到了張幼儀,“她何嘗有一天接近過快樂和幸福,但她在她同樣的不幸的境遇中證明她的智斷,她的忍耐,尤其是她的勇敢與膽量,所以至少她,我敢相信,可以懂得我話里意味的深淺”。而對彼得,全文充滿父親的親切和慈愛,以及對彼得之死的愧疚之情。然而誰又能相信也是這個男人曾無情地想讓張幼儀打掉這個孩子,把張幼儀和這個孩子拋在英國的鄉下,孩子尚在襁褓中就和他的母親離婚?誰能相信他只見過孩子一面就能寫出如此熾熱的文字來?
但張幼儀并不恨徐志摩,除了覺得一個有教養的女人不應心懷怨恨之外,還有就是前面說的,她一直覺得是林徽因攪散了她的婚姻。這或許就是時代賦予張幼儀的局限:她沒辦法怪一個男人,只能怪他身邊的女人。張幼儀對林徽因是怪,對后來出現的陸小曼流露出的則是不屑。
彼得死后,同樣失意的徐志摩來到德國,他是因為和陸小曼的戀情鬧得沸沸揚揚而不得不避禍歐洲。他找到了張幼儀,要她和他還有另外兩位女性朋友一起漫游,她答應了,因為她覺得自己確實需要休息一陣子。張幼儀看到,每天早晨徐志摩都在焦慮不安地等待著電報或信件。
11
1926年春,張幼儀決定回國。原因是陸小曼的母親確定徐志摩和張幼儀離婚之前,不讓女兒嫁給徐志摩:她不希望陸小曼屈居妾的位置。徐家父母在沒得到張幼儀同意以前,也不讓徐志摩娶陸小曼進門。徐父母和徐志摩都希望張幼儀馬上回國。張幼儀沒有理由再呆在歐洲了。
先回到娘家,父親詢問起她在歐洲生活的點點滴滴。要知道,根據當時離婚法律,雙方必須征得父母同意才可以離婚,然而,張幼儀因為在國外,并沒告訴父母這件事,以她所受的教育,覺得自己沒有尊重到父母的意愿。這次回娘家,她是愧疚的,沒想到父親卻只字不提離婚之事,張幼儀很驚詫父親沒有用傳統方式對待自己,沒有對她惡言相向或將她直接掃地出門。
然后去見徐家父母,徐家父母當時正住在上海旅館的一個套房里,徐志摩也在場,手上還帶著只大玉戒。當獲知張幼儀并不反對徐志摩娶陸小曼時,徐家父母很失望,而徐志摩則高興地從椅子上跳起來尖叫,還伸出了手臂,要擁抱什么似的,沒想到大玉戒脫開手指,從開著的窗子里飛了出去。徐志摩一下子驚恐萬狀,那是陸小曼送給他的訂婚戒指,他馬上跑下樓去找。可怎么也找不到,在這個節骨眼上發生這件事,張幼儀覺得奇怪,這不是一個好兆頭啊!
幾個月后,張幼儀被邀請參加徐志摩和陸小曼的婚禮,當然,張幼儀沒去。張幼儀的心在創業上,最初張幼儀打算辦一個學校,選好了地址,于是她和公婆商量后就帶大兒子搬到了北京。
12
大概過了一個月,張幼儀收到徐家父母打來的電報,讓她去見他們,結果見到之后徐家父母一直傾訴對陸小曼的不滿,然后要住到張幼儀這邊來,張幼儀很為難,但還是接走了徐家父母。過后不久,張幼儀的父母先后去世,然而,徐志摩卻沒給她面子,沒有參加任何一場葬禮。
張幼儀說在德國那段日子一直都寫日記,可是在徐志摩和陸小曼于1927年出版他們的日記時,她將自己的日記付之一炬。她不想讓她的日記落到任何人手上,再和徐陸二人的日記一起出版。這或許就是張幼儀的生活態度,那就是永遠不把自我擺在顯眼的地方,不想讓人八卦。
她只想過好自己的日子,因此四處謀教職,后在東吳大學教了一學期德文,正考慮第二學期時,有幾個上海女子商業儲蓄銀行的女士跑來接洽,她們講明,接張幼儀進銀行,主要是看張幼儀哥哥的關系而不是看能力。但張幼儀用行動證明了自己的能力,年少的女孩喜歡往這個銀行存錢,年老的女人則喜歡在這里存珠寶。同時,張幼儀還請了一位中文老師給她上課,又經營一家女子時裝公司,名字叫云裳,取“云想衣裳花想容”之意。日子過得充實又滿足。
13
張幼儀說,“我曉得,我不是個有魅力的女人,不像別的女人那樣。我做人嚴肅,因為我是苦過來的人”。相信這是張幼儀對自己的客觀評價。雖然這樣的個性讓她失去婚姻,卻贏得了公婆的認可。公婆分她和兒子三分之一的家產,使她在經濟上沒有后顧之憂,更加地有底氣。
人生真是奇妙,張幼儀和徐志摩離婚后,反而相處地比之前好。徐志摩習慣到云裳去看張幼儀,如果要去旅行,就會找張幼儀做襯衫或是長褲。這個階段的徐志摩,熱情和詩意消退了很多,因為他正為陸小曼高昂的消費買單。他這時才真正理解了張幼儀的務實,張幼儀的魅力。
徐母去世,徐父要張幼儀去奔喪,但她不想去,因為陸小曼也會去,她覺得家里不應有兩個女主人。無奈徐父堅持,她提出條件,如果一定要她去,她要有資格留下參加喪禮。徐家答應了。張幼儀為喪禮做了一個正室該做的所有事情,把布包塞進徐母嘴里,然后雇人幫她穿上一層層壽衣,縫上珍珠,再把徐母遺體放進棺材,又召來和尚,連做了幾個星期的法事。陸小曼一直到出殯那天才出現。低著頭穿著白麻衣的張幼儀以徐家干女兒的身份站在兒子身邊。
14
張幼儀最后一次看到徐志摩是1931年徐志摩死于意外的頭一天,那天下午,徐志摩到店里跟張幼儀的八弟打招呼,然后要張幼儀為他做幾件襯衫。徐志摩說有事必須馬上趕回北京,張幼儀問他為什么非這么趕,沒有必要這么趕。徐志摩像平常那樣大笑著回答,他不會有事的。
凌晨一兩點,張幼儀半睡半醒之間,拿到一封電報。電報上說,徐志摩坐的包機在飛往北京的途中,墜毀在山東濟南,機上唯一的乘客徐志摩和兩位飛機師當場死亡。那位送來電報的人說,去過徐志摩家,可陸小曼不收電報,說徐志摩的死訊不是真的,拒絕認領徐志摩的尸體。
張幼儀覺得陸小曼的腦子一定出了什么毛病,她怎么可以拒絕為徐志摩的尸體負責,她覺得自己再也不相信徐志摩和陸小曼的愛情了。張幼儀決定讓兒子阿歡認領父親的遺體,陪同的人安排的是她的八弟。徐志摩的遺體運到上海時,張幼儀沒有打算參加公祭,可她還是準備了一件黑色旗袍,在朋友要求下,只好又趕去了。又有個朋友給她打電話說陸小曼準備把徐志摩的壽衣換成西裝,棺材也準備換成西式的,而張幼儀覺得徐志摩實在不能再遭受更多折騰了,但她不想見陸小曼,更不想跟她吵架,就直接說,你只要告訴陸小曼,我說不行就好了。
15
時光飛逝,1947年,張幼儀見到了病床上的林徽因,見面時,林徽因虛弱得什么話也說不出,只是望著張幼儀。張幼儀不知道林徽因為什么要見她,她猜,也許是她人長得丑又不會笑。而徐父去世后,張幼儀每個月朝陸小曼賬戶放300元,她覺得,供養陸小曼是兒子的責任。
張幼儀認為林徽因不愛徐志摩,因為她最終嫁給了梁思成;陸小曼也不愛徐志摩,因為她沒有讓徐志摩好好地過過家庭生活,而且,陸小曼公然把翁瑞午叫到家里,實在是一件丑聞。那張幼儀自己有沒有愛過徐志摩?侄孫女問這個問題時,她不知道怎么回答。她說,因為這一輩子都沒對誰說過我愛你;但她又說,如果照顧徐志摩和他的家人可稱為愛,那么就是愛他的吧,在他的一生中遇到的幾個女人中說不定她是最愛他的。我們可以看到,愛在張幼儀這里是很具象化的,責任必須排在首位。在和徐志摩的婚姻里,她只是單向奔赴,真的愛或許是在她五十幾歲時遇到的第二次婚姻才實現了雙向。無論如何,她得到了她想要的愛的模樣。
張幼儀最后是感謝徐志摩的,她說,若不離婚,她可能永遠都沒辦法找到自己,也沒辦法成長……
部分資料來源:《小腳與西服》(張邦梅)
作者: 樵髯 :喜歡紅樓及一切有趣文字。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