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晉中監管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晉中金管罰決字〔2024〕22號)顯示, 山西祁縣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關聯交易管理不到位、集團客戶授信集中度超比例、違規發放異地貸款被行政處罰,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及相關審慎經營規則,行政處罰決定:對山西祁縣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罰款100萬元。
同時,對當事人袁長剛(時任山西祁縣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長)、李國杰(時任山西祁縣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貸部負責人)、權立輝(時任山西祁縣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部負責人)等3人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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