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此次檢察聽證活動,共同對犯罪嫌疑人開展法治教育、幫助她開啟新的人生,讓她有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通過參與這個案件辦理,我感受到了司法溫度。”在江蘇省寶應縣檢察院舉辦的一場檢察聽證會上,參加聽證的人民監督員表示。
2023年底,吳某甲在家中整理物品時,發現自己放在柜子里的幾張存折不見了,那可是他多年攢下的養老錢,慌了神的吳某甲急忙報了警。警察經調查才發現,原來是家賊難防,盜竊存折的正是其養女吳某乙。原來,吳某乙染上了賭博的惡習,前后共計9次盜竊其養父吳某甲存放于家中的銀行存單及身份證件,后陸續將存款取出用于網絡賭博,幾乎揮霍殆盡,累計金額超過40萬元。
2024年1月,寶應縣公安局將本案移送至寶應縣檢察院審查起訴。承辦檢察官審理發現,吳某乙作為吳某甲的養女,也是其唯一的贍養人,如果提起公訴,行動不便的吳某甲陷入無人照料的境地,針對這一特殊情況,承辦檢察官又進行了深入調查。經過實地走訪,詢問被害人和相關證人后了解到,因吳某甲臥病在床,常年在外務工的吳某乙回到寶應,一邊帶著孩子工作,一邊照顧無勞動能力的養父。在此期間,吳某乙卻逐漸沉迷網絡賭博,最終才有了上述的盜竊行為。面對檢察官,吳某甲也表達了希望不要懲罰其養女的意愿。檢察官了解相關情況后,協同公安機關至當事人住所地村委會,在人民監督員及村民委員會代表的見證下,養父女兩人簽訂協議,約定由養女履行法定贍養義務,養父放棄對剩余款項的追償,并對養女的行為表示諒解,該協議經公證機關依法公證。
承辦檢察官經審查認為,吳某甲系盜竊案件被害人且身患重病臥床休息,符合司法救助條件,為其申請并發放了司法救助金,以緩解家庭一時的困難。
根據“兩高”《關于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3〕8號)第八條的規定,“偷拿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的財物,獲得諒解的,一般可不認為是犯罪;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酌情從寬?!本C合本案犯罪情節輕微,檢察機關擬決定對犯罪嫌疑人吳某乙作相對不起訴處理,并召開檢察聽證會,聽取人民監督員、村委干部代表等多方意見。聽證員在詳細了解案情后,一致認為檢察機關對本案作相對不起訴處理是合法、恰當的,體現了檢察機關的公正司法與人文關懷。
近日,檢察官向犯罪嫌疑人宣布了寶應縣檢察院作出的相對不起訴決定并予以訓誡,父女兩人對檢察機關均表示了感謝。
來源 | 寶應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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