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節,親朋相聚
免不了喝上幾杯
但如果喝酒貪杯無節制
很可能就會樂極生悲
除夕夜
珠琳兩名男子王某圣、趙某源
因酒后喪失理智毆打他人
被行政拘留
1月29日02時33分,珠琳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在珠琳鎮街上某酒館我朋友被人打了,請出警。”珠琳派出所聞警即動,火速帶人驅車趕赴現場處置。
經查,1月29日除夕夜,珠琳轄區茍某輝、張某猛等幾名好友在某酒館相聚歡宴,酒足飯飽后茍某輝等人出來門口放煙花,不小心拿煙花砸到同在該酒館喝酒的張某恒,茍某輝意識到自己的錯誤,及時道歉,倆人達成和解。正在酒館喝酒的張某猛此時聽見爭吵聲沖出來大聲呵斥張某恒等人,問其想干什么,本看見自己朋友被煙花砸到就很不爽的趙某源也不服氣,互相撕扯著“討要說法”。后兩潑人在酒精作用下又因這事發生口角,相互辱罵、糾纏、追逐、撕扯。期間張某恒的朋友王某圣攜帶了一把管制刀具,并亮出刀具對張某猛等人進行威脅,在互相推搡中張某恒的朋友趙某源拿到一根木棍打了張某猛一下,造成張某猛右眼紅腫睜不開后才撥打電話報警。
快速查明情況后,經依法審批,廣南縣公安局于1月30日對構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他人受傷的趙某源作出九日,并處罰款四百元的處罰;對構成非法攜帶管制器具的王某圣作出五日(因已滿十六周歲未滿十八周歲,且初次違反治安管理,拘留不予持行),并處四百元的處罰,收繳其非法攜帶的管制刀具一把。而得知自己的所作所為,趙某源、王某圣均十分后悔。目前,趙某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民警提醒:春節是群眾走親訪友、闔家團圓的美好時刻。喝酒有度,微醺夠數,不勸人喝酒,是一種教養,不過度飲酒 是一種責任,生命只有一次,為了我們愛的,以及愛我們的人,請保重自己身體健康。
發布:廣南縣公安局政工室
審核:梁樹云
編輯:曹 敏
素材:珠琳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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