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香港一冷血母親殘忍殺害親生女兒,并將其切成11塊,現場慘不忍睹,但法院卻認為她是無罪的,那么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2017年12月17日下午三點,香港旺角區的一戶人家聽到隔壁1180號傳來剁肉的聲音,沒過多久又聞到了濃烈的消毒水味,當時她沒有多想,因為正值周末,她覺得鄰居可能就是在做飯以及打掃衛生。
沒想到,接下來1180號房開始順著門縫往外漏水,一直到晚上七點,水順著樓梯把下面幾層的樓道都淹了,在這期間1180號的住戶出來過一次,鄰居們也認識她。
她叫曹燕,是一個單親媽媽,和女兒一起住,對于這些水,她聲稱是下水道堵了,由于燈光昏暗,地面又是黑色的,鄰居們無法看清水的顏色,所以相信了她的話,即使有人聞到了一絲血腥味,可很快就被刺鼻的消毒水味掩蓋了,因此還是沒有在意。
最后,終于讓大家覺得不對勁的是曹燕的行為,晚上八點曹燕再次出門,稱自己的手機被人監控了,想跟鄰居們借手機,給她遠在內地的丈夫打電話,告知家里水管破裂。
第一位鄰居沒有答應,她就又找到了一個小男孩,男孩的媽媽好心地把手機借給了她,但沒想到曹燕這一借就是一個多小時。
這期間她神似古怪,嘴里念念有詞,而且一直在樓道里走來走去,只按號碼卻不打過去,她的這些行為讓女鄰居覺得十分詭異。
到了晚上九點多,女鄰居想要回手機,但曹燕不僅不歸還,反而躲在家中不出來,一個小時后女鄰居的丈夫下班回家,聽說此事后覺得不對勁,他隨即親自去敲門要手機,但里面無人回應,因此他選擇了報警。
警方趕到后,一開始以為這只是一起簡單的鄰里糾紛,就敲門讓曹燕歸還手機,沒想到曹燕拒不配合,突然在屋內號啕大哭,并把門反鎖了。
就在這時,有警員注意到地上的水不對勁,很像是血水,因此他們決定緊急破門,緊接著映入眼簾的是給他們留下終生陰影的恐怖景象。
打開門后,只見曹燕跪在地上掩面痛哭,雙手沾滿鮮血,她身邊的地上和床上擺著許多連著長頭發的頭皮及內臟。
再往里走,警員發現電飯煲里有部分頭部組織混著半鍋血水,水龍頭流出的水混著血,洗手盆里有部分內臟,浴缸里泡著一堆殘肢,馬桶里更有大量疑似辣椒的物體,混合其余的頭部組織,見此情景警方當場以涉嫌謀殺拘捕曹燕。
經過初步調查,房間里的碎尸共計11塊,其余部分應該是堵在了下水道里,以至于血水倒流溢出門外,現場只有曹燕一人,死者和屋內的證物上也布滿了她的指紋,兇手大概率就是曹燕。
但此時曹燕神志不清,警方什么也問不出來,所以只能自己搜證分析,大致拼出了事情的真相。
死者名叫何美潔,12歲,是曹燕的女兒,警方通過案發現場附近的監控,看到何美潔于16日晚上回家,結合鄰居的描述,初步判定她是在17日早上10點至下午3點之間被害。
她的母親曹燕時年37歲,2003年在四川與一名男子結婚,并生下何美潔,后來兩人離婚。
曹燕于2009年與一名香港男子再婚,婚后獨自一人跟著丈夫搬來香港,何美潔則交由前夫撫養,留在四川上學。
2013年,經過丈夫的同意,曹燕把女兒接到香港母女團聚,但好日子沒有持續多久。
兩年后,2015年曹燕再次離婚,在兩次離婚的打擊下,曹燕染上了吸食白粉的惡習,很快她的錢就花光了。
為了謀生,她先后做過按摩師、美容師及銷售員,由于工作繁忙沒時間照顧女兒,她只能把何美潔送回四川。
又過了兩年,可能是隨著生活步入正軌,她有了一些存款,時間也寬裕了,于是在2017年10月,曹燕再次把女兒接到香港,并在附近的小學辦理了入學。
雖然小小年紀就顛沛流離,內地、香港兩頭跑,到了香港以后語言也不同,但何美潔并沒有因此自暴自棄,相反她的學習成績很好,同時性格開朗,和同學的關系也很融洽,前不久還代表學校參加了跳遠比賽,而這樣一個品學兼優的好孩子,卻剛回到母親身邊僅兩個月,就被殘忍地殺害了。
據鄰居們反映,平時沒有聽到母女二人有過爭吵,警方也沒有關于曹燕家暴的報案記錄,目前來看案件似乎只有曹燕吸食白粉,導致神志不清進而殺人這一種解釋。
但是,在現場發現的自制簡易吸食工具內沒有發現白粉,曹燕的血液檢測也顯示她近期沒有吸食白粉,那么她到底為何對親生女兒痛下殺手呢?
就在這時,曹燕終于清醒了一些,能夠回答警方的問題了,而她接下來說的是另一個恐怖的故事。
據曹燕交代,她只記得當時有一個黑褐色的影子在家里飄來飄去,隨后自己就睡著了,醒來后她就看到女兒已經被分解。
就在這時,她的腦海中有一個聲音告訴她,那不是她的女兒,只要找到“契爺”就能解決問題,“契爺”在粵語里就是“干爹”的意思。
曹燕馬上跟鄰居借手機,要給這個“契爺”打電話,可是翻遍了電話本,她也沒找到“契爺”的聯系方式,就在她崩潰的時候警方上門了,至于這個“契爺”到底是誰,曹燕卻說不清楚,警方調查了曹燕的社會關系,也沒找到類似“契爺”的人物。
經過鑒定,曹燕患有精神分解和思覺失調,有幻聽和幻視的癥狀,常常會聽到一些恐嚇或指令,而這些都是她吸食白粉的后遺癥,這樣看來曹燕是由于精神問題才殺害了自己的女兒。
2020年,法燕開庭審理此案,曹燕的律師出具了兩份精神鑒定報告,證明曹燕確實患有精神疾病。
律師還表示曹燕作為一名關心女兒的母親,因精神問題犯案,她將會為本案抱憾終生。
最后,法官采信了律師的說法,認為本案中沒有證據顯示曹燕和女兒是敵對狀態,她是在沒有預兆的情況下奪去女兒的性命,若非因精神問題,曹燕不會殺死她愛惜的女兒,考慮到她的精神狀態,法院最終沒有讓曹燕入獄服刑,只需無限期在醫院接受治療。
本案當時經過了多次開庭,每次法官都會問曹燕是否清楚自己被指控的罪名,她有時反應遲緩,稱自己都不記得了,有時她又表現得異常冷靜,聆聽案情時面不改色,然后干脆利落地表示同意。
可能也是這些表現,讓法官更確信了曹燕有嚴重的精神問題,因此從輕發落,但不管怎么說,何美潔這個年輕而又鮮活的生命,就在她母親的瘋狂中消失了,而曹燕雖然逃脫了牢獄之災,但終生被關在精神病院,也算是另一種無期徒刑了,不知她清醒以后,對于枉死在自己手里的女兒,該是多么的悔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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