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山西大同發生的“破門亮燈”事件,引發全網的強烈關注和熱議!大家都在等待這個事情的最終結果,2月6號,當地的街道發了一篇幾百字的所謂的“道歉信”以后,不但沒有平息事件,還順勢把這個事情抬升到了更高的熱度。道歉信雖然有提到這是當地街道工作人員溝通不暢,做法簡單粗暴,還說他們以后不會再發生這樣的事情,但卻沒有提到任何一個單位或者個人為這個事情承擔責任,而是以文字的形式一筆帶過,大家都認為這樣的道歉信,真的是毫無誠意,也沒有認識到真正問題的嚴重性,而是迫于輿論壓力,應付式地回應大家的關切罷了。
事情發酵好幾天了,大家都希望能夠有權威單位或者權威媒體出來發聲,2月8號,大家終于等到了央級媒體,人民日報旗下媒體人民網正式針對“破門亮燈”進行發聲,只是想不到官方媒體這次的言辭也如此的犀利,一點也不客氣。
人民網針對針對這起事件發聲評論“破門亮燈”,道歉不是重點,這對話很引發大家的聯想,表面的意思是提醒有關方面,發生這么性質嚴重的事情,絕對不能是簡單發文道歉了事,要道歉也應該那幾個負責敲門的工作人員直接上門給商戶進行道歉。但深層的意思是,這個事情的發生非常有必要調查清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在央媒的發文當中有一句話是這樣說的“破門而入,意在亮燈,”這種強制亮燈的做法,就是不折不扣的形式主義,這句話真的是說出來這個事件的本質啊。當地為了所謂的面子工程,強制商鋪必須不營業也要24小時開燈的做法,既不合理,更加不合規,尤其是破門亮燈的做法,已經不是一般的簡單粗暴。有北大法學教授也針對此事發表個人看法“執法者緣何變成違法者”。換一個角度來說,如果是當地的商鋪在過年期間被小偷“破門而入”,小偷早就被抓起來處理了,但這次破門的竟然是當地街道的工作人員,這明顯在性質更加顯得惡劣。
亮燈本來是讓過年游客的體驗更好,打造地方的特色旅游文化,但這次的“破門亮燈”卻起到了反作用,讓他人的努力付諸流水,實在可惜,強制亮燈就是不折不扣的形式主義,人民日報評論這句話說的真的是太好太到位了。道歉不是終點,追究相關責任人,舉一反三才是更加需要做的。本來上面開會早就提到了,要整治形式主義的作為,但有地方,有些人仍然熟視無睹,才會導致有這次“破門亮燈”的事件發生,如果想著事件鬧大以后,發幾百字文章刀片就完事,未必就太敷衍了事了吧,大家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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