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當前的政治危機,還將持續一段時間,但是,從長遠上來看,要想盡最大可能避免韓國政治長期以來存在的弊端,則必須要進行重大的改革。
日前,執政黨國民力量黨與在野黨共同民主黨均推出了一些政治改革計劃。
執政黨國民力量黨的修憲計劃,是一項重大改革,其目的正是為了解決韓國政治的弊端。而李在明的改革,不僅無助于解決弊端,倘若成功,恐怕還會進一步在以后制造危機。
首先,我們來看看國民力量黨提出的修憲提要。
我看的是英文版的《韓國時報》,該報道中,并沒有提及詳細的修憲計劃,我也不清楚國民力量黨有沒有詳細的方案,但是,我看了他們的修憲提要后,就足以認為,這項修憲計劃,是韓國應該走的路。
國民力量黨的國會領袖權性東在2月11日的國會發言中表示,韓國有必要通過憲法修正案,以將總統與國會的權力去中心化。
何謂將“權力去中心化”呢?簡而言之,就是削減總統與國會的權力。
如何削減?比如加強地方自治,將原本屬于韓國中央政府的權力,下放到地方。比如強化韓國國務會議的權力,使其不完全是總統的執行機構等。
權性東稱,當前憲法使得總統成為了帝王總統,使得國會成為了帝王國會。
韓國要進行政治體制改革,有許多選項。
如果是要將當前的總統制變為議會制,那么將會是一項浩大的工程。
如果是在保持總統制的框架下進行改革,可選項也不少。比如,是否提高國會發起彈劾的門檻?是否引入副總統職位以取消總統的提前選舉?是否使總統任期與國會任期大致相同;是否引入一個議會上院?是否引入國務總理在重大事項(比如戒嚴)上的同意權?是否修改總統任期?
權性東沒有提到司法改革,但我認為,這也應該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方面。目前韓國的最高法院(大法院)與憲法法院(憲法裁判所)常有爭執,甚至發生過最高法院公開譴責憲法法院的事情。這兩個法院在法理上是平級機構,但是畢竟憲法至上,所以在實際上,憲法法院可以超然于最高法院之上。兩個法院又都有各自的違憲審查權,雖然被審查的對象有區分,但是具體的政治法律事務,則常常互有重合,因而容易發生“神仙打架”的事情。
相較于國民力量黨的龐大改革計劃,李在明的改革方案,連小修小補都算不上。
李在明的方案是:建立國會議員召回機制。
我給大家詳細解釋一下,簡單地講:一個選區的選民們選舉一個國會議員,這個國會議員上任后,如果選區內的選民們對他不滿意,則可以通過在選區內舉行公投,以罷免該議員,而后再重新選舉一位新的議員。
這就是李在明所想要進行的改革。
為何我不看好這個改革呢?因為韓國當前的政治困局,有著更深層的原因,而與人民是否有議員召回權無關。
李在明的改革,確實可以增加國會的“民主性”,但是這也意味著議員們更加容易受到輿論影響,他們將更難從長遠的、深層的、理性的視角去看待國政問題,尤其是,韓國的國會本就是“帝王國會”,本就是一院制國會。
李在明的提議倘若成功,則會將許多國會議員變成“在地議員”,他們將會花費更多的時間在選區事務上,而不是在國政事務上。當議員們不聽從政黨領袖時,政黨也有能力在其選區發起一場罷免公投。
而且,韓國國會中有一部分議員是不分區議員,這部分人是根據選舉中的政黨得票率分配給各個政黨的。如果建立議員召回機制,是否也意味著政黨可以召回不分區議員?如是這樣,那么這部分議員們,則會完全淪為政黨領袖的附庸。
韓國當前本就有兩套機制可以將議員罷免職務,一是國會本身可以驅逐議員,二是被法院判刑后失去議員身份。
韓國無需進一步民主化,李在明的改革議題,在我看來,是畫蛇添足、多此一舉。
李在明為何要這么做呢?當然是著眼于可能會即將到來的總統選舉,以爭取選民的支持。對于多數選民而言,這種表面上可以增加其話語權的提議,是受歡迎的。
而國民力量黨所提的改革方案,則是著眼于未來,是從長計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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