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十五日,歡歡喜喜“鬧元宵”。除了賞花燈、猜燈謎,還可以跟隨錦小法一起去“趕集”,解鎖新玩“法”;跟隨執行法官“執”擊一線,一起守護團圓……
元宵集市普法忙
2月12日,在“學法律、保平安”文明集市元宵普法活動中,錦江法院將“普法小攤”搬進集市,與群眾一起去“趕集”!
為進一步提高群眾防范意識,守護好人民群眾的“錢袋子”,幫助群眾解決在房屋買賣、租賃過程中遇到的常見法律問題,提示潛在風險,避免糾紛產生,刑庭、民四庭在文明集市上支起“防范電信詐騙 遠離非法集資”、“房屋糾紛莫慌張 法律武器來護航”普法小攤,將普法宣傳融入節日氛圍,一起為群眾送上“元宵法治大禮包”。
普法小攤
活動現場,干警們通過多種形式向群眾普及法律知識,耐心細致地解答群眾關于預防電信詐騙、非法集資、房屋租賃與買賣等方面的法律熱點問題,并結合典型案例以案釋法,提醒群眾提高警惕,遠離陷阱;向群眾贈送法院精美周邊,根據群眾關切問題,發放精心制作的《常見詐騙類型提示》《組織、領導傳銷案報案指引》《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報案指引》《反詐安全提示》《房屋租賃合同常見問題解答》《房屋買賣合同法律風險提示》等法治宣傳手冊,內容通俗易懂,形式豐富多樣,群眾喜聞樂見。同時,干警們還將法律知識融入猜燈謎、互動問答等趣味游戲中,讓群眾在歡聲笑語中豐富法律知識、增強防范意識。
元
錦江法院將持續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普法宣傳活動,以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傳遞法治聲音,切實提升群眾的法律意識和風險防范能力,以實際行動筑牢法治防線,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守護人民幸福安寧貢獻堅實的錦法力量!
暖心執行護團圓
元宵佳節,暖心執行。執行干警巧用執行和解,成功化解一起因撫養費支付問題引發的婚姻家庭矛盾糾紛。
撫養費紛爭
JIN JIANG FA YUAN
小楊父母離異,由母親撫養。其父楊某未如約支付撫養費,小楊與母親遂向法院提起訴訟。經審理,法院判決楊某應每月支付小楊生活費至小楊18周歲時止,并承擔部分教育費、醫療費和保險費。判決生效后,楊某仍未履行,小楊與母親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經查明,楊某處于失業期,名下除一套房產外,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執行前期,小楊母親情緒較為激動且拒絕溝通,執行干警耐心對其進行情緒安撫,后經過10余次電話溝通、多次“背對背”聽取雙方意見,雙方當事人關系緩和,法院隨即組織“面對面”調解。但雙方因撫養費金額始終無法達成一致,溝通再次陷入僵局。
共解親情結
JIN JIANG FA YUAN
考慮到雙方均有較強的協商意愿,法院給予雙方當事人一周時間考量,期間多次促進雙方進行有效溝通,共同探索化解矛盾糾紛的最優方案。最終,雙方主動到院,在法院的見證下,雙方達成和解協議:小楊與母親自愿放棄撫養費;楊某將其名下房產過戶至小楊名下,但保留房屋居住權。楊某積極配合完成房屋產權轉移登記后,該案執行完畢。
柔性司法善意執行
JIN JIANG FA YUAN
在處理撫養費等涉及未成年人的執行案件時,不能一味突出強制,應當更加注重方法技巧。錦江法院充分貫徹善意文明執行理念,靈活采取執行措施,用柔性司法方式代替強制處置,既體現司法溫度,又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供稿|刑庭 袁嘯天;民四庭 查攀;執行局 何頁、彭真
編輯|一糖
一審|一丹
二審|沐沐
三審|貴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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