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發展的太快,很難說到底是一件好事還是壞事。
文|大 何
結婚登記對數十年間下降了一半,去年更是創了1980年以來最低。
而出生人口的數據就更猛了,放開二胎之后,差不多7年的時間就下降了一半(2016年1883萬降至2023年902萬,7年降幅52%),收縮速度比隔壁的小日子還要快兩倍。
那就有人問,博主博主,你說的數據都是降降降,就沒有什么上升的數據嗎?
有的兄弟,有的,就比如說,離婚對數和離結比。
其實前幾天,寫離婚數據創新低的文章那篇文章評論里面,就有眼尖的讀者發現了,結婚對數下面的離婚數據。
23年全國結婚登記768萬對,離婚登記259萬對;24年結婚610萬對,離婚262萬對。
結婚對數一年下降20.5%,相當于吃了兩個跌停,
但是離婚逆勢小增1.1%,單獨走出了慢牛行情(想到四個字)。
然后,更加細心的網友還提醒了我,這里的數據還只是離婚登記數據,真實的數據還要再加上訴訟離婚的數據。
比如說,民政部發布的《2023年民政事業發展統計公報》顯示,2023年依法辦理離婚手續360.53萬對,其中法院判決、調解離婚101.16萬對,比上一年增加72.6萬對,上升25.2%。
而從近幾年的訴訟離婚對數及占總離婚人數的占比趨勢,大概率24年離婚總對數會在320-3370萬之間。
這么酸的話,24年的離婚結婚對比例大概率就要超過50%了。
為什么我要說的是離結比這個數據而不是常規的離婚率,是因為離婚率的計算是某年離婚數除以平均人口數。
再大的數字除以人口總數,都會顯得非常十分平凡和渺小。
而用離婚對數除以結婚對數看離結比例就會更加直觀,離結比例雖然只是同時期而不是同一批人,但更加能看出這其中趨勢。
想當年,房價漲得厲害的時候,為了控制買房,很多地方都出臺了限購政策。
那時候,有些人為了多買房子,甚至假裝離婚(當然也有一些假戲真做的)。
但就算在那會兒,離婚的人數和結婚的人數相比,也就占個三成左右。
現在呢,雖然已經沒有什么特別的經濟好處讓人去離婚了,但離婚的比例還是在慢慢上升。
從數據看,85年那會兒,離婚的才占結婚的5.5%,95年也就11.3%,到08年才20%。
我國的離婚率在20%這個水平維大概持了十年,而30%只維持了兩年,40%也就兩年,到19年就飆升到50%了。
20年到22年這三年比較特殊,特別是21年出臺了離婚冷靜期政策,把離婚率壓回到了37%。
但23年又回升到47%,然而24年,前面說了,大概率要破50%了。
這說明,對于至少接近半數的人來說,結婚可能并不是個特別穩妥的選擇——
不是說一定會失敗,但確實有比較大的可能未來會走到離婚那一步。
但從個人層面來看,離婚可不是簡單地說分手就分手,
它還涉及到分財產分割,有孩子的還有撫養權和撫養責任,處理起來那是相當麻煩。
說個事,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關注到今年2月1號開始正式施行的新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其中的變化和改動還挺大的,或者說是炸裂。
這里簡單用大白話給大家捋一捋其中的主要內容:
首先,關于錢和房子:
現在很多年輕人買房要靠父母幫忙,新婚姻法明確了父母給的錢算借款還是贈與。
如果父母轉賬時寫了“借款”,這筆錢就是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要一起還;如果寫了“贈與”,那就是子女個人的錢,離婚時不用分給對方。
如果什么都沒寫,法院會根據結婚時間長短、有沒有孩子、誰有過錯等因素來判。
比如,小明的父母給他買房,轉賬時寫了“贈與”,離婚時房子就是小明的,他老婆分不到。
還有一種情況是夫妻之間送房子。
比如小紅結婚后把房子過戶給老公,結果兩年后離婚了。如果小紅沒做錯什么,法院可能會把房子判回給她,因為結婚時間短,送房子的人沒過錯。
另外,現在很多人喜歡在網上打賞主播,但如果一方用家里的錢打賞,花了很多錢,比如小剛打賞了10萬,這就算“揮霍”行為,離婚時,他老婆可以要求小剛少分或者不分財產。
其次,關于重婚和假離婚:
新婚姻法對重婚的認定更嚴格了。
如果一個人已經結婚,還和別人像夫妻一樣生活,比如一起住、一起花錢,滿6個月就算重婚。
重婚的人離婚時財產少分或不分,還可能失去孩子的撫養權。
比如,小李已經結婚,但還和小王同居6個月,一起還房貸。小李的原配可以要求追回房子。
至于假離婚,現在很多人為了買房或者避稅假離婚,但新婚姻法明確規定,離婚就是離婚,不能反悔。
比如小張和老婆假離婚買房,后來老婆反悔,說離婚是假的,法院不會支持她的說法。
第三,關于孩子的撫養問題:
新婚姻法特別注重保護孩子的權益。
如果一方搶走或藏起孩子,比如小麗和老公分居后,老公把孩子藏起來,小麗可以申請保護令,法院會支持她把孩子帶回來。
關于撫養權,2歲以下的孩子一般跟媽媽;
2歲到8歲的孩子,法院會根據誰更適合照顧孩子來判;
8歲以上的孩子,法院會尊重孩子的意愿。
如果有家暴等對孩子不好的行為,法院會優先判給另一方。
比如小華和老婆離婚,孩子5歲,如果小華有家暴行為,法院會優先判給媽媽。
總結一下就是,從出發點來看,新婚姻法主要是為了保護婚姻中的弱勢一方,比如防止騙婚閃婚分割財產,防止一方亂花錢、防止重婚和假離婚,同時也特別注重保護孩子的權益。
修改了很多細節,堵住了一些法律漏洞,這樣可以讓婚姻更公平,減少一些不必要的糾紛。
但從觀感上,已經開始讓很多人不舒服了,男女都不舒服。
不過法律只解決是與非,只能保護財產,但無法保護感情。
而大時代下,中國式婚姻走向現實,必然讓很多人無奈,也有很多人躺平。
用高情商的說法,現在的社會已經進步到一個人可以不依靠結成婚姻就隨意生活了,
人們對于婚姻的態度和期待也已經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不再將婚姻視為人生必經的階段,而是更多地追求個人的幸福和自我實現。
這是社會進步的體現。
用低情商的說法,算了,還是祝大家元宵節快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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