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結論,非婚生子有繼承權,這是文明的標志,是尊重公民權益的標志。
任何現代化而且繁榮的國家,都一定會有這一條。
通奸的非罪化,是國家步入文明、步入現代、步入繁榮的重要標志。
今天有很多搞“嫡庶神教”,主張廢除非婚生子繼承權的人,覺得法律傾向于非婚生子,覺得這是封建余毒,這都是因為沒讀過書。
學過法學、社會學基礎知識的話,就會明白這種平等的可貴之處。
早在195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第一部法律《婚姻法》當中,就有:
“第十五條 非婚生 子女享受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或歧視。”
那么多國家都認可這一條,有誰覺得和他的樸素情感相悖,我覺得他應該好好學習一個,反思一下是不是自己讀書太少,或者情感樸素到了粗陋的地步。
歐洲人為什么鄙視非婚生子
上一篇寫了
簡單就是,兒子不分嫡庶,都有平等的繼承權利,非婚生子(奸生子)按照半個兒子來計算。
這比歐洲的規矩進步。
歐洲中世紀是長子繼承制,弟弟都沒有繼承家產的權利,《權力的游戲》里有次子團,就是都是騎士的小兒子出來掙錢或者掠奪財富。
史坦尼斯說,國王能把雪諾變成一個史塔克
歐洲的非婚生子也有合法化的可能:要么是捐錢給某個主教,教會幫忙把這個兒子的身份認證下來;在有些王權強大或者強敵環伺,教會離得很遠的地方,國王也可以就把私生子認了。
《天國王朝》里的貝里安男爵經過國王許可,就回髮國老家找了私生子回來繼承爵位
中世紀完全剝奪私生子的繼承權,主要是天主教會的倫理規范,你能卡領主和富人的離婚、私生子,對方就會給你捐贈、跟你哀求,這里就有營收的可能。
中世紀剝奪小兒子的繼承權,主要是領主老爺不希望手下封臣的封地繼續分割,地塊太小,過去一塊地供養十個騎士,現在十塊地供養一個騎士,領主老爺的征稅、動員兵的成本幾何上升,戰場上也沒法直接指揮幾百個散沙一樣的人。
發現了沒有,一個是教會和大領主們都是為自己的利益盤算的,沒有人是為了捍衛婚姻、道德的純潔性。
全是借口。
歐洲到1920年代還有一些對非婚生子的歧視性法律。
不過工業革命的要求,就是要提供平等的勞動力。
讓普通人能夠平等地投入勞動力市場,如果像印度種姓制度那樣,某個人因為自己的家庭出身只能干某個職業,工業化就很難實現了。
每個廠的招工處負責人,都要到工人村里做外調,問問他爺爺奶奶開始那輩有沒有作風問題,那還怎么開工呢?
所以無論是資產階級的改革者,還是無產階級的革命家,都主張人的平等,當然這里也就包括了非婚生子女。
文明社會的共同主張
恩格斯在《共產主義原理》當中,談論了很多基本的、綱領性的問題,其中就包括第十八個問題的一款:
(11)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繼承權。
這是無產階級的主張,實踐當中也是這樣做的。
1926年的蘇俄法律,也強調了這一點。
當然,有過反復。
1944年蘇聯修訂法律的時候,又增加了歧視非婚生子女的條款。
這條非常特殊,蘇德戰爭開戰之后,斯大林為了用東正教思想來動員群眾和鼓勵士兵,恢復了很多宗教氣息濃厚的條款,這是其中之一。
中國從1950年《婚姻法》之后,也是規定的權利平等。
維護非婚生子女的權益,尤其是繼承權,是一以貫之的東西,并不是什么新辦法,更沒有針對誰。
只是因為30年前人們的財產很少,這個條款很少被真正用上,加入世貿組織之后,中國人才算是真有有了貨幣化的住房、有了資本性質的收入,有些人才突然發現了這一條。
1959年,聯合國發布了《兒童權利宣言》。
第一條就是:
一切兒童毫無任何例外均得享有這些權利,不因其本人的或家族的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見或其它意見、國籍或社會成分、財產、出身或其它身份而受到差別對待 或歧視。
各位,這是什么意思?
這孩子別管是什么出身,別管他爸爸媽媽是合法夫妻還是地下戀情,只要這是個孩子,他就享有被公平對待的權利。
你不能說“因為他媽知三當三,所以他凍死街頭活該”,這不對。
任何這么想的人都不是一個現代人、文明人,而是一個野蠻人、愚昧無知的人。
順便說一句,在網上張嘴閉嘴鼓吹讓小孩子付出代價的女的,有一個算一個,都是超級巨嬰,她們已經成年,卻沒有負擔起成年人的責任,她們所恨的是為什么社會的注意力不在自己身上,為什么照顧小孩子,卻對她這種大公舉、大可愛完全不重視。
《兒童權利宣言》后來進化成了《兒童權利公約》,中國是1991年加入這個公約的。
我經常勸嫡庶神教的小仙女:
我們這塊土地上,有個東西叫《民法典》,它規定了婚生、非婚生的子女的權利是平等的。
而且不光我們這這樣,任何的發達國家,都有這樣的法律條款。
如果你不喜歡這樣的規則,可以去阿富汗或者伊朗這樣的國家去看一看,那里就沒有非婚生子女敢于要求繼承財產。
因為那里發現通奸行為,直接就用石頭砸死了。
斗破鞋運動制造賤民
上一篇文章的評論區,有人跟我說,非婚生子女就應該標記出來,讓他們回頭政審過不了,這樣他們的爹就能管住自己,不會隨便亂搞、亂生孩子了。
她覺得自己特別有正義感,其實這是妥妥的法西斯行為。
把一部分因為種族、出身、相貌、職業,標記出來,打成非國民,讓他們成為迫害對象,什么人會這么干?
這件事我們有慘痛的教訓,60年前,有紅五類:革軍、革干、革烈、工人、貧下中農;有黑七類:地富反壞右資黑。
家里有老人的可以問問,那是什么世界。
遇羅克烈士當時就寫了一篇叫《出身論》的文章,提出了一個了不起的問題:出身不好的人,難怪真的不能做革命工作嗎?
他因為這篇文章而死,過了很多年才被恢復名譽、追認為烈士。
那些年的經驗教訓就是,我們絕對不能再制造一批政治賤民,讓他們不受保護、忍受凌辱,讓一批人比另一批人優越了。
有人說熊師傅你之前,這次為什么不向著女性,轉而支持老登了呢?
這就是看不懂這兩件事的本質。
為李同學鳴不平,不是因為她是女的,而是因為不被官媒那樣作踐,不被學校發邪火兒欺負,那是人的基本權利。
同樣,幫非婚生子主張平等的權利,不是支持老登,這也是維護人的基本權利。
一直站在人的基本權利這一邊,這不是迷失,也永遠不會迷失。
有些家伙永遠只看到性別問題,不去碰觸人的基本權利,那永遠,永遠,也不肯能實現人的自由和解放。
保護非婚生子才能維護女性權利
最后說一句,好些人覺得保護非婚生子,就保護了小三什么的。
這是非常愚蠢的念頭。
好多人就是這樣,一看到有錢人家的宮斗大戲,自動就代入了正室大婆,似乎那個已經駕鶴西游的大佬,是自己男人一樣。
這是妄想的癥狀,得治,可以去臨沂找楊叔做一波電休克。
一個女孩子受了不靠譜男人的欺騙,有了九個多月的肚子,你懲罰她、懲罰他的孩子,能讓那個男的有哪怕一丁點的損失嗎?
當然不會了。
非婚生子,重點是生啊。
姐們兒,生,就說明有一個女性受難,有一個孩子誕生。
你身為一個女性,固然可以一通責罵,罵兩句,趕緊去燒開水,剪臍帶、拿被子給大的小的裹起來,我覺得這是人生父母養的。
如果你這時候惦記著,要讓這個孩子學也上不了,飯也吃不上,像楊過和穆念慈受的苦一樣,你是不是心理變態?肯定是。
以及,千萬別覺得在法律里加了什么歧視性條款,就能阻礙富人非婚生子。
能被巨嬰小仙女揪斗的,全是窮女人,富人會把他們的副嫂子們藏在別墅里,藏得好好的。
以及,別覺得自己干干凈凈的,永遠不會落到被揪斗的境地。
只要有政治賤民存在,永遠都會有誣陷他人這個好買賣。
我們都有可能有哪一天被人揪出來,自證清白。
那時候再想到這一天,想到自己曾經對非婚生子喊打喊殺,想到自己的激越威武。
就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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