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哈哈突然轉讓商標,能否帶領企業走向新生,迎來第二波增長?還是陷入困境?或許只能交給時間來回答。
來源 | 侃見財經(ID:kanjiancj)
圖片丨全景網
近日,關于“娃哈哈”商標轉讓的話題突然刷屏,持續引發關注與熱議。
據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官網信息,“娃哈哈”系列商標轉讓申請于2025年1月21日提交,目前 “申請收文” 環節已結束,但受讓主體暫未公開,因此引發外界諸多猜測。
據悉,娃哈哈集團擁有的飲料、童裝、醫療器械等多類目“娃哈哈”商標均辦理了商標轉讓。
2月12日中午,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娃哈哈集團”)在官方微博發布關于“娃哈哈”系列商標轉讓的說明。
娃哈哈集團表示,目前,“娃哈哈”系列商標共計387件正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由娃哈哈集團轉讓至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簡稱“食品公司”)。
娃哈哈集團稱,“娃哈哈”系列商標初始登記在集團公司名下,食品公司成立時,集團公司以“娃哈哈”系列商標作為出資注入食品公司,該次出資經過評估并獲得了當時主管部門的同意,“娃哈哈”系列商標也作為實物出資項下無形資產列入,同時部分商標以資產轉讓方式由食品公司向集團公司購買。據此,食品公司獲得“娃哈哈”系列商標所有權,集團公司取得食品公司39%的股權。雙方按規定向主管機關提交了商標轉讓申請。之后,因集團公司與外資公司之間歷史糾紛的緣故,未完成商標轉讓的登記備案,并非因其他法律、行政法規所規定的禁止轉讓事由。
根據聲明,“娃哈哈”系列商標登記在集團公司名下期間,食品公司作為商標實際權利人長期自用,并持續授權集團公司及其關聯方使用“娃哈哈”系列商標。
誰最受益?
作為“娃哈哈”系列商標的受讓方,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備受關注。
天眼查App顯示,2月10日,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發生工商變更,宗慶后卸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由宗馥莉接任法定代表人并擔任董事、經理,同時,多位主要人員均發生變更。
該公司成立于1992年10月,注冊資本約2.42億元人民幣,經營范圍為食品銷售。
侃見財經通過天眼查App發現,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的控股股東為杭州娃哈哈宏振投資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為51%,另外兩位股東分別為杭州娃哈哈集團、浙江娃哈哈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別為39%、10%。
其中,杭州娃哈哈宏振投資有限公司的股東信息顯示,宗馥莉持股比例為100%,公司法定代表人為宗馥莉。
另外,宗馥莉還持有杭州娃哈哈集團29.4%股份。據此計算,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為宗馥莉,最終受益股份占比為62.466%。
由此可見,“娃哈哈”系列商標轉讓的最大受益者或許是宗馥莉。
自從2024年2月,娃哈哈集團創始人、董事長宗慶后去世后,娃哈哈集團的一舉一動都備受關注。
宗慶后去世后,其女宗馥莉逐步接過娃哈哈集團的掌舵權。自2023年以來,宗馥莉的商業版圖逐漸壯大。企查查數據顯示,目前宗馥莉共在201家企業任職,擔任41家企業法人,包括杭州娃哈哈啟力食品集團有限公司、廣州恒楓飲料有限公司、杭州娃哈哈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等,多為娃哈哈集團旗下或上下游公司,宗馥莉在其中多擔任董事長、董事、總經理等職務。
2025年1月,宗馥莉全資控股娃哈哈集團旗下多家關鍵環節公司。1月7日,杭州娃哈哈廣盛投資有限公司發生重大工商變更,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基層工會聯合委員會(簡稱“娃哈哈工會”)正式退出股東行列,宗馥莉的持股比例從60%一舉升至100%。
此前,宗馥莉全資接盤浙江真宗投資有限公司、浙江啟力投資有限公司兩家投資公司,市場認為,宗馥莉頻頻完成對幾家關鍵投資公司的全資控股,一系列操作意味著宗馥莉將娃哈哈核心經銷渠道牢握手中。
昔日風波再引關注
自1987年宗慶后創辦企業以來,娃哈哈憑借兒童營養液、AD 鈣奶、非常可樂、營養快線等多款暢銷產品,在競爭激烈的飲料市場占據重要地位,成為中國飲料行業的標志性品牌之一。
因此,“娃哈哈”商標幾乎承載了集團的品牌價值與消費者的時代記憶。
回顧歷史,“娃哈哈”商標的歸屬曾歷經波折,一度鬧得沸沸揚揚。
1996年,娃哈哈集團與法國達能公司攜手合作,共同開拓中國市場。作為合作的一部分,娃哈哈集團與達能公司成立了合資公司,并簽署了《商標轉讓協議》,計劃將“娃哈哈”商標轉讓給合資公司。
但該協議不符合《企業商標管理若干規定》,被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兩度駁回。
無奈之下,雙方在1999年簽訂了《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允許合資公司在一定期限內使用“娃哈哈”商標,并終止了《商標轉讓協議》。
然而,這一看似和諧的合作在2006年出現了裂痕。
當時,一份所謂的“陰陽合同”曝光,引發了雙方對于商標權屬的激烈爭議。達能方面認為,1996年的《商標轉讓協議》未終止,要求娃哈哈集團繼續履行協議,將商標轉讓給合資公司。
但娃哈哈集團則堅稱,雙方已經通過1999年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終止了原先的轉讓協議,因此“娃哈哈”商標屬于娃哈哈集團所有。
雙方由此展開了長達數年的“達娃之爭”。
2007年,達能公司提起國際仲裁要求履行轉讓協議,娃哈哈集團則通過杭州仲裁委員會確認《商標轉讓協議》已于1999年12月終止。杭州仲裁委員會于2007年12月作出了裁決,明確支持了娃哈哈集團的觀點,確認《商標轉讓協議》已于1999年終止,“娃哈哈”商標歸屬娃哈哈集團。仲裁裁定商標所有權仍歸娃哈哈集團所有。
然而,達能公司并未接受這一裁決。他們認為仲裁過程中存在不公平,于是向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仲裁裁決。經過一系列的聽證和審理,杭州中院于2008年7月30日作出終審判決,駁回達能公司的訴訟請求,維持了仲裁裁決的效力。
現如今,娃哈哈集團再次啟動商標轉讓申請,過往的恩怨糾葛使得此次轉讓備受關注。
根據《商標法》規定,商標轉讓需經共同申請和公告程序,且受讓人需保證商品質量。歷史案例顯示,國家商標局對知名品牌轉讓持審慎態度。
影響幾何?
對于“娃哈哈”系列商標轉讓,市場反應不一。商標作為品牌的核心資產,一旦轉讓,娃哈哈的品牌形象和市場影響力或將面臨不確定性。
有消費者對娃哈哈品牌未來走向表示擔憂,畢竟商標是品牌價值的核心,轉讓可能帶來品牌價值波動,影響公司估值與投資回報。
有觀點認為,此次商標轉讓或許是娃哈哈優化資源配置、集中發展核心業務的戰略舉措,旨在應對激烈的市場競爭。
另有分析人士指出,此次商標轉讓可能與娃哈哈近年來的品牌調整戰略有關。例如,娃哈哈在年輕化、產品創新和線上電商渠道方面進行了大量投入,但這些舉措的效果尚未完全顯現。通過轉讓部分商標,娃哈哈集團可能希望借助外部力量進一步提升品牌影響力。
但在競爭激烈的飲料市場中,娃哈哈此次轉讓商標,或許是一次“豪賭”。
在瞬息萬變的商戰中,哪怕是昔日稱霸一方的商業巨頭,也必須緊跟市場節奏,不斷調整戰略。娃哈哈突然轉讓商標,能否帶領企業走向新生,迎來第二波增長?還是陷入困境?或許只能交給時間來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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