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小玲偷單位的羊毛被發現,扔了父親去世傳給她的“鐵飯碗”。
劉美心和何文氏都氣到無語,說劉小玲就是傻,就是出生時被產鉗夾扁了頭,就是“二百五想升天”。
劉小玲太能折騰了,小時候玩火把房子點著,長大后依舊惹事不斷。
劉小玲做生意得罪了鐘毛子和米露,被追殺,逃到廈門,拋下凈身出戶爭取到的兒子。
劉小玲一走,湯為民和張秋芳也受到連累,張秋芳終于后悔了嫁給湯為民!
劉小玲和湯振民最終的結局
劉小玲真的太荒唐了!
離婚后去夜總會賣唱,不但把孩子帶到那種場所,還拉著老六一起唱。
凈身出戶爭取到的孩子,就是這樣教養的。
劉小玲根本沒時間照顧兒子,她連自己都管不好,不能給孩子樹立一個好榜樣,還總是給孩子吃不健康的東西。
張秋芳說過很多次,她和湯為民愿意養著湯洋洋。
劉小玲不肯放手,就要把兒子帶在身邊,親自養大。
看到劉小玲對兒子的堅定選擇,感覺她還是愛孩子的,她竭力爭取湯洋洋,這當然是好事。
關鍵是劉小玲自己都朝不保夕,不安分守己,又怎能給孩子安穩幸福的生活呢?
劉小玲既然選擇了孩子,既然是為了孩子著想,就應該收收心,把懶散放浪的性格改一改,腳踏實地掙錢,給予孩子安全感。
先是夜總會賣唱,后是辭職賣衣服被追殺,拋家棄子逃到廈門。
湯洋洋跟著劉小玲,就沒過過太平的日子。
何文氏和劉美心說得沒錯,劉小玲既沒有老四的學歷,又沒有老三的頭腦,還沒有老大的吃苦耐勞,生意哪有那么好做的。
劉小玲開服裝店,辛辛苦苦進貨、賣貨,最后到手的錢只有一成,她被鐘毛子和米露利用了,成了他們的賺錢機器。
劉小玲明知他們是混子,還跟他們硬剛,偷偷把錢塞到自己褲腰,報表作假,被米露派來的探子發現。
鐘毛子帶了一群人找劉小玲算賬,喊著要卸掉她一只胳膊,劉小玲嚇得不敢露面,最后在家里的掩飾和幫助下,逃到了廈門。
劉小玲剛到廈門時,還在偷偷打電話向老三借200塊錢,后來很快就釣到了有錢人小黃。
劉小玲死性不改,變本加厲,不務正業,在夜總會認識了40歲的小黃,未婚先孕。
鐘毛子那幫人被抓,劉小玲帶著腹中的孩子和小黃回到了淮南,家人同意了她和小黃結婚。
婚后回到福建生下女兒,劉小玲才發現人家只把她當作生育機器,生了女兒,還要她生兒子。
劉小玲當然不愿意,直接離婚,連女兒都沒有帶走。
若不是何家麗讓小黃在淮南給劉小玲買了房,劉小玲就一無所有了。
劉小玲第二次離婚后,依舊很瀟灑,不去修復跟湯洋洋的關系、彌補對兒子的虧欠,反倒是很快開啟了第三春。
只是火車上的一面之緣,劉小玲就跟何其慶聊上了。
何其慶曾經殺過人,因為是自衛,所以劉小玲相信他的人品。
何其慶為了劉小玲離開無錫,來淮南做建材生意,生意做得特別好,給劉小玲買了豪宅,請了保姆。
劉小玲當了全職太太,姐姐們都感慨,沒想到最先住高層的,居然是老五,老六何家喜羨慕又嫉妒。
劉小玲最后跟何其正生了一兒一女,人到中年才終于穩定下來,塵埃落定。
劉美心說老五“傻人有傻福”。
最后在張秋芳的“撮合”下,湯洋洋也回到了劉小玲的身邊,認了他的媽媽。
劉小玲確實命好,年輕時可勁折騰,可勁玩,誰也管不了她。
年齡大了,不想玩了,累了倦了,不想漂泊了,正好有人給她一個溫暖的家。
湯振民就不一樣了。
劉小玲不靠譜,湯振民更不靠譜,整天只會吃喝玩樂、跳舞打麻將,年齡大了,也沒當初的那股吸引力了。
劉小玲還處于青春期,湯振民就已經大腹便便、步入中年了。
劉小玲去廈門后,湯洋洋回到了湯家,都是湯為民和張秋芳照顧他。
湯振民不管兒子,放浪形骸,徹夜打麻將,明知有家族遺傳的糖尿病,還不注意身體,猝死在了麻將桌上。
張秋芳后悔嫁到湯家的真相
長嫂如母,張秋芳作為湯家的大嫂,要管各種事,已經夠辛苦了,何家的人又屢屢給她添麻煩。
劉小玲逃到廈門后,張秋芳既要工作,又要照顧湯洋洋。
此外,何家麗的兒子何向東(小年),糾纏上了張秋芳的女兒湯小芳。
《六姊妹》原著中,湯小芳喜歡過小年,小年當兵走時,湯小芳還把自己的玉觀音送給了小年。
但他們的人生目標不一致,小芳要考大學,成為舅舅張秋林那樣的人,小年就是一個混混,所以他們倆不會有未來,不如趁早分手。
張秋芳發現了小芳和小年的關系,憂心忡忡。
湯為民卻不以為意,并不反對,讓孩子們自己處理:
“別那么封建,當初你我在一起,不也是沖破重重阻礙?!?br/>“少扯我?!鼻锓颊f,“阻礙什么了?我找你,你還不愿意呢?!?br/>“我現在不是愿意了嘛?!?br/>“你愿意了!那也是我精誠所至金石為開。我怎么當初非迷上你了。從頭看到腳,現在我是看不出什么優點。”
張秋芳終于后悔嫁給湯為民了!
她為湯為民和湯家付出那么多,湯為民心里還是有何家麗,對張秋芳陰陽怪氣。
張秋芳想跟湯為民共同商議女兒的事,湯為民以累為由,不愿跟秋芳談下去。
張秋芳擔心這事會影響到女兒的高考,湯為民反倒說:
“人各有命,當初你完成這大事,不也挺輕松嘛,小芳肯定隨你?!?br/>秋芳關燈,躺下。她發現跟為民越來越談不到一塊兒。
張秋芳終于意識到自己愛錯了人。
想當初,張秋芳為了嫁給湯為民,不惜犧牲跟何家麗的閨蜜情,不惜把一輩子都耽誤在湯家。
丈夫殘疾,公婆早逝,湯家全靠張秋芳撐起來的,湯為民的兩個弟弟,更是讓張秋芳操碎了心。
湯振民死后,湯洋洋的養育問題,又成了湯、何兩家最大的麻煩。
何家麗說,湯洋洋有一半的血脈是何家的,確實應該劉小玲負責。
但劉小玲那會兒剛二婚,跟小黃回到福建結婚生孩子呢,沒辦法照顧湯洋洋。
張秋芳跟湯為民商量,可以把湯洋洋過繼給老二湯幼民,正好他沒孩子。
湯為民自然愿意,但以湯幼民的品性,他才不愿意。
劉小玲跟湯振民離婚時,湯幼民就說,劉小玲帶走湯洋洋才好呢,老三那個樣子也不會帶孩子。
湯洋洋是湯家第三代的唯一男丁,湯振民不行,不還有大伯、二伯嗎?
湯幼民才不愿意養湯振民的孩子,他對這個侄子根本不親、不稀罕。
湯幼民的心理太扭曲,他和麗俠結婚多年,一直沒有孩子,是因為湯幼民不育,他還把責任推到妻子身上,也不待見侄子侄女。
湯家只有湯為民的人品是好的,他特別想讓湯振民拿到湯洋洋的撫養權,畢竟這是湯家唯一的男后代。
湯為民跟他父母的思想一樣,把傳宗接代和男孩看得很重,把湯洋洋教育成人,也是對大老湯和湯婆子在天之靈的交代。
可惜,湯為民不長命,在女兒湯小芳前夕,因為跟外國準女婿多喝了兩杯酒,去世了,死于糖尿病并發癥。
湯為民真是命苦,年少時愛而不得,斷一條腿,好不容易跟張秋芳過上富裕的生活,開了店、在上海買了房,卻沒命享。
張秋芳嫁給湯為民,更是命苦,她本來可以有更好的選擇的。
上趕著嫁到湯家,照顧患病的公婆和丈夫,操心所有的家事,張秋芳婚后都在為他人而活。
尤其是湯振民和湯為民都去世后,張秋芳為了公婆和丈夫的遺愿,為湯洋洋爭房產。
湯幼民羞辱張秋芳,說話特別難聽,湯洋洋也不會念著張秋芳的好,張秋芳就是出力不討好,里外不是人。
張秋芳迅速蒼老,早早退休,劉媽老年癡呆,張秋林移民國外,只有張秋芳照顧母親,還要幫離婚的女兒照顧孩子。
湯為民娶了張秋芳,是他和老湯家的福氣,比娶了何家麗要好得多。
何家麗婚前婚后一心全在何家,根本不在乎婚后的小家,兒子都要跟何家的姓。娶了她,就等于娶了她一大家子,要跟她一起對何家掏心掏肺,且沒有回報。
張秋芳的家庭關系簡單,只有一個母親和弟弟。
劉媽不像劉美心那樣事多,她處處為孩子著想;張秋林雖然不顧家,但也不給家里添麻煩。
反倒是湯家的事多,張秋芳嫁給湯為民,從開始就是一個錯誤,她到死都沒沾過湯家的光,沒享過湯為民的福。
張秋芳與其嫁一個不愛自己的人,不如嫁一個自己不愛、但是對方愛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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