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陳,很簡單的,只要介紹一個人玩一把,平臺就給你打錢。
老張,你介紹的人賭的越多,你賺得越多。
什么違法,你只是做個推廣,又沒干別的,快介紹人來賺錢!
網絡賭博APP以各種誘惑性標語引誘他人入局,看似是搏一搏就有可能一夜暴富,實際上賭博不僅可能導致人財兩空,更涉及犯法。現今,一種賭博代理模式悄然興起,代理人員賺的多還不用親自下“海”!熟不知,這只會讓人犯下更嚴重的罪行
近日,連城縣人民檢察院以開設賭場罪對被告人陳某甲、陳某乙、楊某某三人提起公訴,經一審法院審理,判處三被告人有期徒刑八個月至三年不等的刑罰,并處罰金二萬到七萬二千元不等。
案情介紹
2021年1月至2022年7月,楊某為非法牟利,代理網絡賭博APP,期間發展朋友陳某甲為下線代理,并發展多人參與賭博。經過楊某的介紹和一段時間的了解,陳某甲也開始參照楊某的模式發展下線代理和參賭人員來獲利,其發展的陳某乙也在接觸該賭博APP后不斷邀請他人參賭。經查,楊某接受代理及參賭人員充值金額為人民幣10萬余元;陳某甲接受代理及參賭人員充值金額為6萬余元;陳某乙接受參賭人員充值金額為8萬余元。
經連城縣檢察院審查,楊某、陳某甲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同時為賭博網站招募下級代理,由下級代理接受投注,情節嚴重;陳某乙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并接受投注,三人的行為均構成開設賭場罪。
鑒于楊某、陳某甲、陳某乙均如實供述、自愿認罪認罰、退出全部違法所得,依法可從輕從寬處理。縣法院作出如上判決。
檢察官提醒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賭博不是賺錢門路,切勿抱有僥幸心理,把娛樂軟件當作賭博工具。利用網絡平臺及APP開設賭場聚眾賭博,與傳統賭場相比,看不見場地、賭資等,但兩者在本質上沒有區別。廣大人民群眾要提高不賭意識,對參賭廣告等標語或軟件主動不看、不理會、不參與,防范掉入“一夜暴富”“一次回本”的賭博陷阱。不論是開設賭場還是賭博都嚴重影響正常社會秩序,容易誘發高利貸、尋釁滋事、非法拘禁等一系列惡性犯罪。廣大群眾要知法守法,自覺提高拒賭防騙意識,切莫以身試法,觸碰法律防線。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 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供稿:第一檢察部 張露露、江婷
責編:李楗
審核:曹立雄、陳晨
監制:陳春生、鄧賜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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