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法院法護營商“五企”服務承諾
為進一步完善司法便企、暖企、助企、惠企、安企措施,推進全市法治化營商環境全面提檔升級,現向社會公開承諾如下。
01
完善優質高效服務,
讓司法便企更有力度
嚴格執行立案登記制,暢通窗口立案、自助立案、網上立案、郵寄立案渠道,網上立案按時審核率99%以上。涉訴案件流程重要節點信息及時告知,變“當事人找法官”為“法官主動聯系當事人”。
02
切實保護企業權益,
讓司法暖企更有高度
完善涉企案件辦理綠色通道,保障涉企案件“快立、快審、快執”。加大督促履行、強制執行力度,嚴厲打擊惡意拖欠賬款和逃廢債行為。規范案款發放,除法定事由外,案款到賬后10個工作日內發放完畢。聯合相關部門打造“司法行政信用修復基地”,推進信用修復“一件事”建設。
03
精準推進重整挽救,
讓司法助企更有深度
完善招商重組與破產重整協同機制,建立危困企業名錄數據庫,健全企業重整價值識別機制,通過“政府招商牽頭、法院法治護航”聯動模式,依法挽救有價值的企業。加強破產管理人履職監督,推進法院、檢察院、管理人協會多方協同監督;加大對管理人工作的業務指導,促進管理人公正高效勤勉履職。
04
深入推進“法企互動”
讓司法惠企更有溫度
會同相關部門共同設立“法護營商”服務站,兩月舉辦一期主題沙龍活動,每周安排法官輪流值班,助力企業完善治理結構、規范自身行為、強化內部監督、健全風險防范機制、依法管理生產要素,強化合規經營。結合走訪企業、邀請企業旁聽庭審等活動,為企業健康發展“體檢”把脈不少于1000家。
05
強化善意文明執行
讓司法安企更有廣度
依法審慎采取查封、凍結、扣押等財產保全措施,綜合評估保全的正當性、必要性、適當性,防止惡意申請保全影響企業正常經營;對信用等級為“優”的企業,申請保全無需提供擔保;被申請財產保全的,一般不予保全。依法審慎適用限高、納失、拘留等強制執行措施,擬對被執行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采取強制措施的,建立“預提醒”制度,敦促企業主動履行法定義務,以實際行動促進經濟健康發展,共同建設一流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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