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持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持續穩定,根據省公安廳交管局統一部署,贛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持續開展宣傳警示曝光行動。
本次重點曝光2025年2月的突出違法車輛、典型事故案例、事故多發路段、風險運輸企業和終身禁駕人員名單(簡稱“五大曝光”)。
風險運輸企業
事故多發點段
終身禁駕名單
典型事故案例
以下視頻來源于
龍南交警
2月2日7時55分許,一輛二輪摩托車行駛至龍南市金塘大道與金龍大道交叉路口時,未遵守臨時信號燈指示,闖紅燈通過路口;與此同時,一輛小車直行通過該路口,且路口未采取減速措施,雙方車輛在路口發生猛烈碰撞。碰撞瞬間,摩托車駕駛人因慣性作用騰空翻起,隨后重重摔落在地,所佩帶的安全頭盔也因未系緊飛了出去,未能起到防護作用。
上述事故警示我們
寧等三分,不搶一秒
闖紅燈
贏不了速度,更換不來安全
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
法律鏈接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機動車信號燈和非機動車信號燈表示:
(一)綠燈亮時,準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三)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在未設置非機動車信號燈和人行橫道信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信號燈的表示通行。
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生命只有一次
切勿拿生命去“趕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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