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圣經
據錢江視頻報道,2月22日晚,@羅大美妹妹發文稱,案件將于2月28日在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羅大美”母親表示要讓三名兇手受到法律應有的制裁。
據媒體此前報道,2023年7月5日,余某生通過吳慶(化名)將羅大美約到南陽市區的出租房中。綁住羅大美后,余和同居女子劉菲(化名)一同將羅大美藏在南召縣一處偏僻的民房中。接著,他通過暴力手段,逼迫羅大美轉賬200多萬元,隨后余某生將羅大美殺死并藏尸紅薯窖中。
真殘忍啊!人家都給了200萬,卻還不放過人家!
網絡小伙伴都在議論:
水靈靈的屁:一開始就沒想放過他,太可怕了!
水靈靈的屁 :轉了錢還要殺人。
金華磊哥 :三名兇手以為殺了人逃到緬甸就可以逍遙法外了,犯罪者永遠逃不掉,28日開庭審理,最終的判決無疑是立即執行死刑。
小粒幾寶唄 :都這樣了,為什么還化名,直接報真名兇手為啥不能曝光。
你就說我能不能中 :太恐怖了。
漫步的椰子樹 : 好恐怖。還是籍籍無名的好。
xxbby006 : 當網紅...賺這么多錢就必須承擔更大的風險,正常。
小糖大可愛 : 出了名一定要保護好自己。
元峰澤愚 : 加強自我保護,提高警惕意識才是。
周思CIO : 這位羅大美是做什么的網紅,不認識,這么有錢,給錢了還被滅口。
尼_ : 不光要錢,還在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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