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大 何
文章開頭先問大家一個問題,不知道大家老家的宅基地還在嗎?
昨天,2025年中央一號文件明確兩個不許:
不允許城鎮居民到農村購買農房、宅基地,不允許退休干部到農村占地建房”,直接給農村土地交易劃了紅線。
其實仔細琢磨這句話還蠻有意思的。
啥意思呢?
就是為什么在法律已經明確規定禁止農村宅基地交易的前提下,為什么國家依然要單獨發文重申一遍“不允許退休干部到農村占地建房”呢?
大概是因為現實中中就存在了不少退休干部到農村占地建房的亂象,
比如之前新聞報道某中部縣城,退休廳官圈地百畝農田,建“養老院”,還挖了人工湖,配武警站崗,縣里面的國土局直接蓋章批文,上面寫的是:
促進“鄉賢”文化。
但到底是“鄉賢”還是“村霸,傻傻分不清。
過往執法不嚴,有人鉆法律的漏洞,所以要這次一紙禁令,專門點出來,以正視聽。
但是這都只是表面的問題,更應該思考的問題是,為什么國家要嚴令禁止農村宅基地買賣?
直接先說結論:這個規定要徹底堵死城市資本圈地的行為,保住農村這個基本盤,留一條退路。
不但是給農村居民留一條退路,也是給整個未來經濟留一條退路。
思考一個問題,什么是真正的財富?
鈔票?黃金?
在我看來,都不是。
真正的財富,有兩種,其中一種便是能持續產生價值的生產要素
在農業社會是土地,在工業社會是工廠,現代社會是房地產和金融。
北京上海一套老破小,租給打工人的錢能頂他半個月工資;
城中村拆遷戶啥也不干,光收租就能養活三代人。
但問題來了:當所有人都想靠房子躺賺的時候,誰來干活?
現在一線城市的房價,早就到了“掀桌子”的臨界點——年輕人996賺的錢全填了房貸,干脆躺平;
中年人被裁員斷供,房子秒變法拍房。
這時候你再看農村的宅基地,突然就品出點味道了:
農村人卷不動了還能回村種菜,但要是連村里的房子都賣給城里人,農民往哪兒退?
所以我要說的另外一種財富,便是退路。
宅基地目前或許算不上“財產”,但它是農民參與社會游戲的“復活甲”
我常勸農村出來的年輕人:你在北上廣深卷不動了,老家房子千萬別賣
這不是情懷,是數學題:
城里100平米的房子,每年光物業費取暖費四五千,將來房地產稅要是落地,成本還得翻倍;
村里100平米的宅基地,種點菜養兩只雞,吃住花不了幾個錢,房子塌了都能自己壘。
據統計局透露:2023年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還不到50%,還有2.97億農民工在城里沒有完全市民化。
也就是說,這2.97億農民工,如果不賣宅基地或者賣掉老家房子,就算失業了,還能夠回到農村解決個住的問題。
還有個數據特別有意思:中國農民工平均年齡41歲,超過50歲的占26%。
這意味著什么?
再過十年,至少上億人要考慮“干不動了去哪養老”。
這時候再看宅基地政策,其實就是國家給農民發的“社會保障卡”——
你在城里卷不動了,回來有房住、有地種、有井水喝,每月開銷能壓到500塊以內。
這種兜底能力,比什么養老金都實在。
而且展望未來,農村的宅基地未必就一無是處。
中國過去兩輪財富浪潮(剪刀差、城鎮化),農民都是“被犧牲者”。
如今政策轉向,宅基地或許成了農民參與財富分配的籌碼。
很多人懷疑是否真的有人愿意回農村買房,
就這么說吧,過去這種情況可能不多,但隨著上一波房產熱潮建起的高層逐漸老化,未來這些鴿子籠的可居住性將會直線下滑。
要想提高生活質量,要么在市區購置洋房,要么在市區購置別墅,要么就像西方一樣在郊區買地自建。
現在鎖死土地買賣,表面上讓農民少賺錢,實際上是做了最后的保底。
城里人想下鄉?只能租不能買——租金流入農民口袋,而非資本大鱷;
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農民用土地入股企業,拿分紅而非一次性賣斷。
這種模式,本質上是在用制度平衡城鄉剪刀差,防止農村資源被低價收割,城市資本再高價套現”的惡性循環。
舉個現實例子:某南方村莊把閑置農房租給城里人做民宿,村民每年收租五六萬,村集體還能抽成搞基建。
如果允許宅基地買賣,一年兩年沒影響,但是十年二十年后,城市里會多一百萬一千萬流浪漢。
這不是危言聳聽,這是阿美瑞卡。
最后說句扎心的:
能自由交易的從來不是財富,而是枷鎖;
真正值錢的永遠不是資產,而是退路。
永遠給自己留一條退路——因為歷史反復證明,沒有退路的人,最容易成為游戲的代價
全文完,感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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