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正式啟動法定退休年齡漸進式延遲
從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啟動法定退休年齡漸進式延遲:
- 男職工法定退休年齡每四個月延遲一個月,逐步延遲至六十三周歲
- 原法定退休年齡為五十五周歲的女職工法定退休年齡每四個月延遲一個月,逐步延遲五十八周歲;
- 原法定退休年齡為五十周歲的女職工,法定退休年齡每二個月延遲一個月,逐步延遲至五十五周歲
需要注意的是,延遲退休按小步調整的原則實施,法定退休年齡漸近式延遲將持續15年的時間。2025年,需要重點關注的年齡段人群為:
1.1965年生出的男職工,分別延遲退休1—3月,詳情可查看下表:
2.1970年1月—9月出生的原法定退休年齡為五十五周歲的女職工,分別延遲退休1—3月,詳情可查看下表:
3.1975年1月至8月出生、原法定退休年齡為五十周歲的女職工,分別延遲退休1-3月,詳情可查看下表:
除此之外,2025年還需要關注3個文件:
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病殘津貼暫行辦法》,明確從2025年1月1日起,病退和退職政策停止執行
《通知》中明確:
自2025年1月1日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殘經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申請按月領取病殘津貼。
《辦法》實施前,參保人員已按規定領取病退、退職待遇,《辦法》實施后原則上繼續領取相關待遇。同時,各地區企業職工因病或非因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退休和退職政策,以及相關病退和退職政策停止執行。
具體申領規則、申領標準,可查看:
二、《實施彈性退休制度暫行辦法》,明確從2025年1月1日起,職工達到國家規定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最低繳費年限,可以自愿選擇彈性提前退休
《通知》中明確:
自2025年1月1日起,職工達到國家規定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最低繳費年限,可以自愿選擇彈性提前退休,提前時間距法定退休年齡最長不超過3年,且退休年齡不得低于女職工50周歲、55周歲及男職工60周歲的原法定退休年齡。
職工自愿選擇彈性提前退休的,至少在本人選擇的退休時間前3個月以書面形式告知所在單位。
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所在單位與職工協商一致的,可以彈性延遲退休,延遲時間距法定退休年齡最長不超過3年,所在單位與職工應提前1個月,以書面形式明確延遲退休時間等事項。
彈性延遲退休期間,所在單位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彈性延遲退休,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
三、《關于大齡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從2025年1月1日起,將領取失業保險金且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失業人員(以下簡稱大齡領金人員),含續發失業保險金人員,全部納入保障范圍
《通知》中明確:
2025年1月1日起至2039年12月31日,領取失業保險金且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失業人員,含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且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而繼續發放失業保險金至法定退休年齡的失業人員。
其在失業保險金領取地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并繳費,其中按當地靈活就業人員最低繳費標準的部分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從“失業保險待遇支出”科目列支。
四、從2025年起,職工養老保險增加病殘津貼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發布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病殘津貼暫行辦法》明確,自2025年1月1日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殘經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申請按月領取病殘津貼。
病殘津貼月標準和支付期限根據參保人員申領病殘津貼時的年齡、累計繳費年限等確定。病殘津貼月標準在國家統一調整基本養老金水平時同步調整。
1.在哪里領取病殘津貼?
參保人員領取病殘津貼,按國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有關規定確定待遇領取地。
2.領取病殘津貼期間,社保怎么辦?
領取病殘津貼期間,不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繼續就業并按國家規定繳費的,自恢復繳費次月起,停發病殘津貼。
3.怎么領取病殘津貼?
申請領取病殘津貼人員應持有待遇領取地或最后參保地地級(設區市)以上勞動能力鑒定機構作出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結論。
省級人社部門建立病殘津貼領取人員勞動能力復查鑒定制度,經復查鑒定不符合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自做出復查鑒定結論的次月起停發病殘津貼。
需要注意的是,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病殘津貼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退回,并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五、事關大齡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參保,從2025年起施行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印發《關于大齡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
《通知》明確,將領取失業保險金且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失業人員,含續發失業保險金人員,全部納入保障范圍。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執行至2039年12月31日。
1. 人員范圍
大齡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以下簡稱大齡領金人員)是指:領取失業保險金且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失業人員。含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且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而繼續發放失業保險金至法定退休年齡的失業人員。
2. 支付標準
大齡領金人員在失業保險金領取地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并繳費,其中按當地靈活就業人員最低繳費標準的部分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
3.優化經辦服務
符合條件的大齡領金人員自行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并繳費后,可以到當地經辦機構申請領取由失業保險基金承擔的費用,經辦機構審核后及時發放至本人社會保障卡銀行賬戶。
4. 停繳情形
大齡領金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或出現法定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情形的,停止享受由失業保險基金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
2030年
養老金最低繳費年限逐步提高
從2030年1月1日起,將職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最低繳費年限由十五年逐步提高至二十年,每年提高六個月。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不滿最低繳費年限的,可以按照規定通過延長繳費或者一次性繳費的辦法達到最低繳費年限,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需要注意的是2029年12月31日前,職工按月領取養老金的最低繳費年限仍是15年。從2030年1月1日起,按照每年延長6個月的節奏,將職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最低繳費年限由15年逐步延至20年。詳情可查看下表:
2040年
延遲退休新標準全面落實
2040年,延遲退休的政策全面落實,同時,養老金的最低繳費年限新標準也將明確。這標志著我國養老保險制度將進入一個新的發展階段。
養老關系每個人的切身利益。從2025年延遲退休的啟動,到2030年繳費年限的調整,再到2040年新制度的全面落地。每個時間節點的變化都很關鍵,需要我們提前了解、提前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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