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5日22時07分,河南駐馬店的夏夜悶得發(fā)燙。
19歲的小雨在村口路燈下刷著教資題庫,手機屏幕的光映出她鼻尖的薄汗——這是她生前最后一個清醒的畫面。
17分鐘后,這個夢想當老師的女孩成了水塘里浮腫的遺體。
監(jiān)控顯示,醉醺醺的陳某騎著電動三輪車逼近時,小雨本能地往陰影里縮了縮。這個細節(jié)像把刀扎進所有母親的心臟:她明明已經(jīng)嗅到危險,卻還是被"帶你兜風"的謊言拽上了死亡列車。
這不是搭訕,是精心策劃的謀殺。
當陳某把小雨拖進玉米地深處的瞬間,司法記錄儀拍到了他嘴角的笑。第一次強奸未遂根本不是"緊張失手",而是惡魔在挑選更完美的屠宰場——他故意把車開到遠離村莊的水塘邊,那里連蟬鳴都被莊稼吞沒。
有些禽獸的殘忍,連法律條文都顯得蒼白。
小雨跳進水塘逃生的那刻,月光照見陳某眼底的興奮。他折斷的樹枝不是兇器,是插在司法尊嚴上的恥辱柱:連續(xù)17次擊打,次次瞄準女孩試圖攀岸的手指,直到水面泛起的血沫變成死寂。
比殺人更可怕的,是殺人后的狂歡。
法醫(yī)報告顯示,小雨指甲縫里嵌滿塘泥。這個內(nèi)向到不敢和陌生人說話的姑娘,在生命的最后五分鐘仍在瘋狂抓撓岸壁。而陳某蹲在岸邊欣賞完"作品",甚至精心偽造了自殺現(xiàn)場——就像踩死螞蟻后擦拭鞋底。
"認罪認罰"四個字,此刻散發(fā)著惡臭。
判決書里輕飄飄的"強奸未遂",抹殺了最毛骨悚然的真相:陳某兩次強奸失敗根本不是"意志之外",而是享受貓捉老鼠的快感。他把司法當成游戲,用"自首"當免死金牌,卻忘了水塘里泡爛的教資書上還寫著"為人師表"。
我們正在見證一場對正義的集體謀殺。
當駐馬店中院把"限制減刑"公布的時候,小雨母親在女兒房間哭到暈厥。
那面貼著"愿日子溫暖"的墻紙開始剝落,而陳某在法庭上的那句"對不起",不過是鱷魚吃完獵物后打的嗝。
比死刑更重要的,是讓所有人看見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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