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月14日情人節那天,我和老公約好去辦理離婚,剛走到民政局門口,我的老毛病又犯了,應該是闌尾炎又發作,肚子疼要命。老公瞄了我一眼說:你是不是后悔了,不想離了?后悔還是來得急的!
我捂著肚子蹲下身,沒理會他。老公看見我臉色蒼白,走到我身邊說:你臉色不好,哪里不舒服,我領你去醫院吧。
醫生告知我,是得了急性闌尾炎,我捂著腹部問醫生:“能不能不切掉?”醫生瞄了我一眼說:如果不切掉,那就意味著你下半輩子隨時都會肚子疼,疼的時候會讓你滿地打滾,痛苦不堪的。
最后我還是統一割掉闌尾,做完手術后,我看了闌尾,好惡心喲!醫生說:你自己看看,不割掉,不珍惜自己的生命,你的命都沒了。
我剛回到病房躺下,老公便拿出醫院的費用單,跟我說:今天的醫藥費、手術費和住院費一共是10000元,扣除醫保報銷的,我承擔一半,你需要再支付500元。
我忍著疼痛,拿起了手機,通過微信把500元轉給了他。大概過了半個小時吧!我爸媽和妹妹來了,老公對我說,等你身體恢復了,我們再去民政局辦手續,他轉身走了。
妹妹說我很幸運,如果離婚后發病,姐夫是不會承擔任何費用。現在你還是他的妻子,他承擔一半費用,也算是仁至義盡。
我對老公突然沒有那么恨了,畢竟夫妻五年,他在關鍵時刻沒有拋棄我,我應該感恩,是不是?
雖然他有錯在先,他經常跟他的女下屬眉來眼去的,有一次他們約會了,去逛街被我碰上,他外遇的把柄被我抓住了,但他還理直氣壯的,真氣死我了,必須跟他離婚!
在擬定協議離婚時,他連新買的電飯鍋也要和我算計,雖然他寸土必爭,絲毫不為我今后的生活考慮,現在想想,在氣還沒消下去呢?
但是他在病的時候,還伸出手管我,所以我釋然了,心里有原諒他的想法?你說,我要不要原諒他,回歸原來的美滿婚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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