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鋒
深陷緬北詐騙的少年小發,在被解救回國后,被山東省魚臺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目前,已經在在山東省某監獄服刑的小發,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稱,其深陷緬北詐騙及被判刑,是因其跟人“跑分”時覺得只是小事,是“輕松獲利的良機”。對此,青鋒認為,小發小小年紀就深陷緬北詐騙,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其想輕輕松松追逐發財,錯把違法犯罪當“良機”,一錯再錯,深陷其中。其間,雖遭受詐騙團伙人身傷害,其遭遇令人同情,但情理法中法為大,但凡違法者,最終都要被依法懲處。
應該說,小發在緬北深陷詐騙團伙時,飽受保安打罵虐待。歷經“鐵棍往身上、臉上招呼,還不給飯吃”,以及因業績不佳,被轉賣至另一家網絡詐騙公司。這遭遇但凡有些同情心的人,都會對其表示極大的同情。
但是,如果梳理小發深陷緬北詐騙之路,估計有不少人都會認為其咎由自取。
據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對外披露,小發在技校學習計算機專業半年,因成績不理想便選擇輟學,到蘇州打工,遭遇他人租用其銀行卡“跑分”,讓其感覺找到了輕松獲利的良機。于是,“先后為他人取現4萬元,并提供自己的銀行卡給他人違法使用,從中獲利1000多元”。
或許就是當下一些人夢想不勞而獲,或者投入少能收效大等不愿意靠吃苦,或誠實勞動、工作等獲取報酬的心理作祟,小發不僅參與“跑分”這種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等相關違法犯罪,還在聽說“境外掙錢輕松,一天能掙好幾萬”后,跟著他人一起“從蘇州出發,經上海轉至云南西雙版納,后通過大巴、摩托車等交通工具輾轉至邊境縣城,又徒步山路7個多小時,最終偷越國邊境抵達緬甸”。
結果,到達緬甸的小發,沒有等來發大財的機會,而是“被賣到一家從事色情敲詐的公司”“被迫冒充女性,通過引誘男性網友拍攝裸照誘導其進入木馬程序以獲取通訊錄信息實施敲詐”。結果,因業績不佳,不僅飽受保安打罵虐待?!拌F棍往身上、臉上招呼,還不給飯吃”等折磨,還被轉賣至另外一家從事網絡詐騙的公司。
一心想發財的小發不僅沒有發財,還遭受非人折磨外,身在國內的家人更是為其提心吊膽,多方奔走,借助社交軟件平臺發布尋人啟事,在煎熬中苦盼消息。由此來看,小發發財夢斷,對其和其家人,可謂是得不償失。其本人最終還要為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詐騙罪和偷越國邊境罪,數罪并罰”,深陷牢獄之中。
青鋒注意到,小發在談及上述經歷后認為,跟人“跑分”“當時覺得只是小事”,是“輕松獲利的良機”。而正是小發把違法賺快錢當“良機”,一步一步走在違法犯罪的路上,既充當犯罪分子幫兇,又成為犯罪分子犧牲品,最終涉嫌多重犯罪還要受法律的懲處。這結果,并非一句“法律意識淡薄”,就可以為其走向犯罪開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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