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華港實業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港公司”)與廣東省人大代表、江門市工商聯副主席張旭輝及其關聯公司之間的股權轉讓糾紛,正演變為一場民營企業對抗司法不公與權力腐敗的艱難戰役。這場糾紛不僅導致華港公司數千萬元投資血本無歸,更暴露了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與臺山市人民法院在審理中的系統性失職,甚至涉嫌枉法裁判,最終將逼入“無資產可執行”的絕境。
一、法院枉法裁判:強行解除合同、轉移資產,為詐騙開綠燈
根據華港公司提供的證據和司法公開文書,其與張旭輝簽訂的股權轉讓合同明確約定“違約僅需承擔違約金責任”,并無解除條款。然而,江門、臺山兩級法院卻強行判決解除合同,完全無視合同約定,直接剝奪了華港公司的合法權益。更令人震驚的是,法院在華港公司已查封相關股權的情況下,未經華港公司同意,擅自將價值7150萬元的股權以172萬元低價轉移至張旭輝控制的企業,并通過“空頭擔保公司”置換土地擔保資產,導致華港公司喪失執行財產的可能。
此類操作嚴重違反《公司法》及《民法典》關于合同效力與財產保全的規定。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在類似案例中明確指出,法院不得協助轉移財產以逃避債務,否則構成對司法權威的踐踏。而江門法院的裁判邏輯,顯然與這一原則背道而馳。
二、張旭輝的“假和解”與資產轉移:司法庇護下的逃債套路
張旭輝以人大代表身份、江門市工商聯副主席、臺山工商聯主席身份為掩護,長期通過虛假和解協議拖延執行,并利用關聯公司轉移資產。華港公司指控其通過“空殼公司”接收股權、偽造審計報告等手段,系統性掏空企業資產。本次張旭輝單方面提出的協議內容中,首期300萬元付款僅占債務總額16%,(按退款債務基數 1780 萬元計算,實際退款基數遠遠不止 1780 萬元) 。張旭輝提出的協議卻要求華港公司立即解除對其關聯公司股權的查封。按協議設計的履約周期測算,即便不考慮LPR利率變動,華港公司僅資金占用成本就將損失數百萬元。更關鍵的是,協議將查封解除與首期支付綁定,使張旭輝在僅支付16%款項的情況下,即可重新掌控核心資產處置權,這種“空手套白狼”的設計已涉嫌違反《民法典》第531條關于“同時履行抗辯權”的規定。
協議第2條要求華港公司解除對張旭輝及其關聯公司股權的查封,而這些企業正是張旭輝資本版圖的核心。這種操作實質上是在“用債權人的錢保債務人的產”,一旦解封完成,張旭輝可通過股權質押、資產再轉讓等手段實現金蟬脫殼。此外,協議中特別約定“向法院提交兩份備案”,這絕非簡單的程序性要求。結合張旭輝近年以來對法院判決提起的執行異議和復議申請的歷史操作,此次和解極可能成為其發起“執行異議之訴”的新籌碼。本次協議中模糊的“本息計算截止日”設定,又為其后續爭議埋下伏筆。此類行為與江蘇徐州法院2021年判決的“拒執罪”案件高度相似:被執行人陳甲通過親屬賬戶轉移資金、購置房產,最終被判刑一年五個月。
然而,在張旭輝案中,江門法院不僅未追究其刑事責任,反而為其轉移資產提供司法背書。更諷刺的是,根據《公司法》司法解釋,若股權轉讓存在惡意串通或低價轉移,受害方可主張無效。但江門法院對華港公司提供的證據視而不見反而認定張旭輝的非法操作“合法”,暴露出地方權力與資本的深度勾結。
三、司法腐敗的深層危機:企業權益與法治信仰的雙重崩塌
華港公司的遭遇并非孤例。近年來,多地頻發企業因司法不公陷入執行困難的案件。例如,江蘇海安法院曾明確判決“1元轉讓股權”系私分資產行為;而徐州中院在類似案件中亦撤銷了惡意轉移股權的協議。相比之下,江門法院的裁判邏輯顯然違背了司法統一性原則,其背后是否存在利益輸送,待上級紀檢監察部門介入調查。
此外,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54條惡意串通損害他人權益的行為應被認定無效。然而,江門法院對張旭輝的系列操作始終采取放任態度,甚至為其“保駕護航”。這種司法腐敗不僅摧毀了企業的生存希望,更動搖了社會對法治的基本信任。
四、華港公司的抗爭:呼喚正義與制度性改革
面對絕境,華港公司已啟動法律監督、媒體曝光等多重途徑維權。其訴求清晰:徹查江門、臺山法院的枉法行為、追究張旭輝的刑事責任,并追回被非法轉移的資產。這一案件的意義已超越個案,直指民營經濟保護與司法改革的痛點——若企業連最基本的財產權都無法通過司法途徑捍衛,所謂“優化營商環境”將成為空談。
結語:司法不公是民營經濟的最大毒瘤
華港公司的悲劇警示我們:司法腐敗與地方保護主義不除,民營企業將永無寧日。當前,需建立跨區域司法審查機制,打破地方權力干預的壁壘:同時,應強化對法官的監督問責,杜絕“人情案”“關系案。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