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讀者留言說,公司用“換殼”手段逼員工離職——簽合同時是A公司,續簽時換成B公司,最后裁員時只認B公司的工齡。
這種惡意操作下,工齡到底該怎么算?賠償金會不會縮水?今天我們就用真實案例拆解工齡計算的潛規則。
一、真實案例:兩家公司“一套人馬”,法院判賠6萬
2022年廣州的李某就遇到了這樣的套路。
他在A公司工作3年后,被要求與B公司重新簽合同,但兩家公司股東、辦公地點、管理層完全混同。
當B公司以降薪50%逼他主動離職時
法院判決:A、B兩公司工齡合并計算,賠償金按6年工齡算,最終獲賠6.3萬元。
這個案子暴露了3個關鍵點:
- 混同用工:公司用多個“馬甲”交替簽合同,但實際管理混同;
- 工齡合并:只要非本人原因被安排到關聯公司,原工齡必須累計;
- 連帶責任:關聯公司需共同承擔賠償,避免互相踢皮球。
二、工齡計算的3大核心規則
1. 工齡≠司齡,這些情況必須累計
很多人以為工齡就是在一家公司的年限,其實法律明確規定:
- 被迫換簽合同:公司要求先離職再入職關聯公司,原工齡累計;
- 集團內部調動:非本人原因的工作調動,工齡連續計算;
- 企業合并/分立:新舊公司交替不影響工齡,比如國企改制。
例外情況:如果員工主動辭職后重新入職,或兩家公司無關聯,工齡重新計算。
2. 惡意裁員的工齡“陷阱”
公司常用3種手段割裂工齡:
- 換殼續簽:每次合同到期換簽新公司,制造工齡斷層;
- 工資分開發放:用不同公司賬戶發工資,否認關聯性;
- 調整崗位主體:將員工勞動關系轉移到子公司或關聯企業。
破解方法:保留工資流水(顯示多個公司發薪)、工作記錄(如用原公司郵箱系統)、參會證明(如年會邀請函)等,證明實際管理主體未變。
3. 賠償金計算公式(2025最新版)
違法解除賠償金=月工資×工齡×2倍
- 月工資:離職前12個月平均工資(含獎金、津貼);
- 工齡:每滿1年算1個月,超6個月按1年算(如2年7個月=3年)。
舉例:月薪1萬,合并工齡5年8個月,賠償金=10000×6×2=12萬元。
三、維權必備:3步鎖定完整工齡
第一步:固定混同用工證據
- 工商信息: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關聯公司股東、法人重合度;
- 工作痕跡:保存社保繳納記錄、考勤表、內部系統賬號(如OA審批流程);
- 薪酬證據:銀行流水顯示多個公司發工資、報銷款轉賬記錄。
第二步:拒絕“割裂工齡”協議
如果公司要求簽署《離職證明》《工齡清零確認書》,切記:
- 不簽空白文件:尤其注明“自愿放棄工齡”的條款;
- 錄音取證:HR談話時錄音,明確拒絕不合理要求;
- 書面異議:通過郵件或書面說明反對工齡重新計算。
第三步:仲裁訴訟策略
- 主張合并工齡: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勞動爭議司法解釋(一)》第46條,要求累計原單位工齡;
- 連帶責任:將關聯公司列為共同被告,避免執行困難;
- 舉證倒置:公司若否認關聯,需自證無混同用工。
四、這些“騷操作”一告一個準
- 合同到期不續簽:除非公司維持原條件而你拒絕,否則必須賠N倍經濟補償;
- 威脅“背景調查”:以影響下份工作為由逼你簽字,可主張脅迫無效;
- 拖延支付賠償:超過裁員后7日未結清工資,額外索賠50%-100%賠償金。
結語:工齡是勞動者的隱形資產
法律早已堵住“換殼裁員”的漏洞,關鍵在于勞動者要保存證據鏈。
遇到惡意割裂工齡時,記?。?strong>關聯公司混同用工必留痕,工齡合并計算有法依,違法解除雙倍賠償跑不了。
你的工齡,值得每一分錢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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