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公司通過調崗降薪逼迫員工離職的情況,勞動者需要掌握合法維權的方法。
以下是一套完整的應對策略,結合法律依據和實操經驗,幫助勞動者維護自身權益。
一、判斷調崗降薪的合法性
核心原則:
調崗降薪屬于勞動合同變更,需雙方協商一致。
公司單方面調崗降薪是否合法,需從以下角度分析:
- 合同約定
查看勞動合同中是否有崗位和薪資的明確條款。
若合同中寫明了“固定崗位”或“工資標準”,公司單方變更屬于違約。
- 合理性
若新崗位與原工作無關聯(如財務總監調崗做保潔)、薪資大幅降低(如降薪40%以上),或工作地點遠超出通勤范圍,均屬不合理調整。
- 公司動機
若公司以“績效考核不達標”為由調崗,需提供具體證據,否則可能被認定為惡意逼迫離職。
行動建議:
- 要求公司書面說明調崗降薪的原因和依據。
- 若公司無法提供合法理由,明確表示拒絕接受。
二、拒絕調崗降薪的實操步驟
步驟1:書面拒絕并保留證據
- 口頭拒絕無效
通過郵件、微信或EMS快遞向公司發送《調崗降薪異議書》,注明“不同意變更勞動合同內容”。
- 模板參考
“本人于X年X月X日收到《調崗通知書》,因新崗位與原崗位職責不符/薪資降低X%/工作地點變更超出合理范圍,且未與本人協商一致,現正式提出異議,要求恢復原崗位及薪資。”
步驟2:堅持原崗位出勤
- 即使被孤立或取消工位,仍需每日到原崗位打卡(若無法進入辦公區,可拍照錄像并報警留證)。
- 若公司關閉考勤權限,通過工作群報備、郵件記錄等方式證明出勤。
步驟3:收集關鍵證據
- 必備材料:勞動合同、工資流水、考勤記錄、調崗通知書、拒絕溝通的聊天記錄。
- 輔助證據:公司惡意行為的錄音錄像(如領導威脅談話)、同事證言。
三、應對公司進一步施壓的策略
場景1:公司以“曠工”為由辭退
- 若未書面拒絕調崗且堅持出勤,公司無法合法認定曠工。
- 若收到《解除通知》,直接申請勞動仲裁,主張2N賠償金。
場景2:工資被單方降低
- 發《被迫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引用《勞動合同法》第38條,以“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為由離職,主張N倍經濟補償。
- 補償計算:工作滿1年補1個月工資,6個月以上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補半月工資。
場景3:公司注銷工作權限
- 若被移除工作群、收回辦公設備,立即報警并索要《報警回執》,證明公司違法剝奪勞動條件。
四、法律維權路徑
- 勞動仲裁
準備證據清單、仲裁申請書,主張恢復崗位/工資或索要賠償。
仲裁時效為1年,從侵權行為發生日起算。
- 法院訴訟
若仲裁結果不公,可在15日內向法院起訴。
關鍵點:證明公司調崗的“惡意性”。
- 監察投訴
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要求公司整改。
此途徑處理較快,適合急需解決問題的勞動者。
五、三大注意事項
- 不主動辭職
主動離職將失去所有賠償,即使公司口頭承諾補償,也需書面協議。
- 不隨意簽字
公司提供的《調崗同意書》《離職協議》等文件需謹慎審查,簽字即視為認可。
- 不情緒對抗
避免與領導沖突或被誘導違紀(如曠工、破壞財物),反被公司抓住把柄。
六、真實案例參考
案例1(來自):
某酒店員工林梅因拒絕調崗降薪,被要求簽署“自愿離職”證明。她堅持仲裁后,法院判決公司支付3個月工資補償。
案例2(來自):
北京員工劉臨被要求每日上傳48張工作照,法院認定該要求超出合理范圍,公司需賠償2N。
總結
調崗降薪逼離的本質是公司為規避賠償的違法手段。
勞動者需保持冷靜,通過書面異議、證據收集、法律維權三步走,將被動轉化為主動。
記住:法律始終是弱勢勞動者的后盾,但維權的前提是充分準備和果斷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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