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海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海陽科技”)的IPO進程即將迎來上會審核的關鍵節點。招股書顯示,海陽科技本次IPO保薦機構為東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作為中石油改制中,獨立出來的一家企業,海陽科技的關聯交易很十分繁雜,報告期內公司增收不增利,業績增長持續性存疑;并且,在負債高企、資金狀況不佳的情況下向股東大額分紅,卻又擬通過IPO募資補流1.5億元,合理性不足;此外,公司所處行業面臨產能快速擴張,供大于求的的困境,而重要股東轉變為商場勁敵,同業競爭陰影下何去何從有待進一步的檢驗。
盈利能力持續性存疑 負債高企與高額分紅矛盾難解
公開信息顯示,海陽科技成立于1979年11月,位于江蘇省泰州市。公司主要從事尼龍6系列產品研發、生產和銷售,公司的主要產品為尼龍6切片、尼龍6絲線和簾子布,其中簾子布分為尼龍6簾子布、滌綸簾子布和尼龍66簾子布。
海陽科技此次IPO瞄準的是上交所主板。全面實行注冊制下,主板定位進一步突出“大盤藍籌”市場特色,重點支持“業務模式成熟、經營業績穩定、規模較大、具有行業代表性的優質企業。”然而,從財務數據這項指標來看,海陽科技的盈利能力卻表現不佳且缺乏持續性。
2020- 2023 年,公司營業收入分別為 39.5 億元、40.7億元、41.1億元 ,復合增長率僅為 2.08%,營收增速低于行業均值。近一期完整會計年度內,公司營業收入增速為 1.12%,而凈利潤卻同比下降 15.9%,出現增收不增利的情況。公司凈利潤分別為2.8億元、1.7億元、1.4億元 ,復合增長率為- 29.59%,呈持續下降態勢。
不過,2024年1月至9月,海陽科技業績表現有所回升。招股書顯示,公司當期實現營業收入為41.78億元,較上年同期增長47.13%;對應實現歸屬凈利潤為1.21億元,較上年同期增長95.35%。這一階段性的業績回升,為海陽科技的經營狀況帶來了新的曙光,一定程度上緩解了此前業績下滑帶來的壓力,但在行業整體競爭激烈、諸多隱患尚存的大環境下,這一回升趨勢能否持續,仍有待市場的進一步檢驗。為此,海陽科技的業績波動情況也曾遭到監管問詢。
毛利率方面,2021年,海陽科技主營業務毛利率為15.05%,隨后的2022年,便下滑至10.37%,到了2023年,其毛利率已降至8.12%,2024年上半年更是跌到了7.83%,遠低于行業均值。凈利率也呈持續下降趨勢,從7.16%降至4.09%,再到3.41%,2024年上半年更是降至2.96%。
此外,公司研發費用持續下降,這對于一個需要依靠技術創新提升產品競爭力的企業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在行業競爭日益激烈的當下,海陽科技如此低迷且不穩定的盈利能力,使其未來盈利前景充滿不確定性,投資者對其能否在資本市場實現可持續發展表示強烈懷疑。
對于IPO企業而言,合理的資產負債率尤為關鍵。數據顯示,海陽科技的資產負債率一直處于較高水平。截至2024 年9月末,海陽科技的負債總額高達19.85億元,資產負債率(母公司)約為 60.17%。在償債能力方面,其各項指標與行業均值相比,存在顯著差距。回溯報告期(2021 年至 2024 年上半年),公司的資產負債率始終處于高位。合并口徑下,2021 年至 2024 年上半年的資產負債率分別為 53.20%、48.80%、56.70% 以及 61.21%,均遠高于同行業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這一系列數據表明,海陽科技在債務負擔與償債能力層面,面臨著嚴峻的挑戰,與行業內其他企業相比,其財務結構的穩健性明顯不足,償債壓力沉重,可能會對公司的資金周轉、日常運營以及未來發展產生極為不利的影響 。
然而,就在負債高企、資金狀況不佳的情況下,2021- 2023年公司累計分紅竟達4753.09 萬元。一邊急需募資 1.5 億元補充流動資金,一邊卻向股東大額分紅,這種“左手融資、右手分紅”的操作,引發了市場對公司資金管理策略的強烈質疑。公司似乎未能合理平衡資金的使用和分配,這不僅可能損害公司自身的發展潛力,也對投資者的信心造成了打擊。
復雜關聯關系與交易背后的利益博弈與隱憂
在海陽科技的經營中,存在著不少繁雜的關聯交易。其中,海陽科技與恒申集團的關聯關系及交易備受矚目。恒申集團不僅是海陽科技的股東,持有其 7.84% 的股份,為第二大外部股東,更是海陽科技多年來的第一大供應商。
數據顯示,2020年至2024年上半年,報告期內海陽科技向恒申集團采購己內酰胺、設計服務等,采購額分別高達10.49億元、11.57億元、11.04億元、12.01億元、10.18億元,占采購總額比分別為48.13%、39.00%、34.93%、36.30%、42.57%。同時,海陽科技也有部分尼龍6切片銷售收入來自恒申集團,分別為 9899.51萬元、3046.27萬元和 5312.06萬元。因此,恒申集團也是海陽科技客戶。
盡管海陽科技解釋稱,公司一直是向南京福邦特成采購己內酰胺產品,合作始于二十余年前,自2017年帝斯曼將南京福邦特股權轉讓給恒申集團下屬公司Fibrant Investments B.V.后雙方合作未發生重大變化,因此帶來了關聯交易,但恒申集團通過股權增資的方式加入海陽科技是發生在受讓事件之后的2018年,這一操作所進一步加深的關聯交易規模及持續性引發了市場的質疑。與此同時,公司聲稱采購價格 “與市場一致”,卻未披露具體的比價依據,這也使得雙方交易的公允性大打折扣。
更為關鍵的是,2024 年1月恒申集團入主美達股份(000782.SZ,現改名為“恒申新材”),而美達股份與海陽科技市場份額相近,是其直接競爭對手之一。恒申集團一邊作為海陽科技的股東和重要供應商,另一邊又控制著競爭對手,這無疑形成了潛在的同業競爭風險,讓投資者對海陽科技未來的市場競爭環境和商業利益分配充滿擔憂。
不僅如此,海陽科技與其第一大外部股東玲瓏有限公司(玲瓏輪胎的控股股東)也存在關聯交易,海陽科技既向玲瓏輪胎銷售簾子布(2022年該銷售額為5783萬元),同時又采購膠料。值得注意的是,2021 年,受海外產能短缺影響,簾子布市場均價大幅上揚。但蹊蹺之處在于,彼時海陽科技的簾子布銷售單價,相較行業均價竟低出約 15%。這一價格差異引發廣泛質疑,監管機構也對此高度關注,如此 “低價策略”背后,是否存在利益輸送的嫌疑,亟待進一步探究。
此外,公司還向華泰工業采購己內酰胺,而華泰工業的前副總經理為海陽科技實際控制人之一沈家廣的配偶。如此錯綜復雜的關聯交易網絡,使得公司的利益流向變得撲朔迷離,公司能否在眾多關聯方利益博弈中,保障自身和中小股東的利益,成為一大疑問。
深陷騙貸風波 行業供大于求,同業競爭陰影下何去何從?
海陽科技在資金層面壓力重重,這或為其急切謀求登陸資本市場的關鍵因素。然而,在探尋其過往資金來源時,一系列財務內控不規范情形浮出水面,部分媒體更是直指其存在“騙貸”行為。
具體而言,2019- 2021年間,海陽科技通過供應商轉貸操作多達43筆,資金總額約8.07億元,其中2019年約1.35億元,2020年約6.42億元,2021年約3000萬元,接收貸款方主要涉及化友化工、泰州寶來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等。這些轉貸行為主要通過供應商受托支付、票據貼現形成資金回流,且回流至公司的金額大于向該供應商連續12個月的采購額,已構成轉貸。
雖然公司宣稱上述情形在2021年末已全部整改完畢,但依據《貸款通則》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海陽科技及相關方的轉貸行為明顯違規,民間借貸合同或被認定無效,這無疑給海陽科技的IPO之路增添了巨大阻礙,其合規性備受市場質疑。 一旦騙貸事實坐實,相關高管不僅將面臨法律責任,公司也可能面臨巨額罰款和業務受限等嚴重后果。
沖刺IPO的企業,往往謀求借助資本市場的力量募得資金擴產補流,從而實現跨越式發展,海陽科技也正是如此。根據招股書顯示,本次公司擬募集資金6.12億元,其中2.92億元用于年產10萬噸改性高分子新材料項目(一期),1.7億元用于年產4.5萬噸高模低縮滌綸簾子布智能化技改項目,1.5億元用于補充流動資金。
然而,值得一提的是,海陽科技所處的尼龍6行業正面臨著嚴峻的市場形勢——產能快速擴張,供大于求。據招股書顯示,中國尼龍6行業常規產品產能擴張迅速,行業競爭日趨激烈。中小型尼龍6企業技術水平較低,設備面臨升級換代壓力,產品集中在中低端,利潤率較低。
中國化工信息中心統計數據表明,2024年為尼龍6產能集中投放期,預計當年底中國尼龍6行業總產能達725萬噸/年,而 2024 年中國尼龍6表觀消費量約為516萬噸。截至目前,我國尼龍6擬在建項目共有9個,建設規模合計203.4萬噸/年,若全部在建擬建項目按計劃投產,預計到 2028 年總產能或將達到 928 萬噸/年,行業開工率將下降到73%。在這樣的市場環境下,行業競爭將更加激烈,利潤率也將進一步下降。
更為不利的是,如前所述,海陽科技的重要股東恒申集團,通過入主美達股份,成為了海陽科技在市場上的勁敵。而美達股份與海陽科技市場占有率相近,雙方在市場份額爭奪、技術創新、產品質量提升以及客戶資源獲取等方面都將展開直接競爭。隨著恒申集團對美達股份資源整合、技術升級和市場拓展的推進,海陽科技在市場競爭中無疑將面臨更大的壓力。而海陽科技本次募投項目的擴產計劃,在行業供大于求的背景下,也面臨著巨大的產能消化風險。上交所已要求海陽科技結合宏觀市場環境、下游市場需求、行業競爭態勢等,分析新增產能的消化情況,但目前來看,前景仍不容樂觀。
海陽科技在IPO上會前夕,面臨著關聯交易復雜、行業競爭激烈、盈利能力不佳、負債高企與分紅矛盾以及“騙貸”風波的潛在風險等諸多問題。在資本市場日益注重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的今天,海陽科技需要積極回應市場質疑,妥善解決存在的問題,才有可能贏得投資者的信任,順利實現上市目標。否則,即便成功上市,未來也將在資本市場上面臨重重困境,中小投資者的利益更難以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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