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醫療糾紛頻發的今天,醫療技術鑒定作為明確責任、化解爭議的關鍵環節,其流程備受關注。政訊通·全國健康產業資訊發布中心為大家整理關于醫療技術鑒定流程的科普文章,旨在幫助公眾更好地了解這一過程。
醫療技術鑒定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1.提出申請:當醫療糾紛發生時,患者或其家屬、醫療機構均可向當地醫學會或指定的鑒定機構提出醫療技術鑒定申請。
2.提交材料:申請人需提交醫療事故鑒定申請書、相關病歷資料原件及復印件、患者本人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等。
3.受理申請:鑒定機構收到申請后,會對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查,確保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若資料不全,會通知申請人補充。審查通過后,鑒定機構將正式受理申請。
4.抽取專家:在醫學會的主持下,遵循回避原則,醫患雙方從專家庫中隨機抽取專家,組成人數為3人以上單數的鑒定專家組,并確定1名組長。
5.開展鑒定:鑒定會由專家鑒定組組長主持。雙方當事人在規定時間內分別陳述意見和理由,先患方后醫療機構。專家鑒定組成人員根據需要可以提問,當事人應當如實回答,必要時會對患者進行現場醫學檢查。
6.得出結論:雙方當事人退場后,專家鑒定組對各方材料、陳述及答辯等進行討論,經合議根據半數以上專家鑒定組成員的一致意見形成鑒定結論,專家需在鑒定結論上簽名。醫學會根據鑒定結論制作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并及時送達相關部門或當事人。
了解醫療技術鑒定流程,有助于醫患雙方在面對糾紛時更好地維護自身權益,促進醫療糾紛的妥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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