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網絡直播行業的野蠻生長催生了大量以“獵奇”為賣點的內容。一些主播為博取流量,不惜突破道德與法律底線,將公共空間變成低俗表演的舞臺。近期四川省巴中市三名網紅因街頭低俗表演被行政處罰的事件,以及2023年山西朔州“直播遛狗”案例,再次引發公眾對網絡亂象的反思。
在巴中市的案例中,主播白某某、蒲某、李某某通過直播PK約定“敗方”需在步行街進行低俗表演。失敗者白某某與另外兩人在人流密集區公然表演并錄制視頻傳播,引發群眾圍觀。其行為因違背公序良俗、擾亂公共秩序被警方行政處罰。類似事件在山西朔州也曾發生:兩名主播以“遛狗懲罰”形式進行直播,敗者被牽狗鏈爬行并潑墨,最終被行政拘留。這些案例折射出部分主播將“羞恥”異化為流量密碼的扭曲邏輯。
流量直接關聯收益,粉絲量與觀看數成為衡量主播價值的核心指標。為快速吸粉,主播選擇迎合部分觀眾的低級趣味,甚至策劃違法內容。平臺算法對獵奇內容的偏好進一步加劇這一現象,例如在青少年使用高峰期精準推送“懲罰游戲”視頻,形成“低俗內容—高曝光—高收益”的惡性循環。
未成年人對“越丟人越成功”的邏輯缺乏辨別力。當網紅通過五分鐘出丑獲得關注時,傳統教育倡導的“十年寒窗”顯得蒼白無力。孩子們開始質疑“羞恥心”的價值,認為“沒熱度才是丟臉”,形成與真實社會脫節的評判體系。
低俗表演引發群眾聚集圍觀,不僅干擾正常社會活動,還可能誘發踩踏等安全隱患。例如巴中事件中,步行街的表演直接造成公共秩序混亂。更嚴重的是,此類行為模糊了法律與娛樂的邊界,挑戰社會道德底線。
當街頭低俗表演成為流量攫取的工具,其危害已遠超個體行為的范疇。它既是對公共文明的踐踏,也是對青少年價值觀的慢性毒害。治理這一亂象,需要法律鐵腕、平臺自律、家庭引導與社會教育的協同發力。唯有如此,才能讓網絡空間回歸“內容為王”的本質,而非淪為人性底線的角斗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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