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個世紀60年代,甘肅某軍屬農場誕生一個英模人物劉學保,他在某天晚上挺身而出制止了敵特分子搞破壞,并因此身負重傷,落下了殘疾,后經各大黨政官媒宣傳,他逐漸聲名鵲起、享譽全國,他的事跡甚至被列入教科書,成為廣大中、小學的學習、崇拜的對象。然而,誰都沒想到的是,就在十八年后1985年,事情卻突然發生反轉,劉學保被爆出弄虛作假,他的英雄事跡皆為虛構,他實際上是一個為了虛名不擇手段的殺人犯!
讓我們把時間撥回到1967年12月17日晚上,當時甘肅永登縣某軍屬農場的工人們剛剛結束了一天的工作,吃了晚飯正準備躺下休息,這時不遠處突然傳來一陣劇烈的爆炸聲,工人們聞訊后大驚失色,紛紛穿衣起身,拿著手電筒和火把趕往爆炸地點。爆炸地點位于大通河大橋之上,當時現場一片狼藉,橋面左側有一塊爆炸形成的彈坑,周圍躺著兩個人,其一是農場保衛科的干事劉學保,其二則是伐木工李世白,他們均身負重傷,陷入昏迷之中。
起初趕到現場的工人們還不知道發生了什么,眼看有傷者便趕忙叫來一輛馬車,將劉、李二人以最快的速度送到縣醫院救治。大概三個小時后,劉學保幽幽轉醒,并將事情的來龍去脈和盤托出。原來當天晚上他在照例巡邏的時候,意外發現李世白正抱著一個黑乎乎的包裹,鬼鬼祟祟的往大通河方向趕去,他一時心生疑慮,便跟了上去,結果發現李世白抱著的是炸藥包,他要炸掉大通河大橋!
劉學保自然不會放任李世白胡作非為,他馬上現身和對方搏斗,期間李世白點燃了炸藥包,將兩人炸成重傷。事后,劉學保經過救治雖然脫離了生命危險,但他的左手卻落下了殘疾,完全喪失了機理功能;而李世白則因為傷勢過重不治身亡。永登縣委認為這是一起典型的“反敵特案件”,隨即對其大加宣傳,劉學保也因此迅速“走紅”,成為能與雷鋒同志比肩的英模人物,他的事跡甚至登上了《人民日報》,獲得了多方關注。
然而,永登縣公安局、甘肅省公安廳的刑警在對整個案件進行復盤、梳理之后,發現其中存在很多解釋不通的疑點,比如李世白向來老實巴交、木訥內向,他怎么會突然要去炸橋?他的炸藥又是從哪里搞來的?再比如,劉學保聲稱自己與李世白搏斗了很長時間,可現場根本就沒有搏斗的痕跡,劉學保一定說了假話!
不過當時正處于動蕩時期,“左傾”思潮轟轟烈烈,公安部門的理性之言根本無法與之匹敵,最終甘肅省公安廳只得被迫將劉學保一案的卷宗全部封存,以免引發不必要的麻煩。一直到1976年動蕩結束后,一些心存良善的媒體才頂著壓力開始重新報道劉學保一案,并分析了其中的不合理之處。
1978年,永登縣軍屬農場的工人們也紛紛寫信給公安部門,提請重新調查此案,他們堅信李世白為人正直,絕對不會是什么“敵特”,整件事一定另有隱情!1982年,甘肅公安部奉上級命令,重新啟封相關卷宗,并將此案的親歷者全部傳喚到看守所進行問話、質詢。
一年后,經過仔細、緊張的調查,案件的真相終于大白于天下,原本這一切都是劉學保故意為之,此人向來沽名釣譽,夢想著成為流芳百世的英雄,可當時是和平時期,沒有什么仗打,而劉學保本人的能力又比較平庸,沒辦法通過其他渠道實現內心的愿景。于是乎,他便“劍走偏鋒”,想策劃一場“捉特務”戲碼,為自己造名造勢。
1967月12月17日晚,劉學保將為人老實的李世白騙到大通河大橋上,而后趁其不備,用木棍將他打暈,緊接著引燃提前準備好的炸藥包,制造“炸橋”的假象,途中因為操作失誤,炸藥提前爆炸,差點將劉學保炸死。這么多年來,劉學保靠著弄虛作假享受著鮮花和掌聲,而李世白及其家人則承受著各種指責和謾罵,李世白的幾個孩子甚至連大學都不能考,中學畢業后便早早進入社會打工謀生,實在讓人覺得心酸。
1984年,甘肅公安廳將劉學保逮捕,1985年,他被送上被告席,并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同年8月,永登縣特地為李世白召開了平反大會,恢復了他的名譽。至此,這場跨越十八年的冤假錯案正式迎來該有的結局,李世白在天有靈,必定會感到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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