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山的夜,靜謐而深沉。當最后一縷夕陽隱沒在群山之后,覃秀娟法官與當事人一同清點完需要搬離的物品,就踏上了返程之路。山間的氣溫驟降,寒意襲來,但她的心中卻涌動著一股暖意。
“感謝法官不辭辛苦耐心調解,我們會盡快將房屋返還給廖某的。”某旅游公司的代表人姚某感慨地說道。這句話,為這起歷時3個月的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畫上了一個圓滿的句號。
坐在車上,覃秀娟的思緒也飄回3個月前……
房屋租賃引爭端
2021年8月的連山縣太保鎮黑山村,某旅游公司與廖某簽訂了兩份《房屋租賃合同》,租賃了相鄰的一所老宅和一棟三層小樓,將其整體開發為休閑農業旅游項目,老宅被改造為住宿場所,小樓則用于餐飲、團建和會議等功能。
然而2023年5月,某組織向旅游公司主張對小樓擁有優先使用權,其同意旅游公司使用小樓一樓,但只能用于展覽,二樓及以上由該組織自用。
旅游公司多次與廖某協商,要求其解決小樓的使用權問題,但始終未果。與此同時,廖某認為旅游公司自簽訂合同以來,一直沒有按時交納房屋租金,構成違約,遂一紙訴狀將旅游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旅游公司支付租金、保證金及違約金。
庭審中,旅游公司總經理姚某情緒激動地表示:“簽訂合同時,廖某明確表示小樓可以完全使用,我們租賃的是整棟樓。兩處房屋是作為一個整體項目開發的,廖某未能解決小樓的使用權問題,已對我們造成了巨大損失。”姚某認為,廖某的行為構成違約,公司因此才未支付租金。
然而,廖某的態度同樣強硬。他辯稱:“并不是小樓的問題,合同簽訂以來,旅游公司就一直沒有按時交房租,他們拖欠租金是事實,明顯違約。除了支付租金外,他們還應當賠償我30萬元違約金。”雙方各執一詞,矛盾難以調和,庭上調解無果,最終不歡而散。
案件背后糾紛多
庭后,覃秀娟并未因調解無果而放棄,她通過微信、電話等多種方式,多次與雙方當事人溝通,試圖化解矛盾,但雙方分歧依然難以彌合。與此同時,廖某提交了電費單等證據,要求旅游公司一并支付電費。為查明案件事實,妥善化解糾紛,覃秀娟決定前往涉案房屋所在地進行實地調查,并走訪了當地鎮政府及司法所工作人員,深入了解案件背后的隱情。
在實地調查過程中,廖某向覃秀娟傾訴了自己的困擾:“法官,旅游公司不僅拖欠了工人工資,還欠付村里的田租。由于當時是我居中聯系的,現在他們也一直來找我解決,我都不知道該怎么辦了。”廖某希望法院能夠一并處理這些糾紛。
覃秀娟從鎮政府及司法所了解到,雙方矛盾錯綜復雜,涉及多方利益。除案涉房屋租賃糾紛外,旅游公司還存在工人工資拖欠、田地租賃糾紛、買賣合同爭議等一系列問題。若僅就案辦案,后續極可能引發多起衍生案件,難以徹底化解矛盾。
“一紙判決或許能解決眼前的問題,但無法徹底化解雙方的積怨和深層次的矛盾。”盡管覃秀娟深知,調解工作遠比判決更加耗時耗力,但她依然選擇迎難而上,希望一次性解決隱藏在案件背后的多起矛盾糾紛,避免“案結事未了”的局面。
為此,覃秀娟主動邀請鎮政府及司法所工作人員共同參與調解,凝聚多方力量,形成解紛合力。在達成一致工作方案后,她迅速組織雙方當事人再次開展調解,力求從根本上化解矛盾,實現案結事了人和。
聯調問“診”出“方”
“首先,旅游公司一直沒有按時交納租金,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另外,廖某在小樓使用問題上未能妥善處理,也構成違約。”在太保鎮司法所的調解室內,覃秀娟法官圍繞雙方爭議焦點,條分縷析地指出了各自在合同履行中的問題及應承擔的責任,并引導雙方換位思考,理性看待糾紛。
連山法院、太保鎮政府、太保司法所多方聯動解紛
旅游公司代表姚某聽后表態道:“我們同意解除合同,之前沒付的租金我們也會支付,但違約金我們不認可。”
“旅游公司到我們村開發旅游項目,本是帶動鎮村經濟發展的好事。廖某,你能否從大局出發,衡量一下實際損失,提出一個合理的數額?不要讓投資者對我們的營商環境失去信心,未來還有其他合作的機會。”太保鎮黨委副書記孔祥耀也加入調解,語重心長地勸說道。
在多方共同努力下,廖某廖某也意識到自己的問題,態度逐漸緩和:“我愿意放棄違約金和小樓無法使用后的租金,但之前的租金要足額支付給我。”
太保鎮司法所所長胡家勤適時介入,從雙方利益出發提出建議:“既然雙方都同意解除合同,公司已交納的保證金可用于抵扣租金。大家各退一步,盡快解決問題,房屋也能早日重新規劃利用。”
眼見雙方態度有所松動,覃秀娟趁熱打鐵,進一步詢問:“旅游公司,你們核算后需要支付的租金是多少?田租等問題協商得如何?還有工人的工資多久能兌現?”她通過說法明理、平衡利益,逐步縮小雙方分歧。
經過長達四個小時的多輪協商,雙方最終達成一致調解意見,不僅妥善解決了房屋租賃糾紛,還一攬子化解了電費、勞資、田地租賃等系列問題。于是便有了開頭姚某清點物品搬離房屋的一幕。
確認清單,簽訂調解協議
通訊員:黃海欣 陳慧婷
編輯:羅雯婕
校對:趙彩紅
審核:肖珍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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