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莊志明律師
今天網上冒出一個大新聞。關于司馬南:
前期,稅務稽查部門依托稅收大數據分析發現,網絡“大V”司馬南涉嫌偷稅,依法對其開展立案檢查。
經查,司馬南在2019年至2023年期間,通過隱匿收入、虛假申報等手段,少繳個人所得稅、增值稅等稅費共計462.43萬元。此外,其實控企業北京某影視策劃中心通過虛列成本費用,違規享受小微企業優惠政策等方式,少繳企業所得稅75.32萬元。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稽查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對司馬南及其實控企業追繳稅費款,加收滯納金、罰款共計926.94萬元,已全部入庫。
今天下午,司馬南的回應來了。
3月21日,司馬南通過身邊工作人員向記者回應偷稅案件被處罰稱,“低頭認罪 誠懇檢討 不求原諒”。司馬南稱,他6年來在某MCN一共獲酬600多萬元,但罰款和滯納金共繳了900多萬元。司馬南表示,他已在18日和19日分兩次繳納了全部罰款和滯納金。#司馬南稱已繳清罰款滯納金# 司馬南表示,如果還能有在網上發聲的機會,他會仔細講一講他是如何成為偷稅者的。對于此事的發生,司馬南稱主要與他輕信MCN公司會代扣代繳稅款有關。司馬南認為,他得到的教訓是跟MCN公司合作通過協議確保公司承諾代繳稅款必須真實有效。
從司馬南的口氣看,他很無辜,他很單純,“司馬南稱主要與他輕信MCN公司會代扣代繳稅款有關。”即栽在MCN機構手里,現在的問題是這種話的可信度又在哪里?
稅務部門的通報很明確:|依托稅收大數據分析發現,網絡“大V”司馬南涉嫌偷稅,依法對其開展立案檢查。
經查,司馬南在2019年至2023年期間,通過隱匿收入、虛假申報等手段,少繳個人所得稅、增值稅等稅費共計462.43萬元。|
官方通報以“偷稅”“隱匿收入”來表述,顯然和司馬南所自辯的“輕信MCN公司會代扣代繳稅款”是大不同的。
筆者也是MCN機構垂青的對象,不過,我是拒絕參加任何MCN機構的,不參加的部分原因是我不愿意受它們剝削,我命由我不由天,賺到錢就賺到錢,賺不到錢就賺不到錢,我不指望MCN給我的賺錢機會,但我也更不想受他們的剝削。
司馬南回應中稱他6年來在某MCN一共獲酬600多萬元,在我等小民看來600萬是天文數字了,如果是我,那是肯定要關注到底有沒有繳個人所得稅的,關注繳了多少,或者說關注是應該自己繳,還是MCN機構代繳。在獲酬600萬的情況下,他還沒整明白個人所得稅的所以然,我確實是無法想象了,或許是貧窮限制了我的想象,對于有錢人來說,600萬是毛毛雨,懶得深究個人所得稅的真實情況了。
前文所言,我是了解MCN的套路的,MCN簽約協議中通常會對個人所得稅的繳納義務主體進行安排的,是個人繳還是機構代繳,這些都是明確的,白紙黑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作為數百萬營收的網絡賬號運營人司馬南,他不去關注個人所得稅的實際繳納情況,我只能說是愛莫能助、咎由自取了。
而從目前披露的信息看,司馬南所簽約的MCN機構還是“某MCN”,具體機構名稱還不清楚,那么MCN機構又會怎么說?難道機構是口頭承諾代繳的?其實只要用過個人所得稅客戶端的都應該明白自己交個人所得稅了沒有,個人所得稅到底啥情況,這個道理自不必說。希望和司馬南簽約的MCN機構也站出來說一說這事到底怎么回事,該認慫就認慫,該不背鍋就不背鍋。
我只能說,司馬南是個實誠人,在該誠懇時他肯定是誠懇的。如果你確實有MCN機構的(代繳)承諾也不妨一并放出來,比如是哪個人承諾的,什么時候承諾的,在什么地點承諾的……統統都可以說說,正如教員所言:“我們必須堅持真理,而真理必須旗幟鮮明。”既然話已說了,那就敞亮點說開,或許你真的是被MCN機構給坑了的呢。如真的被人坑了,我們就應該同情你。
遮遮掩掩,話說半句留半句,我們只能認為你是給自己找臺階的,以時間換空間,過段時間,網友們就都忘記了。以我對MCN尿性的認識,很多MCN確實無恥,也正是如此我不愿與之為伍。但你司馬南和其合作6年,你都不知道有沒有交個人所得稅,我確實對MCN機構五體投地了,6年時間把司馬南安排的服服帖帖,隱藏的也太深了,司馬南的冤比竇娥還冤,司馬南的苦比黃蓮還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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