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國家金融監管總局調整消費貸政策,將額度從20萬提高到30萬,貸款期限從5年拉長至7年,意圖提振消費、刺激經濟。
這聽上去像是給市場注入了一針強心劑,但問題在于,政策能否真正落地?
銀行敢放,人敢借嗎?
政策的初衷是讓更多人能拿到貸款,但現實中,銀行的風控系統就像一個鐵面無私的門神,牢牢守住“優質客戶”這道門檻。
逾期記錄?被拒。貸款申請過多?被拒。征信差?被拒。
銀行寧愿把錢借給公務員、國企員工這些“低風險客戶”,也不愿冒險支持真正需要幫助的普通人。
結果就是,錢確實放出來了,但多數真正有需要的人仍然夠不著
更尷尬的是,那些真正想“上岸”的人,往往卡在風控系統的“灰色地帶”——
他們可能不是信用破產的“黑戶”,也不是信用完美的“白戶”,而是掙扎在及格線的“灰戶”,但是在銀行眼里,他們就是高風險群體,然而往往這些人才是需要貸款的人。
他們希望用低息貸款置換高利的貸款,卻被銀行拒之門外,最終只能去拆東墻補西墻,雪球越滾越大,征信也越來越差,逾期風險直線上升。
還款期限變長,真是好事嗎?
看上去,貸款期限從5年拉長到7年,每月還款壓力小了,但總利息支出卻更高了
換句話說,“少還一點”換來的,其實是“更貴的賬單”,銀行算盤打得精明。
假設一個人原本貸款100萬,分3年還,利息成本是X;
現在可以分7年還,每個月壓力少了,但7年的利息成本可能是1.5X甚至2X
這個政策讓銀行既完成了放貸任務,又鎖定了長期收益,而消費者承擔的“隱形成本”卻更高了。
真正的問題:消費貸能解決收入問題嗎?
政策的邏輯是:“放水→刺激消費→拉動GDP”。
但問題在于,消費疲軟的核心,不是借不到錢,而是收入增長跟不上
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過去三年,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連續低于GDP增速。
六個錢包已經被房價掏空,35歲失業成了魔咒,在這樣的現實下,消費降級已然是趨勢,人們不是不想消費,而是根本不敢
放貸雖然能解一時之困,但最終買單的還是普通人。
真正需要調整的是什么?
與其放松消費貸,不如提高居民收入占GDP的比重;與其延長貸款期限,不如加快產業升級,讓收入增長能跑贏通脹
消費是果,收入是因,靠信貸支撐的繁榮,終究是空中樓閣。
刺激消費的關鍵,不是給人更長的還款周期,而是讓人有更高的收入。
否則,貸款期限可以是10年、20年,真正的問題依然無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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